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建筑装饰用多功能型材结构。
背景技术:
建筑材料可分为结构材料、装饰材料和某些专用材料。结构材料包括木材、竹材、石材、水泥、混凝土、金属、砖瓦、陶瓷、玻璃、工程塑料、复合材料等;装饰材料包括各种涂料、油漆、镀层、贴面、各色瓷砖、具有特殊效果的玻璃等;专用材料指用于防水、防潮、防腐、防火、阻燃、隔音、隔热、保温、密封等。型材是铁或钢以及具有一定强度和韧性的材料通过轧制,挤出,铸造等工艺制成的具有一定几何形状的物体,挤压实心型材多采用正向挤压法、反向挤压法及联合挤压法。联合挤压法目前用得不多。空心型材的挤压可根据空心型材的外形、孔数(在单孔挤压时则是孔的断面形状和尺寸)、孔对型材断面中心位置的非对称分布程度及其他因素,采用穿孔针法和焊合挤压法(见组合模挤压)。前者采用空心锭坯或实心锭坯进行正向挤压或反向挤压;后者适合于对焊合性能好的金属和合金进行正向挤压,尤其在挤压铝合金建筑型材时获得了广泛的应用。目前很多的建筑型材在使用的时候,安装过程中会出现螺钉裸露的情况,影响美观和安全性,因此设计了一种建筑装饰用多功能型材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建筑装饰用多功能型材结构,通过在建筑型材上端设置的盖板层,在装饰的时候能有效的遮挡住连接所用的螺钉,大大提高了建筑装饰用型材的美观与安全性能,使得建筑型材能够更广泛的使用在各种场合,增加了建筑型材整体的结构稳定性,值得推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建筑装饰用多功能型材结构,它包括铝合金基板与盖板,所述铝合金基板内设置有两个安装凹槽,所述安装凹槽内设置有安装螺栓,所述铝合金基板两端设置有盖板凸块,所述盖板两端设置有盖板卡扣,所述盖板凸块扣入盖板卡扣内,所述铝合金基板内设置有隔热芯层,所述铝合金基板下端设置有扣接部,所述隔热芯层包括高硅氧棉内芯,所述高硅氧棉内芯外侧设置有镀铝聚酯薄膜,所述镀铝聚酯薄膜外侧设置有防腐蚀涂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盖板上设置有防滑纹路。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铝合金基板与隔热芯层之间设置有连接筋。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扣接部为L字型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建筑型材上端设置的盖板层,在装饰的时候能有效的遮挡住连接所用的螺钉,大大提高了建筑装饰用型材的美观与安全性能,使得建筑型材能够更广泛的使用在各种场合,增加了建筑型材整体的结构稳定性,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隔热芯层结构示意图。
图中:1-铝合金基板,2-盖板,3-安装凹槽,4-安装螺栓,5-盖板凸块,6-盖板卡扣,7-隔热芯层,8-扣接部,9-高硅氧棉内芯,10-镀铝聚酯薄膜,11-防腐蚀涂层,12-防滑纹路,13-连接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建筑装饰用多功能型材结构,它包括铝合金基板1与盖板2,铝合金基板1内设置有两个安装凹槽3,安装凹槽3内设置有安装螺栓4,铝合金基板1两端设置有盖板凸块5,盖板2两端设置有盖板卡扣6,盖板凸块5扣入盖板卡扣6内,铝合金基板1内设置有隔热芯层7,铝合金基板1下端设置有扣接部8,隔热芯层7包括高硅氧棉内芯9,高硅氧棉内芯9外侧设置有镀铝聚酯薄膜10,镀铝聚酯薄膜10外侧设置有防腐蚀涂层11,盖板2上设置有防滑纹路12,铝合金基板1与隔热芯层7之间设置有连接筋13,扣接部8为L字型结构。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扣接部对准装饰型材安装位置,扣合之后钉入安装螺栓,安装螺栓完全钉入之后卡放上盖板,将安装螺栓隐藏起来,通过卡扣式的设计,方便盖板的安装,利用高硅氧棉内芯、镀铝聚酯薄膜与防腐蚀涂层三层设计的隔热内芯,提高了型材内部隔热性能,有效的避免热量传导,保证了建筑装饰型材结构稳定性,避免了热胀冷缩导致的型材结构损坏。
本实用新型所使用的防腐蚀涂层采用环氧树脂复合材料涂料,混合比例为1:1(等量混合);颜色:A部分为白色,B部分为黑色,混合&固化后为浅灰色;连续工作温度:-51℃至91℃;固化时间:29℃条件下约2小时;提供UV防护;其储存期为2年。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建筑型材上端设置的盖板层,在装饰的时候能有效的遮挡住连接所用的螺钉,大大提高了建筑装饰用型材的美观与安全性能,使得建筑型材能够更广泛的使用在各种场合,增加了建筑型材整体的结构稳定性,值得推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