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可撑开椎间融合装置的制造方法_2

文档序号:9478721阅读:来源:国知局
利于通过后外侧较小入的手术入路通道的植入。
[0023]具体的说,如图1、图2所示,所述主体包括头部和尾部、以及位于所述头部和尾部之间的右前壁、左前壁、右中壁、左中壁、右后壁、左后壁,所述头部和所述尾部左侧通过所述左前壁、所述左中壁、所述左后壁连接,所述头部和所述尾部右侧通过所述右前壁、所述右中壁、所述右后壁连接;所述头部、所述右前壁、所述左前壁形成上椎体,所述尾部、所述右后壁、左后壁形成下椎体,所述上椎体、所述下椎体形成所述主体。
[0024]所述右前壁与所述右中壁之间、所述右中壁与所述右后壁之间、所述左前壁与所述左中壁之间、所述左中壁与所述左后壁之间分别通过连接柱连接,且所述右前壁、所述右中壁、所述右后壁可绕所述连接柱转动,所述左前壁、所述左中壁、所述左后壁可绕所述连接柱转动。便于装置的撑开和闭合。
[0025]所述头部和所述尾部的厚度小于所述右前壁与所述右后壁连接处的厚度,所述头部和所述尾部的厚度小于所述左前壁与所述左后壁连接处的厚度,所述头部和所述尾部到所述左前壁(右前壁)与所述左后壁(右后壁)连接处的厚度连续递增,且优选地,所述头部与所述左前壁(右前壁)或所述尾部与所述左后壁(右后壁)连接处到所述左中壁中心处的厚度连续递增,且所述头部与所述左前壁(右前壁)或所述尾部与所述左后壁(右后壁)连接处的厚度到所述左中壁(右中壁)中心处的厚度相差3-4_,所指厚度为主体上设有倒齿结构的上下表面之间的距离。这种设计更符合人体锥间盘终板的解剖特点,增加了整个装置植入后的稳定性;
[0026]所述主体的上下表面分别设有倒齿结构,以增加装置与终板的切合度和稳固性。
[0027]所述右前壁、左前壁、右中壁、左中壁、右后壁、左后壁外侧面分别设有贯穿各相应侧壁的植入孔,植入孔垂直于各个侧壁的侧面,用于主体撑开后注入植骨材料,以利于植骨材料向装置外部空间的流动,增加后期植骨融合的面积,从而增加后期成骨的稳定性。
[0028]所述头部设有锁定螺栓,在装置呈六边形撑开后,可锁定整个撑开装置,以保证后期植骨材料的注入空间和后期装置的稳定性。
[0029]本发明的装置采用可吸收镁合金材料,既保证植入椎间盘后的即时稳定性,又可随着植骨融合的自身骨化加强而被人体吸收。在保证具有足够支撑面和稳定支撑性能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增加了植骨面积和植骨量,提高植骨融合率,彻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椎间融合器植入后沉降、椎间高度丢失的问题。
[0030]使用时,将本发明的椎间融合器放在终板上,并与终板很好的切合,放置时主体上下表面的倒齿结构与终板接触,且终板位于上椎体和下椎体之间,然后通过手术通道从尾部植入植骨,植骨在植入后由左右前壁、左右侧壁、左右中壁各个侧壁的植入孔流入人体的椎间隙,使得植骨平铺在椎体的终板上,术后三个月,这些植骨将会把装置和上下椎体融合在一起,从而解决人体腰椎不稳定的问题,达到手术目的。
[0031]以上对本发明的一个实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发明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发明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横向可撑开椎间融合装置,包括中空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撑开前为长方体结构,所述主体撑开后内周形状为六边形结构,所述主体为中间厚度大于两端厚度的弧形结构。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包括头部和尾部、以及位于所述头部和尾部之间的右前壁、左前壁、右中壁、左中壁、右后壁、左后壁,所述头部和所述尾部左侧通过所述左前壁、所述左中壁、所述左后壁连接,所述头部和所述尾部右侧通过所述右前壁、所述右中壁、所述右后壁连接。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所述左前壁、右所述前壁组成前体部,所述左中壁、所述右中壁组成中体部,所述尾部、所述左后壁、所述右后壁组成后体部,所述前体部、所述中体部、所述后体部形成所述主体。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右前壁与所述右中壁之间、所述右中壁与所述右后壁之间、所述左前壁与所述左中壁之间、所述左中壁与所述左后壁之间分别通过连接柱连接,且所述右前壁、所述右中壁、所述右后壁可绕所述连接柱转动,所述左前壁、所述左中壁、所述左后壁可绕所述连接柱转动。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和所述尾部的厚度小于所述右中壁中心处的厚度。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和所述尾部的厚度小于所述左中壁中心处的厚度。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与所述左前壁或所述尾部与所述左后壁连接处到所述左中壁中心处的厚度连续递增,且所述头部与所述左前壁或所述尾部与所述左后壁连接处的厚度到所述左中壁中心处的厚度相差3-4_。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的上下表面分别设有倒齿结构。9.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或6或7所述的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右前壁、所述左前壁、所述右中壁、所述左中壁、所述右后壁、所述左后壁外侧面分别设有贯穿各相应侧壁的植入孔。10.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或6或7所述的椎间融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设有锁定螺栓。
【专利摘要】本发明属于骨科医疗器械内置物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横向可撑开椎间融合装置,包括中空的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撑开前为长方体结构,所述主体撑开后内周形状为六边形结构,所述主体为中间厚度大于两端厚度的弧形结构。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在保证具有足够支撑面和稳定支撑性能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增加植骨面积和植骨量,提高植骨融合率,彻底解决椎间融合器植入后沉降、椎间高度丢失的问题。
【IPC分类】A61F2/44
【公开号】CN105232191
【申请号】CN201510756390
【发明人】马信龙, 孙晓雷, 徐宝山, 马剑雄, 杨阳
【申请人】天津市天津医院
【公开日】2016年1月13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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