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的移动式多用途工具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06524阅读:27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可拆卸的移动式多用途工具箱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一种可拆卸的移动式多用途工具箱技术领域[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工具箱,特别是一种用于放置各种作业工具以及零配件等物品的工具箱。
背景技术
[0002]传统的工具箱一般为手提箱式结构,存在功能单一、放置空间小而少、携带运输不便以及使用不便等缺点,因而有待于改进。实用新型内容[0003]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放置空间多、使用方便以及携带运输方便的可拆卸移动式多用途工具箱。[0004]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0005]一种可拆卸的移动式多用途工具箱,包括箱体、箱架和抽屉,所述箱体采用开合式结构并安装于箱架的上端,所述抽屉具有至少一层并安装于箱体的下方,所述箱架底部设有滚轮,所述箱架上还设有工具挂件和把手,所述工具挂件上开设有若干大小不等的挂孔。[0006]所述箱架为由四根竖杆和若干水平横杆通过螺丝固接而成的矩形框架,同侧的两根竖杆上分别用螺丝固定有一箱体固定座,所述箱体可拆卸地安装在箱体固定座的上端, 所述抽屉可拆卸地安装在箱体固定座的下端。[0007]所述工具挂件设置有两个,并分别用螺丝固定在同侧的两根竖杆上。[0008]所述把手固定在其中两根同侧的竖杆上。[0009]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如下优点[0010]首先,本实用新型用于放置工具的空间增多,除了箱架上端设置的箱体外,还设计了两个抽屉和两个工具挂件,从而使得可放置的工具数量和品种也大大增加。[0011]其次,本实用新型在箱架底部设置有滚轮和箱架一侧设置有把手,因此使用时,操作者可将工具箱轻松地推移到所需场所,从而方便了使用和携带。[0012]再次,本实用新型采用螺钉连接可拆卸式结构,因此在运输时可将各部件拆卸后再装箱,从而方便了装箱运输。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工具箱的立体示意图I,图中,箱体和抽屉处于打开状态。[0014]图2为本实用新型工具箱的立体示意图II,图中,箱体和抽屉处于关闭状态。
具体实施方式
[0015]参见图1和图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该工具箱包括箱体1、箱架2和抽屉3。箱体1采用开合式结构并安装于箱架2的上端,抽屉3具有两层并安装于箱体1的下方,箱架2底部设有滚轮4,箱架2上还设有工具挂件5和把手6,工具挂件5上开设有若干大小不等的挂孔51。使用时,可将各种作业工具以及零配件等放置于箱体1和抽屉3内, 还可将螺丝刀等细长类工具挂设在工具挂件5的相应挂孔51内。[0016]箱架2为由四根竖杆21和若干水平横杆22通过螺丝固接而成的矩形框架,同侧的两根竖杆21上分别用螺丝固定有一箱体固定座7,箱体1可拆卸地安装在箱体固定座7 的上端,抽屉3可拆卸地安装在箱体固定座7的下端。工具挂件5设置有两个,并分别用螺丝固定在同侧的两根竖杆21上,把手6固定在其中两根同侧的竖杆21上。[0017]上述实施例仅供说明本实用新型之用,而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有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和变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术方案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畴,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应由各权利要求限定。
权利要求1.一种可拆卸的移动式多用途工具箱,包括箱体、箱架和抽屉,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采用开合式结构并安装于箱架的上端,所述抽屉具有至少一层并安装于箱体的下方,所述箱架底部设有滚轮,所述箱架上还设有工具挂件和把手,所述工具挂件上开设有若干大小不等的挂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拆卸的移动式多用途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架为由四根竖杆和若干水平横杆通过螺丝固接而成的矩形框架,同侧的两根竖杆上分别用螺丝固定有一箱体固定座,所述箱体可拆卸地安装在箱体固定座的上端,所述抽屉可拆卸地安装在箱体固定座的下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可拆卸的移动式多用途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工具挂件设置有两个,并分别用螺丝固定在同侧的两根竖杆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可拆卸的移动式多用途工具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固定在其中两根同侧的竖杆上。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拆卸的移动式多用途工具箱,包括箱体、箱架和抽屉,所述箱体采用开合式结构并安装于箱架的上端,所述抽屉具有至少一层并安装于箱体的下方,所述箱架底部设有滚轮,所述箱架上还设有工具挂件和把手,所述工具挂件上开设有若干大小不等的挂孔。该工具箱用于放置工具的空间增多,因而可放置的工具数量和品种也大大增加,此外,还具有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携带运输方便等优点。
文档编号B25H5/00GK202292741SQ20112039311
公开日2012年7月4日 申请日期2011年10月17日 优先权日2011年10月17日
发明者沈鼎勋 申请人:沈鼎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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