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人工培育的雪峰虫草用于制备抗肿瘤药物的用途,其中,所述人工培育的雪峰虫草选自人工培育的雪峰虫草子座、雪峰虫草菌丝体和人工培育的虫菌复合体中的至少一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培育的雪峰虫草子座、雪峰虫草菌丝体和人工培育的虫菌复合体均含有相同的活性成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培育的虫菌复合体中活性成分的含量大于所述人工培育的雪峰虫草菌丝体中活性成分的含量,所述人工培育的雪峰虫草菌丝体中活性成分的含量大于所述人工培育的雪峰虫草子座中活性成分的含量。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成分主要为吲哚生物碱类。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吲哚生物碱类选自吲哚二萜类和细胞松弛素类。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肿瘤选自乳腺癌、白血病和肺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雪峰虫草子座降低mcf-7细胞数的ic50为20.5μg/ml,所述虫菌复合体降低mcf-7细胞数的ic50为24.8μg/ml,所述雪峰虫草菌丝体降低mcf-7细胞数的ic50为17.6μg/ml。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培育的雪峰虫草选自人工培育的雪峰虫草菌丝体或虫菌复合体,所述肿瘤选自淋巴肿瘤和绒毛膜癌。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虫菌复合体降低u937细胞数的ic50为33.5μg/ml,所述虫菌复合体降低bewo细胞数的ic50为88.3μg/ml。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人工培育的雪峰虫草选自人工培育的雪峰虫草菌丝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