1.一种模块化马达控制系统,包括:
主控制器;
被构造成能够控制外科器械的第一运动的第一马达;
操作地联接到所述第一马达的第一马达控制器,其中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和所述主控制器电通信,其中所述主控制器向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提供第一控制信号,其中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响应于所述第一控制信号来控制所述第一马达;
被构造成能够控制所述外科器械的第二运动的第二马达;以及
操作地联接到所述第二马达的第二马达控制器,其中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和所述主控制器电通信,其中所述主控制器向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提供第二控制信号,其中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响应于所述第二控制信号来控制所述第二马达;和
电联接到所述主控制器的从控制器;
其中,所述从控制器响应于从所述主控制器接收的主控制信号来产生用于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的所述第二控制信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块化马达控制系统,其中所述主控制器被构造成能够执行主控制程序。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模块化马达控制系统,其中所述主控制程序包括与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和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同步地通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块化马达控制系统,其中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和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包括闭环控制程序,所述闭环控制程序具有用于所述第一马达和所述第二马达的一个或多个独立控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模块化马达控制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独立控制包括比例积分微分控制程序。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模块化马达控制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独立控制包括故障检测控制程序。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模块化马达控制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独立控制包括力限制控制程序。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模块化马达控制系统,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独立控制包括独立验证程序,所述独立验证程序被设置成能够提供对由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和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接收的所述第一控制信号和所述第二控制信号的验证。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块化马达控制系统,其中所述主控制器被构造成能够执行主控制程序,该主控制程序包括负荷平衡程序,以使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和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与所述主控制器或从控制器选择性地相关联。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块化马达控制系统,还包括:
被构造成能够控制所述外科器械的一个或多个操作的额外的多个马达;
操作地联接到所述额外的多个马达的额外的多个马达控制器,所述额外的多个马达控制器被构造成能够控制所述额外的多个马达;并且
其中多个控制信号被传输到所述额外的多个马达控制器,其中所述额外的多个马达控制器响应于所述多个控制信号来控制所述额外的多个马达。
11.一种模块化马达控制系统,包括:
主控制器;
被构造成能够控制外科器械的一个或多个操作的多个马达,所述多个马达包括:
远侧辊马达;
关节运动马达;
近侧辊马达;和
横切马达;
操作地联接到所述多个马达的多个马达控制器,其中所述多个马达控制器和所述主控制器电通信,其中多个控制信号被传递给所述多个马达控制器,其中所述多个马达控制器响应于所述多个控制信号来控制所述多个马达,其中所述多个马达控制器包括:
远侧辊马达控制器;
关节运动马达控制器;
近侧辊马达控制器;
横切马达控制器;和
电联接到所述主控制器的从控制器,其中所述从控制器响应于从所述主控制器接收的主控制信号来产生所述多个控制信号中的至少一个控制信号。
12.一种外科器械,包括:
柄部;
主控制器;
从所述柄部朝远侧延伸的轴;
联接到所述轴的远侧端部的端部执行器;
安装在所述柄部中的第一马达,所述第一马达被构造成能够控制所述外科器械的第一运动;
电联接到所述第一马达的第一马达控制器,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被构造成能够控制所述第一马达,其中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响应于由所述主控制器提供给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的第一控制信号来控制所述第一马达;
安装在所述柄部中的第二马达,所述第二马达被构造成能够控制所述外科器械的第二运动;
电联接到所述第二马达的第二马达控制器,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被构造成能够控制所述第二马达;以及
安装在所述柄部中的从控制器,所述从控制器与所述主控制器电通信,所述从控制器被构造成能够向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提供第二控制信号,其中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响应于所述第二控制信号来控制所述第二马达,其中所述从控制器响应于从所述主控制器接收的主控制信号来产生所述第二控制信号。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主控制器被构造成能够执行主控制程序。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主控制程序包括与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和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以及所述从控制器同步通信的所述主控制器。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主控制程序包括与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和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以及所述从控制器异步通信的所述主控制器。
16.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外科器械,其中所述第一马达控制器和所述第二马达控制器包括闭环控制程序,所述闭环控制程序具有用于所述第一马达和所述第二马达的一个或多个独立控制。
17.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外科器械,包括:
被构造成能够控制所述外科器械的一个或多个操作的多个马达;
操作地联接到所述多个马达的多个马达控制器,所述多个马达控制器被构造成能够控制所述多个马达;并且
其中多个控制信号由所述主控制器传输到所述多个马达控制器,其中所述多个马达控制器响应于所述多个控制信号来控制所述多个马达。
18.一种外科器械,包括:
柄部;
主控制器;
从所述柄部朝远侧延伸的轴;
联接到所述轴的远侧端部的端部执行器;
被构造成能够控制所述外科器械的一个或多个操作的多个马达,其中所述多个马达包括:
远侧辊马达;
关节运动马达;
近侧辊马达;和
横切马达;
操作地联接到所述多个马达的多个马达控制器,所述多个马达控制器被构造成能够控制所述多个马达,其中所述多个马达控制器包括:
远侧辊马达控制器;
关节运动马达控制器;
近侧辊马达控制器;和
横切马达控制器;
其中多个控制信号由所述主控制器传输到所述多个马达控制器,其中所述多个马达控制器响应于所述多个控制信号来控制所述多个马达;以及
电联接到所述主控制器的从控制器,其中所述从控制器响应于从所述主控制器接收的主控制信号来产生所述多个控制信号中的至少一个控制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