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可重复使用的柄部的缝合锚钉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39256阅读:340来源:国知局
具有可重复使用的柄部的缝合锚钉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申请大体涉及一种用于组织修复的缝合锚钉系统,并且尤其涉及具有可重复使用的柄部的缝合锚钉系统。



背景技术:

缝合锚钉是在外科手术操作中采用的器件。通常,缝合锚钉加载有缝合线,并且随后植入骨骼内。缝合锚钉使缝合线的一部分相对于骨骼紧固在适当位置。缝合线可进一步被布线(route)穿过软组织和/或骨骼以便固定。

通常使用插入件工具来将缝合锚钉植入到骨骼中。插入件工具可包括连接到与缝合锚钉接合的轴的柄部。通过插入件工具的操作,缝合锚钉可定位在期望位置中。大多数插入件工具设计用于一次性使用,其中柄部和轴两者都在缝合锚钉插入之后被丢弃。

由于缝合锚钉系统的大部分成本可归因于插入件工具,因此已经开发出一些完全可重复使用的插入件工具。然而,由于这些插入件工具通常包括轴和柄部两者,因此其需要较大临床操作以使其为使用做好准备。这些插入件工具的使用需要外科医生将缝合线连接到缝合锚钉,将缝合锚钉连接到插入件工具,并在插入件工具内使缝合线适当布线以及其它外科手术准备操作。此类插入件工具对于灭菌也存在挑战。



技术实现要素:

本文中所描述的是允许优选缝合线布线穿过轴和/或柄部的经改进、成本有效且无菌的缝合锚钉系统。本公开的缝合锚钉系统包括一次性使用的缝合锚钉和轴筒,该筒以可移除方式附接到可重复使用的柄部。一个或多个缝合线可紧固到缝合锚钉并被布线穿过缝合锚钉和轴两者的内部套管。然后,缝合线的端部可通过轴中的孔或进入到柄部组件中的连通套管中被传递到所述轴的外部。在后一情况下,然后,缝合线的端部可通过柄部的近侧端部处的开口或通过柄部中的侧壁开口被传递到柄部的外部。

该一次性使用的缝合锚钉和轴筒的实例可包括筒,该筒带有:具有近侧端部和远侧端部的缝合锚钉,所述缝合锚钉内的套管从近侧端部纵向延伸到远侧端部;具有近侧端部和远侧端部的轴,所述轴的近侧端部被构造成接纳可重复使用的柄部的配合端部。所述轴还包括:适于以可滑动方式接纳缝合锚钉的套管的从轴的远侧端部延伸的接合部分;以及轴内的腔,其从轴的近侧端部纵向延伸到远侧端部。所述筒可还包括以可滑动方式联接到缝合锚钉的至少一个预加载缝合线,其中缝合线分支被布线穿过轴的腔并从轴的腔延伸。在其它实例中,所述轴可还包括形成于轴的外壁中并与腔连通的孔,所述孔相邻于轴的近侧端部。所述至少一个缝合线的分支可从腔延伸穿过该孔。

所述缝合锚钉系统的实例可包括上述缝合锚钉和轴筒以及具有近侧端部和远侧端部的柄部,所述柄部的远侧端部适于以可释放方式接合轴的近侧端部。所述至少一个缝合线的分支可从腔延伸穿过轴的近侧端部。该柄部可还包括从柄部的近侧端部延伸到远侧端部的柄部内的套管,所述柄部套管适于接纳延伸穿过轴的近侧端部的至少一个缝合线。

一种套件的实例可包括一个或多个一次性使用可丢弃的缝合锚钉和轴筒以及可重复使用的柄部。

本文中所描述的缝合锚钉系统拥有优于完全可丢弃和完全可重复使用的缝合锚钉系统的多种益处。成本节省得以实现,因为柄部不需要在每次使用之后更换。此外,该缝合锚钉和轴筒可在锚钉、缝合线和轴处于组装构造的情况下提供给外科医生。因此,外科医生仅需将锚钉和轴筒附接到柄部以使该系统为使用做好准备。在缝合锚钉系统插入到骨骼中的期望位置处之后,轴可从柄部脱离并被丢弃,而柄部被保持以供随后与另一锚钉和轴筒一起使用。

附图说明

前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将从在附图中所示的实例的以下更具体描述显而易见,在附图中贯穿不同视图,相似参考标记指代相同部件。附图未必按比例绘制,相反,重点在于示出实例的原理。

图1a是以可移除方式组装到本公开的可重复使用的柄部的一次性使用的缝合锚钉和轴筒的侧视图;

图1b是图1a的可重复使用的柄部的透视图;

图2是缝合锚钉和轴的远侧端部的分解视图;

图3a是组装到柄部的轴的近侧端部的横截面;

图3b是图1a的缝合锚钉和轴筒的侧视图,其中缝合线分支延伸穿过轴;

图4a-c是图1b的柄部的其他实例;并且

图5是本公开的套件的实例。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将参考附图论述所公开的缝合锚钉和轴筒的实例。

在以下描述中,已经给予相似部件相同参考编号,而不管其是否在不同实例中示出。为以清楚且简明的方式示出本发明的(多个)实例,附图可能未必按比例绘制,并且某些特征可能以稍微示意性的形式示出。关于一个实例描述和/或示出的特征可以以相同方式或以类似方式用于一个或多个其它实例中和/或结合或代替其它实例的特征使用。

