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制砖机的振动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08903阅读:1268来源:国知局
一种制砖机的振动箱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制砖机的振动箱,属于制砖机领域。



背景技术:

制砖机顾名思义就是制造和生产砖的机械设备,一般利用石粉、粉煤灰、炉渣、矿渣、碎石、沙子、水等添加水泥作为原材料通过液压动力、震动力、气动力等生产砖的机械。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220325392.5的一种润滑效果好且润滑控制容易的制砖机的振动箱,包括箱体和两并置的转轴,转轴通过轴承支撑在箱体壁上,偏心块固定在转轴上,两转轴通过相互啮合的齿轮联接,所述箱体内注齿轮润滑油形成油池对旋转部件进行油浴润滑,相应地,主轴和箱体之间采用液密封结构。在振动箱体内注润滑油形成油池,对旋转部件进行油浴润滑,改善了轴承和齿轮旋转部件的润滑方式,使得轴承和齿轮能够得到良好的润滑。另外,本实用新型大大减少了润滑油的加注次数,降低了工作量。并且,润滑油的工作温度范围大,能满足振动箱工作温度的要求。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性能不稳定,无效的水平方向的振动容易导致能耗大和工作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制砖机的振动箱,以解决现有的制砖机的振动箱性能不稳定,无效的水平方向的振动容易导致能耗大和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制砖机的振动箱,其结构包括料斗、调节锁具、框架、振动装置、出料口、支撑架、横杆、承重骨架、支承、加热管、固定板、加固件、旋转管、混合出口,所述料斗与调节锁具相连接,所述框架与振动装置相连接,所述振动装置由叶片、旋转轴、叶轮、轴承座、偏心轴、马达、皮带、传动皮带轮、底座组成,所述叶片通过旋转轴与叶轮相连接,所述叶轮通过轴承座与偏心轴相连接,所述偏心轴通过马达带动皮带进行转动,所述振动装置下方设有出料口,所述支撑架通过横杆负荷承重骨架重量,所述承重骨架通过支撑架将支承固定,所述加热管通过固定板与加固件相连接,所述旋转管设有混合出口。

进一步地,所述调节锁具与框架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皮带与传动皮带轮带动偏心轴转动。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与框架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支承上设有加热管。

进一步地,所述加固件与旋转管活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振动装置,能够将无效的水平方向的振动抵消,保留所需方向的振动,性能稳定,减少能耗,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制砖机的振动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振动装置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料斗-1、调节锁具-2、框架-3、振动装置-4、叶片-401、旋转轴-402、叶轮-403、轴承座-404、偏心轴-405、马达-406、皮带-407、传动皮带轮-408、底座-409、出料口-5、支撑架-6、横杆-7、承重骨架-8、支承-9、加热管-10、固定板-11、加固件-12、旋转管-13、混合出口-1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制砖机的振动箱,其结构包括料斗1、调节锁具2、框架3、振动装置4、出料口5、支撑架6、横杆7、承重骨架8、支承9、加热管10、固定板11、加固件12、旋转管13、混合出口14,所述料斗1与调节锁具2相连接,所述框架3与振动装置4相连接,所述振动装置4由叶片401、旋转轴402、叶轮403、轴承座404、偏心轴405、马达406、皮带407、传动皮带轮408、底座409组成,所述叶片401通过旋转轴402与叶轮403相连接,所述叶轮403通过轴承座404与偏心轴405相连接,所述偏心轴405通过马达406带动皮带407进行转动,所述振动装置4下方设有出料口5,所述支撑架6通过横杆7负荷承重骨架8重量,所述承重骨架8通过支撑架6将支承9固定,所述加热管10通过固定板11与加固件12相连接,所述旋转管13设有混合出口14,所述调节锁具2与框架3活动连接,所述皮带407与传动皮带轮408带动偏心轴405转动,所述底座409与框架3相连接,所述支承9上设有加热管10,所述加固件12与旋转管13活动连接。

在进行使用时,参阅图3,振动箱由马达406带动运作,传动皮带轮408带动与其固定连接的偏心轴405转动,振动部件独立成单独的系统,结构简单,性能稳定,采用叶片401与旋转轴402配合偏心轴的运动,可将无效的水平方向的振动抵消,保留所需方向的振动,减少能耗,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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