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鼻引导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12600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领域,特别是指隆鼻引导器。



背景技术:

隆鼻手术是根据被手术者的需求将被手术者的鼻子进行填充假体或去除模块鼻骨,使鼻子更为美观的美容手术;

在进行假体填充手术时,需要通过器械的引导将架体置于鼻子中,但是由于被手术者鼻子的形状及大小不同,且由于现有技术中的引导器械结构简单,不能够快速、准确的将架体置于鼻子内部,进而造成手术难度增加,使得手术周期增长,增加被手术者的痛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隆鼻引导器,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由于引导器械结构简单,造成隆鼻手术难度增加、手术周期长且被手术者痛苦大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隆鼻引导器,包括:

用于进行假体引导的引导段,包括引导部和连接部,引导部上设置有引导凹槽;连接部上设置有若干调整齿;

操作段,与引导段活动连接;包括操作部和连接腔,连接部设置在连接腔内,且在连接腔上设置有限位齿,限位齿与若干调整齿配合调整连接部在连接腔内的位置;

用于调整操作部弧度的调整装置,设置在操作部上。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限位齿穿设在连接腔内,且限位齿与连接腔之间设置有复位弹簧。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若干调整齿设置在连接部两侧;限位齿穿设置在连接腔两侧。

作为进一步的技术方案,调整装置包括:

若干限位槽,设置在操作部上;

限位带,设置在操作部上。

优选的,操作部为弹性操作部。

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通过引导段与操作段的配合,根据不同的被手术的情况,调整引导段的长度,进而适用不同的被手术者,且在手术前或手术中,根据被手术者的情况调整操作段的弧度,进而改变操作段的受力,这样能够在操作的过程中更好的控制引导段的位置,提高手术的效果和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隆鼻引导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引导段;11、引导部;12、连接部;13、调整齿;2、操作段;21、操作部;22、连接腔;23、限位齿;3、调整装置;31、限位槽;32、限位带。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隆鼻引导器,包括:

引导段1和操作段2,引导段1与操作段2连接,在使用时,通过手持操作段2,通过引导段1进行相应的手术,其中,

引导段1包括引导部11和连接部12,引导部11上设置有引导凹槽;连接部12上设置有若干调整齿13;将假体置于引导凹槽中,通过引导凹槽将假体置于鼻子内部;

操作段2包括操作部21和连接腔22,连接部12设置在连接腔22内,且在连接腔22上设置有限位齿23,限位齿23与若干调整齿13配合调整连接部12在连接腔22内的位置;

这样在手术前可以通过调整连接部12在连接腔22内的长度,进而调整引导部11的长度,这样能够适应不同的被手术者,且在调整的过程中通过若干调整齿13和若干限位齿23的卡合限制引导部11的位置;

在本实用新型中,限位齿23穿设在连接腔22内,且限位齿23与连接腔22之间设置有复位弹簧;若干调整齿13设置在连接部12两侧;限位齿23穿设置在连接腔22两侧;当然为配合调整齿13,在连接腔22的内部可以在两侧均设置有限位齿23,进而更好的控制连接部12在连接腔22的位置,当然,由于设置复位弹簧,这样当限位齿23受到调整齿13的挤压会缩入连接腔22内,而当挤压该限位齿23的调整齿13过后,限位齿23在复位弹簧的作用下复位,并置于相邻调整齿13之间,进行调整齿13位置的限制;

调整装置3设置在操作部21上,调整操作部21的弧度,在本实用新型中,操作部21优选为为弹性操作部21,这样在调整装置3的作用下,改变操作部21的弧度,进而实现针对不同的部位,能够更好的适应,提高操作的适应度;其中,

调整装置3包括:若干限位槽31和限位带32,该若干限位槽31设置在操作部21上;限位带32设置在操作部21上;如图1所示,在未进行调整时,限位带32是与限位齿23分离,而需要调整操作部21弧度时,将限位带32与若干限位槽31中的某一对限位凸起连接,进而调整操作段2的弧度,当然针对不同的被手术者,所需要使用的弧度均布相同,因此,具体的调整方式根据实际需要而定,本实用新型不在进一步限定。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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