包括、包含和/或复数形式的每个是开放式的并包括所列举的部件,并且可包括未列举的额外部件。和/或是开放式的,并且包括所列举部件中的一个或多个以及所列举部件的组合。

图1a示出用于实施组织修复过程的以可移除方式组装到可重复使用的柄部12的一次性使用的缝合锚钉和轴筒10的侧视图。缝合锚钉和轴筒10大体包括具有近侧端部16和远侧端部18的缝合锚钉14。缝合锚钉和轴筒10可包括被构造成以可释放方式接纳可重复使用的柄部12的配合端部24的轴22。轴22还包括纵向延伸穿过轴22的腔30(在图2中更详细地示出)。轴22可由金属材料(诸如不锈钢和钛)制成。然而,可使用将承受在外科手术期间施加的力的其它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轴22的长度和直径可变化。

图1b示出可重复使用的柄部12的透视图。柄部12包括抓持件12a和联接到抓持件12a的连接件12b。柄部12的抓持件12a可由塑料制成。然而,还可使用其它非金属和金属材料。抓持件12a的形状和尺寸可以是帮助促进缝合锚钉14插入到骨骼中所需的任何形状和尺寸。连接件12b由金属材料(诸如不锈钢或钛)制成,但是可由足够坚固以承受在外科手术期间施加的力的其它金属和非金属材料制成。连接件12b压入配合到抓持件12a,但是可以以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已知的任何其它方式联接到抓持件12a。连接件12b的尺寸和形状可以是帮助促进缝合锚钉14插入到骨骼中所需的任何尺寸和形状。连接件12b的远侧端部包括配合端部24。柄部12还可由能够经受灭菌的材料构成。本公开还构思,可重复使用的柄部12可还包括将不成本有效地引入到一次性使用的柄部中的一个或多个可定制特征件。实例可包括但不限于例如使柄部适于特定外科医生的抓持件的符合人体工程学的定制和/或在构造中使用更先进的材料(例如,形状记忆凝胶/泡沫等)。

图2是缝合锚钉14和轴22的远侧端部15的分解视图。在图2中,大部分缝合锚钉14包括呈开放式螺旋形线圈形式的螺纹23,即,以螺旋形或螺旋形式大体从近侧端部16延伸到远侧端部18的一系列连接的连续规则地间隔开的匝,其中线圈的匝之间的间隔限定孔。该开放式螺旋形线圈限定套管26,其从缝合锚钉14的近侧端部16纵向延伸到远侧端部18并通过螺纹23的匝之间的间隔与该开放式螺旋形线圈外部的区域连通。螺纹23的尺寸、形状、间隔和数量可变化。缝合锚钉14可经由模制方法由聚合物或生物可吸收材料制成。然而,可使用将允许缝合锚钉14承受外科手术期间的力的其它材料和其它制造方法。缝合锚钉14的远侧端部18还包括延伸缝合锚钉14的部分长度的缝合线桥20。缝合线桥20的尺寸、形状和厚度可变化。本公开还构思,可使用缝合锚钉14的其它构造。

轴22的远侧端部15包括适于以可滑动方式在其上接纳缝合锚钉14的套管26的接合部分28。接合部分28可按多种方式以可滑动方式接纳套管26。例如,接合部分28可包括狭槽52和在轴22的每一侧上从狭槽52延伸的凹部54。继而,纵向延伸的滑轨(runner)56可从缝合锚钉14的缝合线桥20并沿着螺纹23的内部延伸。当轴22的接合部分28和缝合锚钉14的套管26联接时,缝合线桥20被容纳在狭槽52内,并且滑轨56被容纳在凹部54内。可在美国公开案第2015/0327984号中找到轴22的接合部分28与缝合锚钉14的套管26之间的其它构造和联接,其内容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中。如图2中进一步示出,缝合线40可紧固到缝合锚钉14,其中缝合线40的一部分被布线在缝合线桥20周围。在该构造中,缝合线分支34,36被布线穿过套管26并延伸到套管26外并且进入到轴22的腔30中。

图3a示出组装到柄部12的轴22的近侧端部17的横截面。孔38可在近侧端部17处形成于轴22的外壁39中并与腔30连通。替代性地,孔38可更靠近于轴22的远侧端部15定位(未示出)。图3a还示出被布线穿过腔30并且延伸穿过孔38到轴22外部的区域的缝合线分支34,36两者。替代性地,缝合线分支34,36还可在轴22的近侧端部17处从腔30延伸到柄部组件12中的连通套管40中,如以下图4a-c中所示的。图3b示出组装到图1的可重复使用的柄部12的缝合锚钉和轴筒10的侧视图,其中缝合线分支34,36延伸穿过孔38。

图4a示出具有纵向套管40的柄部12,该纵向套管40从柄部12的近侧端部41延伸到柄部12的远侧端部43并与轴22的腔30连通。在该实例中,延伸穿过腔30的缝合线分支34,36可进一步延伸穿过纵向套管40并通过柄部12的近侧端部41处的开口44延伸到柄部12外。如图4b中所示的,纵向套管40可从柄部12的远侧端部43延伸到近侧端部41,但是缝合线分支34,36反而延伸穿过侧壁开口42到柄部组件12的外部。图4c示出仅具有部分套管46的柄部组件12,缝合线分支34,36再次延伸穿过柄部组件12的侧壁开口42。

如图5中所示,可提供套件48,其包括一个或多个一次性使用、无菌、可丢弃的缝合锚钉和轴筒10以及可重复使用的柄部12。该套件可还包括包装说明书(packageinsert)或标签50。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将认识到,本发明可在不偏离本发明的精神或本质特性的情况下以其它具体形式体现。因此,前述实例在所有方面都将被认为是示例性的,而不是限制本文中描述的本发明。因此,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由前述描述指示,并且因此,在权利要求书的等效物的意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都旨在被包括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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