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安装与固定的装配式建筑H造型内墙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06167阅读:587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安装与固定的装配式建筑H造型内墙体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于安装与固定的装配式建筑H造型内墙体。



背景技术:

随着现代工业技术的发展,建造房屋可以像机器生产那样,成批成套地制造。只要把预制好的房屋构件,运到工地装配起来就成了。装配式建筑在20世纪初就开始引起人们的兴趣,到六十年代终于实现。英、法、苏联等国首先作了尝试。由于装配式建筑的建造速度快,而且生产成本较低,迅速在世界各地推广开来,但是传统的装配式建筑内墙体在安装和固定式不是很方便,也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所以现在需要一种便于安装与固定的装配式建筑H造型内墙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安装与固定的装配式建筑H造型内墙体,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于安装与固定的装配式建筑H造型内墙体,包括SIP内墙体、聚氨酯胶层、内墙插条、自攻钉、第一防火板、第一防潮板、第一结构板、水泥基聚苯颗粒保温板、第二结构板、第二防潮板和第二防火板,所述SIP内墙体为H造型的内墙体,所述SIP内墙体内设有内墙插条,所述内墙插条与SIP内墙体连接处设有聚氨酯胶层,所述SIP内墙体与内墙插条之间设有多个自攻钉,所述内墙插条外侧设有第一防火板,所述第一防火板内无缝连接第一防潮板,所述第一防潮板内侧无缝连接第一结构板,所述第一结构板内侧无缝连接水泥基聚苯颗粒保温板以及设置在水泥基聚苯颗粒保温板外侧的第二结构板,所述第二结构板外侧设有第二防潮板以及设置在第二防潮板外侧的第二防火板。

优选的,所述SIP内墙体与内墙插条之间的自攻钉至少为四个。

优选的,所述自攻钉为不锈钢自攻钉。

优选的,所述SIP内墙体为带有内墙竖缝节点的内墙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既解决内墙拼装无固定支点的难题又解决了墙体整体性问题,在墙体本体内部连接美观大方,同时安装的墙体稳固。其还具有质量轻、造价成本低等特点,适宜推广使用,而且通过SIP内墙体1为带有内墙竖缝节点的内墙体可以看出此种安装方式最主要的是能够让内墙体快速安装连接让内墙体调整水平度与垂直度更方便,而且通过内墙插条上的防火板和防潮板,可以使装置的防火防潮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内墙插条结构示意图;

图中:1SIP内墙体、2聚氨酯胶层、3内墙插条、4自攻钉、5第一防火板、6第一防潮板、7第一结构板、8水泥基聚苯颗粒保温板、9第二结构板、10第二防潮板、11第二防火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于安装与固定的装配式建筑H造型内墙体,包括SIP内墙体1、聚氨酯胶层2、内墙插条3、自攻钉4、第一防火板5、第一防潮板6、第一结构板7、水泥基聚苯颗粒保温板8、第二结构板9、第二防潮板10和第二防火板11,所述SIP内墙体1为H造型的内墙体,所述SIP内墙体1内设有内墙插条3,所述内墙插条3与SIP内墙体1连接处设有聚氨酯胶层2,所述SIP内墙体1与内墙插条3之间设有多个自攻钉4,所述内墙插条3外侧设有第一防火板5,所述第一防火板5内侧无缝连接第一防潮板6,所述第一防潮板6内侧无缝连接第一结构板7,所述第一结构板7内侧无缝连接水泥基聚苯颗粒保温板8以及设置在水泥基聚苯颗粒保温板8外侧的第二结构板9,所述第二结构板9外侧设有第二防潮板10以及设置在第二防潮板10外侧的第二防火板11。

所述SIP内墙体1与内墙插条3之间的自攻钉4至少为四个。所述自攻钉4为不锈钢自攻钉。所述SIP内墙体1为带有内墙竖缝节点的内墙体。本新型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既解决内墙拼装无固定支点的难题又解决了墙体整体性问题,在墙体本体内部连接美观大方,同时安装的墙体稳固。其还具有质量轻、造价成本低等特点,适宜推广使用,而且通过SIP内墙体1为带有内墙竖缝节点的内墙体可以看出此种安装方式最主要的是能够让内墙体快速安装连接让内墙体调整水平度与垂直度更方便,而且通过内墙插条上的防火板和防潮板,可以使装置的防火防潮效果更好。

工作原理:该种便于安装与固定的装配式建筑H造型内墙体,便于装配式建筑内墙体快速安装与固定的结构、集环保、安全、省工于一体的一种可以快速组装的内墙体,其安装速度快,而且稳定性高,同时防火防潮效果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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