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体外预应力加固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89530发布日期:2019-11-08 23:46阅读:558来源:国知局
一种体外预应力加固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限位装置,尤其是涉及一种体外预应力加固结构。



背景技术:

体外预应力技术是将预应力钢束布置在梁体截面外部,通过端部锚具和转向块传递预加力,其特点是体外预应力筋只在锚固端、转向块和限位块位置与结构相连,因此限位块在体外预应力结构中具有重要作用。

体外预应力桥梁中的体外预应力索的限位装置是一种特殊的构造,它是除锚固构造和转向构造外体外预应力索在跨内与预应力受力结构有联系的构件,是体外预应力桥梁中最重要、最关键的结构构造之一。限位块的材料多选用钢材和混凝土,限位块的作用是传递体外束产生的水平和垂直横向力,限制体外束自由长度,调整体外束偏心距。通过合理布置限位块调整体外束线形,可改变结构抗弯、抗剪能力,使之受力更好。限位块由于受巨大的横向集中力及与预应力筋的摩擦作用,应力复杂,一旦设计不合理、结构措施不当或体外预应力筋的定位不准确,将使限位块受力不合理,并有可能引起预应力局部硬化或摩擦损失过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种体外预应力加固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体外预应力加固结构,包括锚固在梁体中的支撑钢架,所述支撑钢架上固定有限位板,所述限位板下端固定连接分丝转向器,所述分丝转向器内穿设有预应力钢绞线。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钢架包括横向布置的横梁,垂直于横梁的多个纵梁,所述纵梁上端与横梁焊接,所述纵梁下端锚固在梁体中。

进一步的,所述纵梁下端焊接有链接钢板,所述连接钢板下表面还焊接有锚固钢筋,所述锚固钢筋埋入梁体内。

更进一步的,所述锚固钢筋为L型钢筋,所述锚固钢筋的纵向端与连接钢板相焊接。

更进一步的,每块连接钢板下表面布置有四个锚固钢筋,四个锚固钢筋与连接钢板的焊接线以纵梁的轴线为中心相对称。

进一步的,所述横梁和纵梁均为工字钢。

进一步的,所述连接钢板嵌入梁体且与梁体底部平行。

进一步的,所述限位板设置有多块,纵向焊接在横梁下部。

进一步的,所述限位板为十字钢板焊接而成。

进一步的,所述分丝转向器外侧焊接在限位板上。

一种体外预应力加固结构,使用时安装在梁体上,支撑钢架通过连接钢板和锚固钢筋与梁体相连,同时通过限位板固定分丝转向器,体外预应力钢绞线穿过分丝转向器的孔,该限位装置将分丝转向器固定,从而将体外预应力钢绞线的受力通过分丝转向器、支撑钢架、连接钢板最终传递至混凝土梁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底座可在梁段预制阶段预埋,避免对预制生产产生影响,在节段预制完成后,修整期或存放间完成限位型钢刚架与底座的焊接及防腐工作。

2、本实用新型结构传力方式明确、可靠,分丝转向器的固定,使得体外预应力钢绞线穿过分丝转向器,由限位板、支撑钢架、连接钢板传递到梁体。

3、本实用新型设计轻型化,方便预制拼装,减少梁体自重。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体外预应力加固结构的安装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体外预应力加固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号所示:

1、梁体,2、支撑钢架,3、限位板,4、分丝转向器,5、连接钢板6、锚固钢筋7、钢绞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

一种体外预应力加固结构,参见图1,连接钢板5在梁体节段预制时埋入梁体1,连接钢板5与梁体1底面保持齐平,避免对预制生产产生影响,在节段预制完成后,修整期或存放间完成支撑钢架2与连接钢板5底座的焊接及防腐。使用时,使钢绞线7从分丝转向器4的孔中穿过,以达到限位作用。

参考附图2,锚固钢筋6焊接在连接钢板5上,在梁体1预制阶段埋入混凝土梁体1中,连接钢板5连接埋入混凝土梁体1中的锚固钢筋6并焊接在支撑钢架2上。锚固钢筋6弯折成L形,横桥向对称焊接在连接钢板5上,连接钢板6上、下部分别焊接于支撑钢架2的纵梁与锚固钢筋6的端部。锚固钢筋6与连接钢板5的焊接线对称于支撑钢架2的轴线。锚固钢筋6埋入混凝土梁体1内,连接钢板5焊接在露出混凝土梁体1的支撑钢架2底部,连接钢板5与梁体1的底部平行,部分嵌入梁体1。限位板3由十字钢板焊接而成。连接支撑钢架2和分丝转向器4。

分丝转向器4外侧焊接在限位板3上,使得受力可以由限位板3传递到支撑钢架2再传递到连接钢板5最后分散到梁体2内,能显著提高结构承载力和抗裂度,有效改善结构的应力状态。

上述的对实施例的描述是为便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理解和使用实用新型。熟悉本领域技术的人员显然可以容易地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各种修改,并把在此说明的一般原理应用到其他实施例中而不必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揭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范畴所做出的改进和修改都应该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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