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把手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2188257阅读:145来源:国知局
门外把手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在机动车的门外把手装置中,它具有:可固定在门内侧(4)上的把手载体(3);支承在该把手载体(3)上的把手元件(11);以及凹槽壳体(5),其能够从门外侧(6)穿透门组块(8)进行安装且在安装状态下一直延伸至设置在门内侧(4)上的把手载体(3)上并且至少局部地容纳着可从门外侧(6)操纵的把手元件(11),其中该把手元件(11)具有按键(27),该按键构造得用来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并且可从门外侧(6)操纵,应该创造一种解决方案,通过它尤其只需数量尽可能少的安装元件来制造门把手,因此借助手柄就能实施该预安装,其中要么主要从门内侧要么从门外侧就能完成安装。这一点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即该把手元件(11)还具有用来把手主体(28),该把手主体构造得用来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并且可摆动地将把手元件(11)和把手载体连接起来,其中该按键(27)相对于把手主体(28)可旋转地支承着。
【专利说明】门外把手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的门外把手装置,它具有:可固定在门内侧上的把手载体;可摆动地支承在该把手载体上的把手元件;以及凹槽壳体,其能够从门外侧穿透门组块(Ttoausbruch)进行安装且在安装状态下一直延伸至设置在门内侧上的把手载体上并且至少局部地容纳着可由门外侧操纵的把手元件,其中该把手元件具有按键,该按键构造得用来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并且可从门外侧操纵。
【背景技术】
[0002]前述的门外把手装置例如从DE 10 2006 029 774 Al亦或DE 10 2010 038 071
Al已知。这种尤其用于机动车的门外把手装置是已知的,例如能够打开车门,该车门是机动车的可活动部件。把手元件在此用来操纵车门的锁。在此,该锁的操纵能够纯粹电子亦或机械地运转,其中纯粹机械的操纵早就与当前的发展水平不符。因为如今在开启过程之前,通过远处的移动识别发射器(ID-发射器)就能解除机动车车门的门锁机制的闭锁。那反,通常操纵把手元件的按键,以便解除设置在车门上的锁的锁定。这种把手单元通常还配备有至少一个紧急锁芯,因此既使在紧急情况下(例如在整车电源断电的情况下)也能机械地通过紧急锁芯来满足该功能,这一点借助机械锁来实现。
[0003]机动车车门(它的锁借助移动的ID发射器来解锁)能够通过操纵把手元件来打开,其中车门在此以机械的方式从事先解锁的锁中松开,为此由使用者施加一定的操纵力。在本发明的意义中,“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理解为把手元件的以上所述的操纵,用来机械地把车门从锁中松开,其中这种开门方式只在紧急情况下发挥作用,例如在车辆侧的电子设备不能正常发挥作用时。为了提高舒适度,由现有技术已知,车门以电子方式从事先解锁(通常也是电子方式)的锁中松开,其中为此使用者只需施加非常的小的操纵力。在本发明的意义中,“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理解为把手元件的以上所述的操纵,用来电子地把车门从锁中松开,其中这种开门方式是紧急情况。已知的把手装置具有复杂的构造,这使门外把手装置在车门上的安装更加困难并且费时费力。此外,这种门外把手装置的单个构件既可从门外侧也可从门内侧安装,这不仅使安装更加困难,也使维修工作更加困难。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解决方案,它提供了一种更好的门外把手装置,它能够成本低廉地预安装并且以构造方面简单的方式固定在机动车车门上。尤其只需数量尽可能少的安装元件来制造门把手,因此借助手柄就能实施该预安装,其中要么主要从门内侧要么从门外侧就能完成安装。
