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使聚合物基材着色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在温度t1下使所述聚合物基材经历着色液,t1低于100℃,所述着色液包含溶解在第一溶剂体系中的至少一种着色剂,以提供被所述着色液润湿的聚合物基材;
b)在不将温度升高到高于温度t2的情况下,将第二溶剂体系添加到被所述着色液润湿的聚合物基材上,t2低于100℃,以提供被所述第一溶剂体系和所述第二溶剂体系的混合物润湿的着色聚合物基材;和
c)从所述第一溶剂体系和第二溶剂体系的混合物以及任何剩余的着色剂中分离出所述着色聚合物基材;
其中所述着色剂或着色剂染料在所述第一溶剂体系中比在所述第二溶剂体系中溶解更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添加所述第二溶剂体系的步骤包括将所述第二溶剂体系逐部分地添加到所述聚合物基材与所述着色液的混合物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溶剂体系包含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溶剂体系是水。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溶剂体系和所述第二溶剂体系是可混溶的。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溶剂体系是有机溶剂或者一种或多种有机溶剂的混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溶剂体系是极性有机溶剂或者极性有机溶剂的混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溶剂体系包含丙酮。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溶剂体系包含选自甘油、乙二醇二乙酸酯(egd)、三乙二醇单甲基(tgm)、二丙二醇甲醚(dme)和1-甲氧基-2-丙醇中的溶剂。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基材是纤维基材。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基材包含选自以下的纤维:聚酯,尼龙,聚氨酯,羊毛,丝绸,棉或它们的混合物。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基材包含聚酯纤维。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基材包含聚酯纤维和选自棉、再生纤维素、羊毛、丝绸、聚酰胺、不同的聚酯、聚氯乙烯、聚丙烯腈、马海毛、羊绒和聚氨酯中的至少一种纤维。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基材包含的材料为聚酯纤维与选自棉、再生纤维素、羊毛、丝绸、聚酰胺、不同的聚酯、聚氯乙烯、聚丙烯腈、马海毛、羊绒和聚氨酯中的至少一种纤维的共混物。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基材包含第一材料和第二材料,所述第一材料包含聚酯纤维,所述第二材料包含选自棉、再生纤维素、羊毛、丝绸、聚酰胺、不同的聚酯、聚氯乙烯、聚丙烯腈、马海毛、羊绒和聚氨酯中的至少一种纤维。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基材是整件服装。
1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溶剂体系的总体积与所述第二溶剂体系的总体积之比为1:2至1:20。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溶剂体系的总体积与所述第二溶剂体系的总体积之比为30:70至10:90。
1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聚合物基材与所述第一溶剂体系的重量比为3:1至1:3。
2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着色剂是至少一种染料。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种染料是分散染料。
2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将所述至少一种着色剂溶解在所述第一溶剂体系中以形成所述着色液。
2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着色液不包含分散剂。
24.一种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可获得的聚合物或纤维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