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家具的制作方法_5

文档序号:8231656阅读:来源:国知局
用力迫使中间支撑滑架相对于底座支架沿着导轨280a-c向前移动。当背部支撑区被抬起到超过图19的中间位置时,轴承250c”被迫沿着槽缝的第二区段移动,并且轴承构件与槽缝288的上表面的反作用产生的阻力驱动该中间区段相对于背部支架向前移动。由此产生的运动类似于前几个实施方案中靠背被移动时这些座椅安排的支架与中间支撑部分的相对运动。在本实施方案中,当床的背部支撑区被抬起,以在床的竖起构形中提供靠背而使背部支撑区移动时,会发生类似的协调运动。因此,在这个实施方案中所述的床还起着家具物件的零壁作用。这在可调家具的背景下是特别有利的,因为它使得使用者能够与旁边的家具等保持接触,因为在靠背抬起或降低时使用者相对于家具的相对位置不变,而这一运动通过其上安装有身体支撑部分的中间支撑滑架的线性向前或向后运动而得以补偿。
[0104]在床的构形从完全降低的构形调节到完全抬起的构形时,可以按照以下附图顺序看到床的不同部件的相对位置:图17 (完全降低)、图19 (半抬起)、图20 (在半抬起与完全抬起之间的中间位置)直到图21(完全抬起)。每个附图呈现了与图17相同的床构造部件的侧视图,并且展示了床从一种构形移动到另一种构形时这些轴承在对应的槽缝中的相对位置。
[0105]在所展示的实施方案中,床经过所示不同位置的运动是通过在可调家具安排中常用的两种类型的线性电致动器来实现的,这包括一个第一致动器(未示出)和一个第二线性致动器(未示出),该第一致动器连接在横构件244上的支架246与横构件262上的支架268之间,用于移动背部支撑区202,并且该第二线性致动器连接在横构件242上的支架246与横构件264上的支架268之间,用于移动腿部支撑部分202。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理解的是,插接在床200底侧上的线性致动器的相对位置是特别有利的,首先是因为由这些致动器施加的力矢量实际上在承重支撑面板运动时跟随其运动,因为该致动器的两端均被枢转地连接到上述对应的支架上,并且其次是因为这个力矢量总是以一个相当大的距离偏置到对应的枢转轴线274、276上,由这个致动器产生的转矩被施加到这些枢转轴线上,因此提供了具有相当多的机械方面优点的驱动安排。
[0106]如通过比较图17与图19的附图能够最佳看到的,在每个承重支撑构件254的端部成角度的对接表面278的作用是限定面板216与218之间在铰接连接260处的枢转运动范围。在支撑构件开始在274处围绕其枢转轴线进行转动时,部分208和206除了铰接处之外均开始抬起,直到对接表面278与面板218的底侧接合时才到达图19所示的位置。这就提供了一种实用的“膝部休息”功能,即:只有在使用者的大腿和小腿处于舒适的相对位置之后,小腿才被抬起。
【主权项】
1.一种可调床,包括安装在可移动的中间支撑滑架上或关于所述中间支撑滑架安装的多个身体支撑部分,所述身体支撑部分包括可调的背部部分、与所述背部部分相邻的固定的中间部分、与所述中间部分相邻的可调的大腿部分以及相对于所述大腿部分枢转地连接的可调的小腿/足部部分,所述身体支撑部分是相对于所述中间支撑滑架安装的以允许对其相对位置进行角度调节从而改变所述床的构形;所述中间支撑滑架可移动地安装在固定底座上或关于所述固定底座可移动地安装,用于响应于所述背部部分的角度调节而相对于彼此的平移运动;其中,至少一个承重构件从所述背部部分和所述大腿部分中的至少一个伸出,所述承重构件是由轴承装置支撑的,该轴承装置被安排成在弯曲的支架上移动,这样使得所述背部部分和/或大腿是相对于所述中间支撑滑架围绕对应的枢转轴线枢转地安装的,该枢转轴线是由所述对应的弯曲的支架的曲率中心限定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中间支撑滑架包括一对狭长的平行侧面面板。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狭长的平行侧面面板是连接在一起的。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中间支撑滑架包括在所述底座的框架内可移动的子组件。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中间支撑滑架通过导向装置相对于所述底座可滑动地安装。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导向装置包括由所述中间支撑滑架承载的轴承装置以及提供在所述底座之上或之中的导向件,所述导向件优选地提供在所述底座中的槽缝中。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导向件是线性的。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底座包括矩形支撑框架。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轴承装置由所述承重构件承载,且所述弯曲的支架提供在所述中间支撑滑架之上或之中。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轴承装置被承载在所述底座上且在所述承重构件之上或之中的轨道中移动。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床,其中由所述可调的身体支撑部分在使用中承载的至少一部分负荷是由所述承重构件以及相关联的轴承装置支撑的。