[0005]在前述类型的门外把手装置中,此目的按本发明这样得以实现,即该把手元件还具有用来把手主体,该把手主体构造得用来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并且可摆动地将把手元件和把手载体连接起来,其中该按键相对于把手主体可旋转地支承着。
[0006]本发明的有利的且适宜的构造方案和改进方案由从属权利要求得出。[0007]通过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门外把手装置,它的特征在于节省位置的构造,并且同时还提供了机械和电子的开门过程的功能性。在此,该机械和电子的工作原理通过唯一的把手元件来实现,这表明了本发明的门外把手装置的紧凑构造方案。在此,满足了这两个功能性的把手元件设置在把手载体上,该把手载体可安装在门内侧上,因此只有凹槽壳体作为唯一的构件必须从门外侧安装,这总体上简化了门外把手装置的安装,因为重要的机械和电子构件都安装在置于门内侧上的把手载体上。
[0008]在门外把手装置的构造方案中规定,把手主体与按键是活动耦合的,并且通过按键可从门外侧操纵。按键的操纵因此还可操纵把手主体,因此按键的操纵(拉动或按压)不仅能实现电子的开门过程,也可实现机械的开门过程。该措施尤其提高了门外把手装置的灵活性,因为机械的开门过程一如既往地只是以按键的操纵为先决条件,该机械的开门过程在紧急情况下在整车电源断电时是很重要的,该按键在紧急操纵的情况下操纵与按键活动耦合的把手主体。
[0009]为了提高紧凑性并且为了降低零件数量,在本发明的其它构造方案中有利的是,把手主体和按键支承在至少一个共同的摆动轴线上。尽管把手主体和按键支承在共同的摆动轴线上,但按键一如既往地额外地相对于把手主体可旋转地支承着,因此按键与把手主体围绕着摆动轴线一同摆动时一如既往地额外地相对于把手主体可摆动。
[0010]尤其在最后讨论的角度看,把手元件的灵活性和功能性在本发明的构造方案中通过以下方式来提高,即构成为杠杆状的按键可旋转地支承在把手主体上。此构造方案包括,能够操纵和摆动该按键来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并且把手主体同时保持不摆动和未操纵的状态。
[0011 ] 在按本发明的门外把手装置的另一构造方案中规定,为了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该按键设置得朝不摆动的把手主体相对摆动,并且为了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该按键设置得摆动并且贴靠在把手主体上并使把手主体摆动,其中为了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该把手元件借助更高的操纵力来加载,该操纵力优选比用来触发电子开门启过程的力高四倍。为了避免不期望的机械的开门过程,即在整车电子设备失灵时避免紧急开启,必须确保,可通过按键操纵的把手主体只有在应用操纵力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摆动以及由此引起的操纵,该操纵力高于在电子的开门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施加的力。
[0012]在本发明的构造方案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了在构造方面尤其有利的可能性(其使按键相对于把手主体可旋转地支承着),即按键在把手主体上的可旋转支承由至少一个设置在按键上的销子和相应地设置在把手主体上的销子容纳部构成。
[0013]本发明在其它构造方案中规定,该按键设置有杠杆臂状的按压部段和杠杆臂状的、用来激活电子换档元件的触发部段,其中该按压部段和触发部段从旋转点在对立的方向上延伸并且该按键可围绕着该旋转点旋转。因此该按键构成为双臂的杠杆。该构造方案的作用是,在操纵按压部段时它围绕着旋转点旋转,其中触发部段在此同时激活电子的换档元件,从而触发开门过程。
