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一体成型的颗粒沟槽的篮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0100阅读:90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一体成型的颗粒沟槽的篮球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一体成型的颗粒沟槽的篮球,特别是指一种可增加球体防滑表面的完整性、而令篮球使用时的接触摩擦力更佳的篮球。
由于现代运动风气盛行,各种运动皆有相当数量的喜好人口,尤其篮球运动则可说是一项老少皆宜的休闲运动,因此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接触过篮球,而一般市面上经常可见的篮球,以其构造而言,有所谓的橡胶篮球和贴皮篮球两种,其中,橡胶篮球的表面为橡胶材料一体成型,因制作较简易且价格便宜,为一般大众所普遍使用,比赛场合则使用制作较为精良、材料较高级的贴皮篮球。



图1及图2所示,是一种习知贴皮篮球的构造与外观示意图。主要具有一内胎层11,该内胎层11是由呈片状的具有适当长度的橡胶材料经折叠后加压裁切而成的,并于内胎层11上设置一充气嘴,以将内胎层11充气并加热硫化,再藉由一缠纱机将纱线缠绕于充气后的内胎层11外表面而形成一纱线层12,使得内胎层11可因纱线层12而定型,而纱线层12的外部以一半自动披覆机将数片橡胶材料制成的中胎层13分别贴覆于纱线层12外部,再将整体放置于一模具中加热硫化而同时形成球面光滑平面部分131及球面上凸起的球沟132构造,此一结构体称之为中胎(Carcass);另外,再就中胎的平面部分131贴合一层由牛皮或人造皮革制成且表面压制成防滑颗粒状表面的外皮层14而形成一最终的篮球成品。
而就篮球表面结构而言,虽然外皮层14的表面具有凸出颗粒状以增加球体表面的摩擦力,但是相邻外皮层13之间的球沟132部分则相对较为光滑,使用时,因使用者手部在运动时经常会沾有汗水,在使用者沾有汗水的手指接触到球体上较为光滑的球沟132构造时,其两者的摩擦力将不足以令球体停留于手上,造成传球或运球时因摩擦力不足而滑脱失误。
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一体成型的颗粒状表面的球沟构造、球沟表面亦具有良好接触摩擦性的篮球,这样篮球的球体外表面具有一致的使用摩擦力。
为达上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是在中胎层外表面上一体成型有一条以上的球沟,而该球沟的外表面于成型时同时形成有凸出的颗粒,在将各外皮层贴覆于该中胎层外表面的相邻球沟之间后,该球沟表面可与该外皮层颗粒状表面共同形成完整的防滑面。
有关本实用新型的细节及技术特征,将在下面借助一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加以说明。其中
图1公知的一种贴皮篮球构造示意图,图2是
图1的篮球外观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一较佳实施例的构造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的构造示意图;其主要亦同公知的篮球构造一样具有一可充气的内胎层2、一围绕于内胎层2外部的纱线层3、一贴覆于纱线层2外部的中胎层4及一片以上贴合于中胎层4外部且具有凸出颗粒状表面的外皮层5。其中与公知篮球构造的不同点在于该中胎层4于成型作业时,事先于模具中的适当位置处设有一条以上的凹槽,并于凹槽内面刻上多条凹洞纹路,在中胎层4置于模具内加热后,中胎层4外表面上则可一体成型有一条以上凸出于中胎层4表面的球沟41,而球沟41的外表面亦在中胎层4成型时同时形成相对于模具凹槽内的凹洞纹路的凸出颗粒411构造,可使各外皮层5贴覆于中胎层4外表面的相邻球沟41之间,使球沟41的凸出颗粒411表面与外皮层5的颗粒状表面共同形成完整的防滑面。
由以上说明可知,本实用新型主要是在该中胎层外表面上一体成型有一条以上的球沟,而球沟的外表面于成型时同时设有凸出的颗粒,将各外皮层贴覆于该中胎层外表面的相邻球沟之间;其优点在于利用中胎层一体成型的球沟表面上的凸出颗粒状构造可与所有外皮层表面的凸出颗粒状表面形成完整的防滑面,使得使用者在触摸球体的任何地方时均不会滑脱造成传球或运球的失误,进而增进篮球使用上的应用性。
权利要求1.一种具有一体成型的颗粒沟槽的篮球,其包含有一可充气的内胎层、一围绕该内胎层外部的纱线层、一围绕该纱线层外部的中胎层及一片以上贴覆于该中胎层外部且具有凸出颗粒状表面的外皮层,其特征在于,该中胎层于外表面上一体成型有一条以上的球沟,而该球沟的外表面于成型时同时设有凸出的颗粒,在将各外皮层贴覆于该中胎层外表面的相邻球沟之间后,该球沟表面的颗粒可与外皮层的颗粒状表面共同形成完整的防滑面。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一体成型的颗粒沟槽的篮球,其包含有一可充气的内胎层、一围绕该内胎层外部的纱线层、一围绕该纱线层外部的中胎层及一片以上贴覆于该中胎层外部且具有凸出颗粒状表面的外皮层,其主要特征在于:该中胎层于外表面上一体成型有一条以上的球沟,可使各外皮层贴覆于该中胎层外表面的相邻球沟之间,而该球沟的表面在成型时就设有凸出的颗粒,可与该外皮层的颗粒状表面共同形成完整的防滑面。
文档编号A63B41/10GK2480012SQ01208979
公开日2002年3月6日 申请日期2001年4月3日 优先权日2001年4月3日
发明者杨惟超 申请人:百洲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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