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水平短驳碎土机械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履带输送装置及至少一个碎土装置,其中,
所述履带输送装置包含:
第一动力齿轮,所述第一动力齿轮通过第一马达驱动运转;
至少一个第一传动齿轮,所述传动齿轮的轴承通过第一齿轮皮带与所述第一动力齿轮的轴承连接;
履带,所述履带套设于所述第一动力齿轮及第一传动齿轮上;
至少两个支架,支撑所述第一动力齿轮及第一传动齿轮;
所述碎土装置设置于履带传送装置上,包含机械碎土轮,所述机械碎土轮旋转的线速度与所述第一传动齿轮的线速度相同。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短驳碎土机械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含第二马达,所述机械碎土轮通过所述第二马达驱动运转。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短驳碎土机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械碎土轮的轴承通过第二齿轮皮带与所述第一动力齿轮的轴承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短驳碎土机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履带输送装置包含至少两个第一传动齿轮,所述第一动力齿轮设置于所述第一传动齿轮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短驳碎土机械装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所述碎土装置设置于所述履带传送装置的中间区域。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短驳碎土机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碎土装置还包含碎土阻挡单元,所述碎土阻挡单元包含两个端面板和连接所述两个端面板的连接部,所述两个端面板分别设置于所述机械碎土轮的轴承的两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水平短驳碎土机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碎土阻挡单元的连接部在平行于两个端面板的平面上的投影为直线,折线或者弧线。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平短驳碎土机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为三角支座。
9.一种如权利要求1-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水平短驳碎土机械装置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步骤:
步骤1,将支架置于基坑内部,对履带输送装置,碎土装置进行拼装,使得所述履带传送装置的一端通过支架设置于挖土区域,另一端通过支架设置于取土区域,
步骤2,通电,令所述履带传送装置的第一传动齿轮旋转,并使所述碎土装置的机械碎土轮的线速度与所述第一传动齿轮的线速度相同,
步骤3,所述履带传送装置接收来自挖土区域的土方,并将所述土方输送至所述取土区域,所述土方在输送过程中经过所述碎土装置的机械碎土轮进行碎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