[0014]在门外把手装置的另一构造方案中本发明规定,把手主体具有杠杆臂状的生效部段,该生效部段在按键的未操纵的按压部段的静止位置中设置得与按压部段间隔开来。通过该构造方案,由于按压部段和生效部段之间存在着间距,把手主体尽管操纵了按键扔按压部段仍然保持未操纵状态,因为按压部段的相应旋转由于该间距是可能的。[0015]就此而言,在另一构造方案中为按本发明的门外把手装置这样规定,为了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按键的按压部段设置得在把手主体的未摆动的生效部段的方向上摆动,其中由于按键在操纵位置中摆动,该按键的触发部段激活了电子的换档元件。只有当把手元件(即按压部段)借助比为触发电子开门过程而施加的操纵力更高的力来加载时,才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因此在施加正常的操纵力时,该按压部段能够最大地旋转至生效部段,从而限制按键的旋转运动。
[0016]在把手元件的紧急制动方面,本发明在门外把手装置的构造方案中进一步规定,为了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把手元件的生效部段和按键的按压部段在紧急操纵位置中摆动,在该紧急操纵位置中该按压部段摆动越过操纵位置,并且在该紧急操纵位置中按压部段设置得贴靠在生效部段上,其中在该紧急操纵位置中把手元件的与把手主体活动耦合的操纵部段激活了机械的换档元件。为了把把手元件移动到该紧急操纵位置中,必要的是,该按压部段借助操纵力来加载,该操纵力与用来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而施加的力相比明显更大,并且该操纵力对于使用者来说感觉更高。
[0017]为了在为了触发机械的或电子的开门过程而操纵按键之后,使该按键回到其原始位置,在本发明的有利的构造方案中规定,设置至少一个施加力的复位元件,该力将按压部段挤压到其静止位置中。
[0018]在此在构造方面尤其有利的是,在按本发明的门外把手装置的构造方案中,该至少一个复位元件设置在按压部段和生效部段之间,和/或设置在杠杆状的触发部段和电子的换档元件之间。
[0019]为了在门外把手装置紧急操纵之后额外地确保把手主体的复位,本发明在其它构造方案中规定,把手元件具有至少一个阻力元件,它施加力,该力将把手主体的生效部段挤压到其不摆动的位置中,该力比将按键的按压部段挤压到静止位置的力更大。该阻力元件例如能够是扭转弹簧,它在把手主体摆动时施加对抗力。与在正常操纵时为实现电子开启而施加的力相比,该对抗力高许多倍,并且在力量上相当于为实现紧急操纵所需要的操纵力。
[0020]最后在本发明的构造方案中规定,与把手主体活动耦合的操纵部段是抗扭地设置在把手主体上的杠杆元件,并且该机械的换档元件具有鲍登钢丝线-杠杆,其与杠杆元件的摆动运动是活动耦合的并且可旋转地支承在承载元件上。该构造方案是一种构造简单的解决方案,用来实现成本低廉的、在紧急操纵的情况下使用的杠杆机制。
[0021]应理解,以上提到的以及下面还将阐述的特征不仅能在各自提到的组合中应用,还能在其它组合中或者单独地应用,而不会离开本发明的框架。本发明的框架只通过权利要求来定义。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22]本发明的内容的其它细节、特征和优点从以下结合附图的描述中得出,在该附图中示例性地示出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其中在附图中示出了:
[0023]图1在透视的细节图中示出了按本发明的门外把手装置;
[0024]图2在透视的细节图中示出了图1的门外把手装置的主要构件;
[0025]图3在后视图中示出了门外把手装置的把手载体,其具有安装在它上面的构件;[0026]图4在透视图中示出了门外把手装置的把手元件;
[0027]图5在透视的后视图中示出了在把手元件未操纵时且把手元件设置在静止位置时的把手载体;
[0028]图6示出了在把手元件未操纵时且把手元件设置在静止位置时图5的透视剖面图;
[0029]图7示出了在把手元件未操纵时且把手元件设置在静止位置时图5的另一透视剖面图;
[0030]图8在透视的后视图中示出了在把手元件设置在操纵位置时的把手载体;
[0031]图9示出了在操纵把手元件时图8的透视剖面图;
[0032]图10示出了在操纵把手元件时图8的另一透视剖面图;
[0033]图11在透视的后视图中示出了在把手元件设置在紧急操纵位置时的把手载体;
[0034]图12示出了在紧急操纵把手元件时图11的透视剖面图;以及