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床,其中至少一对所述承重构件从所述可移动的背部部分和大腿部分或所述可移动的背部部分和大腿部分两者伸出,其中所述一对承重构件是彼此分隔开的且朝向所述中间支撑滑架的对应侧布置。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一对承重构件与所述中间支撑滑架的对应的横向侧面的面板处于基本上平行。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底座包括一对狭长的横向侧面的面板,且所述一对狭长的横向侧面的面板与所述中间支撑滑架的对应的横向侧面的面板处于基本上平行且相邻。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中间支撑滑架包括安装在所述底座的支撑框架内的可滑动的子组件。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可移动的身体支撑部分或每个可移动的身体支撑部分的枢转轴线在从该底座的顶部边缘上偏置的平面中被定位在所述底座的上方。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枢转轴线被定位在从所述底座上偏置了基本上对应于所述身体支撑部分的厚度的量值的平面中,这样使得所述偏置平面与所述身体支撑部分在处于平放的水平位置时的上支撑表面是基本上重合的。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枢转轴线或每个枢转轴线与对应的相邻身体支撑部分的相邻上边缘是基本上重合的。
19.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一对承重构件是由对应的横构件连接在一起的,该横构件优选地在对应的身体支撑部分的所述底侧上延伸。
2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承重构件包括在所述身体支撑部分的所述底侧上的至少一个基本上半圆形的平面构件或其一部分。
2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床,还包括致动器装置,所述致动器装置用于成角度地移动所述身体支撑部分中的一个或多个,以实现所述角度调节。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致动器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线性致动器,所述线性致动器定位在所述床的所述底侧上,用于使对应的身体支撑部分围绕其枢转轴线移动,所述致动器具有相对于所述中间支撑滑架枢转地安装的第一端以及相对于对应的承重构件枢转地安装的第二端,所述线性致动器被基本上水平地布置且穿过其活动范围被包围在所述底座内。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可调床,所述致动器是在向前方向上可伸展的以升高对应的身体支撑部分,且是在向后方向上可缩回的以降低所述身体支撑部分。
2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小腿和足部支架被安排成在所述大腿支架的角度调节的过程中从所述大腿支架上枢转分离,并且所述可调床进一步包括止动件,所述止动件限定了所述足部支架相对于所述腿支架以预定角度的枢转运动。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可调床,其中所述止动件是提供在从所述大腿支架上伸出的承重构件上。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可调家具。本发明涉及一种可调床,该可调床包括安装在可移动的中间支撑滑架(236)上或关于所述中间支撑滑架安装的多个身体支撑部分(212-218)。该身体支撑部分包括可调的背部部分(212)、与背部部分相邻的固定的中间部分(214)、与中间部分相邻的可调的大腿部分(216)以及相对于大腿部分枢转地连接的可调的小腿/足部部分(218)。身体支撑部分是相对于中间支撑滑架安装的以允许对其相对位置进行角度调节从而改变床的构形。中间支撑滑架可移动地安装在固定底座(210)上或关于固定底座可移动地安装,用于响应于背部部分的角度调节而相对于彼此的平移运动。当靠背被升高或降低时,定位在床上的人相对于床边家具的位置并不改变,这是因为该运动已经由身体支撑部分所安装的中间支撑滑架的线性向前或向后运动来补偿。
【IPC分类】A47C20-04, A47C20-08
【公开号】CN104545110
【申请号】CN201410658020
【发明人】戴尔·罗伯逊
【申请人】整装家具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4月29日
【申请日】2010年10月22日
【公告号】CN102753057A, CN102753057B, CN104433487A, EP2490574A1, US8955178, US20120297543, WO201104838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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