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装置包括:
内筒(1),所述内筒(1)为一端封闭、另一端设置有进水口的圆筒;
套设在所述内筒(1)外侧的外筒(2),所述外筒(2)为圆筒,所述外筒(2)和所述内筒(1)之间具有封闭的环形空间(6);
以及,
与所述内筒(1)的进水口连接的入口管线(3);
所述内筒(1)的内径大于所述入口管线(3)的内径,且所述内筒(1)的侧壁上具有连通所述内筒(1)的内侧与所述环形空间(6)的第一出水口(4);
所述外筒(2)与所述内筒(1)未设置所述第一出水口(4)的部分相对应的侧壁上具有连通所述环形空间(6)与所述外筒(2)的外侧的第二出水口(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口管线(3)远离所述内筒(1)的端部设置有螺纹排水装置,且所述入口管线(3)与所述内筒(1)连通的端部焊接在所述内筒(1)的端部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2)的长度与所述内筒(1)的长度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2)的远离所述入口管线(3)的端部与所述内筒(1)的远离所述入口管线(3)的端部焊接在一起,所述外筒(2)的靠近所述入口管线(3)的端部与所述内筒(1)的连通所述入口管线(3)的端部焊接在一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筒(1)的侧壁上具有至少一个所述第一出水口(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内筒(1)的侧壁上沿轴向共设置有十个所述第一出水口(4),且所述第一出水口(4)为圆形通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2)的侧壁上至少具有一个所述第二出水口(5)。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外筒(2)的侧壁上沿轴向设置有一个第二出水口(5),且所述第二出水口(5)为矩形通孔。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水口(5)位于与所述第一出水口(4)相背的所述外筒(2)的侧壁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一项中所述的排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装置具有两层以上的内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