[0035]图13示出了在紧急操纵把手元件时图11的另一透视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6]图1在透视图中示出了按本发明的在组装状态下的门外把手装置I。门外把手装置I是为机动车的门2而设置的,并且包含可固定在门内侧4上的把手载体3以及可从门外侧6安装的凹槽壳体5。为了将把手载体3固定在门内侧4上,该门内侧在所示的实施例中具有两个固定突出部位7,它们例如固定螺纹器件的头部,该头部又与把手载体3相啮合。在安装门外把手装置I时,把手载体3以这种方式稳定地拧在门内侧4上。该凹槽壳体5随后通过门组块8从门外侧6推入门2中,并且然后借助其外边缘部段表面齐平地平放在门外侧上。在此,凹槽壳体5在安装状态下一直延伸至把手载体3,并且逐段地插入在把手载体3中形成的孔口 9中。
[0037]图2再次示出了按本发明的门外把手装置I的细节图,其中在该视图中还可看到单个的构件,它们在组装状态下固定在把手载体3上。在把手载体3安装在门内侧4之前,通常这些构件设置在把手载体上,这缩短了安装时间并且整体上简化了安装。首先,在各杠杆臂10的自由端部与相应的摆动轴13抗扭相连之前,并且在该上罩壳体15固定在把手载体3上之前。把手元件11的各杠杆臂10通过孔口 44安装在上罩壳体15中,并且随后安装在把手载体3的为此设置的容纳部12中。该水平的摆动轴13可旋转地支承在把手载体3上,因此把手元件11整体上可摆动地支承在把手载体3上。这些摆动轴13分别与按扭转弹簧的方式构成的阻力元件14耦合,该阻力元件支撑在把手载体3的上侧并且在相应的杠杆臂10摆动时弹性地挤压。从门内侧4看,以这种方式支承在把手载体3上的把手元件11由上罩壳体15至少在把手载体3的上方区域中遮盖。相反,把手载体3的下方区域或把手载体3的孔口由罩状的凹槽壳体5遮盖,它插入把手载体3的孔口 9中并且固定在把手载体3自身上。因此,该把手元件11能够只从门外侧6通过设置在凹槽壳体5中的进入孔16 (见图1)操纵,相反把手元件11在门外把手装置I的组装状态下不可从门内侧4操纵,例如从图3中可看到的一样,图3示出了把手载体的后视图,其具有安装在它上面的凹槽壳体5和上罩壳体15。图2还示出了机械的换档元件17,它可旋转地支承在把手载体3的支架18上。此外,该操纵部段19抗扭地设置在这两个摆动轴线13上,其中操纵部段19具有操纵套口 20,其在摆动轴线13摆动时与机械的换档元件17 (其用于机械的开门过程)的耦合套口 21达成有效连接,并且该机械的换档元件17围绕着支架18摆动。此外为了实现电子的开门过程还设置有电子的换档元件22,它设置在上罩壳15的通穿孔23上,其中复位元件24a设置在该电子的换档元件22之前。最后,把手载体3具有锁芯容纳部25,锁芯26能够借助卡接连接可拆卸地固定在该锁芯容纳部中,该锁芯用来机械地打开相应的门锁。
[0038]图4示出了把手元件11,其用来触发电子的或机械的开门过程,该把手元件如上所述地支承在把手载体3上并且只可从门外侧6由使用者操纵,其方式是:在把手元件11上在门外侧6的方向上(即背离门2)拉动它。把手元件11具有可摆动支承的按键27和把手主体28。该把手主体28在其两个纵向端部上具有前述的杠杆臂10,它们的自由端部通过水平的摆动轴线13可旋转地支承在把手载体上。以这种方式使把手元件11与把手载体3摆动地相连。但是情况亦或这样,即把手主体28和按键27 —起支承在各自的摆动轴线13上,因此摆动轴线13是把手主体28和按键27的共同支承体,其中按键27 —如既往地额外地相对于把手主体28可旋转地支承着。该构成为杠杆状的按键27尤其可旋转地支承在把手主体28上,因此操纵和摆动该按键27来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并且把手主体28同时保持不摆动和未操纵的状态。但备选的是,还可考虑按键27的与上述不同的支承情况。
[0039]此外从图4中还可看到按键27在把手主体28上的可旋转支承。按键27具有多个水平延伸的销子29,它为按键27在把手主体28上定义了旋转点30。在把手主体28上设置有销子容纳部31,按键27的销子29在安装时能够带入该销子容纳部中。然后,按键27相对于把手主体28围绕着旋转点30可旋转地支承在销子容纳部31中,其中该旋转点借助把手主体28的摆动由于存在的机械过程改变位置。
[0040]按键27构成为双臂的杠杆元件,其具有杠杆臂状的按压部段32和杠杆臂状的触发部段33,其中触发部段33具有操纵突起34。在操纵按键27时,使用者在按压部段32上拉动,因此按压部段32围绕着旋转点30旋转。在此,触发部段额外地旋转,其用来激活电子的换档元件22。在按键27围绕着旋转点30旋转时,触发部段33在电子换档元件22的方向上摆动,因此操纵突起34穿透上罩壳体15中的通穿孔33与换档元件22达成有效连接,并且触发电子开门过程。因此,按键27具有杠杆臂状的按压部段32和杠杆臂状的、用来激活电子换档元件22的触发部段33。在此,按压部段32和触发部段33从旋转点30开始在对立的方向上延伸,其该按键27可围绕着该旋转点30旋转。
[0041]还从图4可看到,把手主体28具有杠杆臂状的生效部段35。在按键27的静止位置(见图7)中,既在未操纵按压部段32的位置中,该生效部段35设置得朝按压部段32间隔开来。为了实现按压部段32和生效部段35之间的间距,设置有弹性的复位元件24b,它在门外把手装置I的组装状态下设置在把手主体28和按键27之间并且构成为板簧的形式。
[0042]下面阐述了门外把手装置I的上述构件的相互作用,其中为此在图5、6和7中分别示出了把手元件11的未操纵状态,相反在图8、9和10中操纵该把手元件11用来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并且在图11、12和13中操纵该把手元件用来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
[0043]在门外把手装置I的未操纵状态下,如同在图5、6和7中所示的一样,按键27的按压部段32位于静止位置中。在静止位置中,按键27的按压部段32设置得朝把手主体28的杠杆臂状的生效部段35间隔开来。按键27和把手主体28之间或者按压部段32和生效部段35之间的间距在所示实施例中通过复位元件24b来实现,它设置在按压部段32和生效部段35之间并且构造得可弹性变形。在所示的实施例中该复位元件24a还负责使按键27位于静止位置中。为此目的,复位元件24a朝操纵突起34挤压,并因此将触发部段33挤回,从而按键27围绕着旋转点30在静止位置中摆动,在该静止位置中按压部段32设置得与生效部段35间隔开来。因此,按键27的触发部段33的操纵突起34同样设置得与电子换档元件22间隔开来。操纵突起34至少这样设置,即不操纵换档元件22。、应理解,把手主体29在按键27的静止位置中也未操纵,该按键27只须由使用者操纵,用来触发开门过程。因此,把手主体29不围绕着摆动轴线13摆动,因此也不操纵线操纵部段19。为了使把手主体29占据基本位置,设置有按扭转弹簧构成的阻力元件14,它们在门外把手装置I的未操纵状态下通过杠杆臂10和水平的摆动轴线13把把手主体28保持在图6和7所示的位置中。为了使该把手主体28能够摆动,必须由使用者施加与阻力元件14对立的力,如同下面还将阐述的一样。
[0044]为了在门外把手装置I的正常运转下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使用者必须操纵该按
键27,其方式是,它穿透存取孔(Zugriffsoffnung ) 16操纵按键27的按压部段32。按压
部段32的操纵在这种情况下是指在车辆外侧的方向上拉动。在图8、9和10中操纵该门外把手装置1,用来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为此目的,按键27由使有者操纵,其方式是:在按压部段32上拉动,因而按键27围绕着旋转点30旋转。为此使用者必须施加力,以便克服这两个复位元件24a和24b的阻力,但该阻力通常不会设定得非常高,因为电子的开门方式应该由使用者施加较小的力来提高舒适度。已提到的是,还备选地只设置这两个复位元件24a或24b中的一个,它看起来足以将按键27挤压到它的静止位置中。通过施加上述力,使按键27相对于把手主体28摆动,用来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其中把手主体28自身不摆动并且一如既往地设置在其未操纵的基体位置中。由于按键27逆时针围绕着旋转点30旋转,按键27的按压部段32在把手主体28的生效部段35的方向上摆动,因此按键27最后设置在操纵位置中,按压部段32在该操纵位置中贴靠在生效部段35上。在操纵位置中,按键27的触发部段33朝电子的换档元件挤压,并因此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如同前面已提到的一样,在该过程中把手主体28通常未被操纵,因为为此需要由使用者施加不均匀的高的力,在开门过程中在正常的条件下根本不要施加该力。由使用者施加的力只需设定得如此之高,即克服复位元件24a和24b的力就可以了,以便操纵并因此转动按压部段32,但是该力相对较低,因为复位元件24a和24b的力只应防止按键27不受控制且不小心地围绕着旋转点30旋转。因为把手主体28在电子的开门过程中一如既往地未受操纵,所以摆动轴线的旋转消失不见了,因此总是还未操纵该与这两个摆动轴线14中的一个抗扭相连的操纵部段19,如同从图8中可看到的一样。
[0045]该电子的开门过程的前提条件是,存在着通过机动车整车电源提供的电流。但为了在断电时也实施开门过程,在按本发明的门外把手装置I中设置紧急操纵,它也称为机械的开门过程。在图11、12和13中示出了该紧急操纵或该机械的开门过程。为了机械地打开车门,按键27再次由操纵者操纵并且在此围绕着旋转点30这样摆动,即按键27的按压部段32设置得贴靠在把手主体28的生效部段35上。但是,由使用者施加的操纵力现在如此之大,以致通过按键27的操纵还使把手主体28摆动。为此所需的是,由使用者施加的力大于阻力元件14的力,它克服了把手主体28的摆动。该阻力元件14的力例如比复位元件24a和24b的力高四倍。换言之,为了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使用者必须加载更高的力,该力比为了触发电子开门过程而施加的操纵力高许多倍,不便不仅使按键27围绕着旋转点30摆动,而且还使把手主体28围绕着摆动轴线13的旋转点摆动。把手主体28以这种方式与按键27活动耦合并且通过按键27从门外侧6操纵,其中为了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把手主体28的生效部段和按键27的按压部段32在紧急操纵位置中摆动,在图12和13中示出了该紧急操纵位置。在把手元件围绕着摆动轴线摆动时,按键27的旋转点30在门外侧6的方向上移动位置,因此旋转点30不是位置固定的,而是在把手主体28摆动时在门外侧6的方向上移动。在紧急操纵位置中,按压部段32摆动越过操纵位置。可看到的是,弹簧状构成的阻力元件14具有力,该力将把手主体28的生效部段35挤压到其不摆动的位置中,该力比将按键27的按压部段32挤压到静止位置的力更大。此外如同从图11可看到的一样,把手元件11的与把手主体28活动耦合的操纵部段19在紧急操纵位置激活机械的换档元件17。准确说来,摆动轴线13在紧急操纵时扭转,操纵部段19抗扭地设置在该摆动轴线上。因此,按杠杆元件40的方式构成的操纵部段19也活动,因此构成为杠杆臂状的操纵套口 20朝机械的换档元件17的耦合套口 21挤压,该换档元件可旋转地设置在把手载体3上。该机械的换档元件17因此转动,它构成为鲍登钢丝线-杠杆,其工作原理从现有技术充分已知,所以在此不再详细描述其功能。
[0046]以上描述的发明当然并不局限于所述的实施例。可看到的是,在附图中示出的实施例中能够实施大量的、对于专业人员来说容易理解的变形方案,而不会离开本发明的范围。包含在说明书中的和/或在附图中描述的内容以及与该具体实施例不同、但对专业人员来说容易理解的内容都属于本发明。
【权利要求】
1.一种机动车的门外把手装置,它具有:可固定在门内侧(4)上的把手载体(3);支承在该把手载体(3)上的把手元件(11);以及凹槽壳体(5),其能够从门外侧(6)穿透门组块(8)进行安装且在安装状态下一直延伸至设置在门内侧(4)上的把手载体(3)上并且至少局部地容纳着可从门外侧(6)操纵的把手元件(11),其中该把手元件(11)具有按键(27),该按键构造得用来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并且可从门外侧(6)操纵, 其特征在于, 该把手元件(11)还具有用来把手主体(28),该把手主体构造得用来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并且可摆动地将把手元件(11)和把手载体连接起来,其中该按键(27)相对于把手主体(28)可旋转地支承着。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1),其特征在于,把手主体(28)与按键(27)进行活动耦合,并且通过按键(27)可从门外侧(6)操纵。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1),其特征在于,把手主体(28)和按键(27)支承在至少一个共同的摆动轴线(13 )上。
4.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1),其特征在于,该构成为杠杆状的按键(27)可旋转地支承在把手主体(28)上。
5.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1),其特征在于,为了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该按键(27)设置得朝不摆动的把手主体(28)相对摆动,并且为了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该按键(27)设置得摆动并且贴靠在把手主体(28)上并使把手主体(28)摆动,其中为了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该把手元件(11)借助更高的操纵力来加载,该操纵力优选比用来触发电子开门启过程的力高四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5),其特征在于,按键(27)在把手主体(28)上的可旋转轴承由至少一个设置在按键(27)上的销子(29)和相应地设置在把手主体(28)上的销子容纳部(31)构成。
7.如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1),其特征在于,该按键(27)设置有杠杆臂状的按压部段(32)和杠杆臂状的、用来激活电子换档元件(22)的触发部段(33),其中该按压部段(32)和触发部段(33)从旋转点(30)在对立的方向上延伸并且该按键(27)可围绕着该旋转点(30)旋转。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I),其特征在于,把手主体(28)具有杠杆臂状的生效部段(35),该生效部段在按键(27)的未操纵的按压部段(32)的静止位置中设置得与按压部段(32)间隔开来。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1),其特征在于,为了触发电子的开门过程,按键(27)的按压部段(32)设置得在把手主体(28)的未摆动的生效部段(35)的方向上摆动,其中由于按键(27)在操纵位置中摆动,该按键(27)的触发部段(33)激活了电子的换档元件(22)。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1),其特征在于,为了触发机械的开门过程,把手元件(28)的生效部段(35)和按键(27)的按压部段(32)在紧急操纵位置中摆动,在该紧急操纵位置中该按压部段(32)摆动越过操纵位置,并且在该紧急操纵位置中按压部段 (32)设置得贴靠在生效部段(35)上,其中在该紧急操纵位置中把手元件(11)的与把手主体(28)活动耦合的操纵部段(19)激活了机械的换档元件(17)。
11.如权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1),其特征在于,设置有至少一个施力的复位元件(24a、24b ),该力把按压部段(32 )挤压在其静止位置中。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1),其特征在于,该至少一个复位元件(24a、24b )设置在按压部段(32 )和生效部段(35 )之间,和/或设置在杠杆状的触发部段(33 )和电子的换档元件(22)之间。
13.如权利要求8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1),其特征在于,把手元件(11)具有至少一个阻力元件(14),它施加力,该力将把手主体(28)的生效部段(35)挤压到其不摆动的位置中,该力比将按键(27)的按压部段(32)挤压到静止位置的力更大。
14.如权利要求10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门外把手装置(I),其特征在于,与把手主体(28)活动耦合的操纵部段(19)是抗扭地设置在把手主体(28)上的杠杆元件(40),并且该机械的换档元件(17)具有鲍登钢丝线-杠杆(41),其与杠杆元件(40)的摆动运动是活动耦合的并且可 旋转地支承在把手载体(3)上。
【文档编号】E05B85/18GK104033050SQ201410077672
【公开日】2014年9月10日 申请日期:2014年3月4日 优先权日:2013年3月4日
【发明者】马提亚·洛, 莱因霍尔德·麦瑟夫, 威利·普特, 甘特·瓦斯特曼 申请人:胡夫·许尔斯贝克和福斯特有限及两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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