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声棘轮扳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32173发布日期:2018-06-08 19:10阅读:464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声棘轮扳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无声棘轮扳手。



背景技术:

现有棘轮扳手一般是通过棘轮与棘齿之间的啮合咬死来实现单向工作,工作时棘轮与棘齿之间会摩擦发出刺耳的噪音,影响使用环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无声棘轮扳手。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无声棘轮扳手,包括扳手本体和棘轮头,所述扳手本体的一端具有一圆环,所述圆环底部具有安装槽,所述圆环内的上部还设有定位槽,所述棘轮头为一中空柱状体,所述棘轮头外周以所述棘轮头圆轴为中心阵列有多个斜台,各所述斜台的斜面与所述棘轮头的内侧圆相切,所述棘轮头插入并转动连接于所述圆环内,各所述斜台与圆环、棘轮头形成的空间内还都设有一大一小两销柱,两所述销柱的直径之和大于所述圆环内半径与所述棘轮头外半径之差,两所述销柱中较小销柱的直径大于所述圆环和所述棘轮头之间的间隙宽度,两所述销柱中较小销柱贴近棘轮头的外周设置,两所述销柱中较大销柱贴近所述圆环的内周设置,两所述销柱的底部被所述安装槽所定位,所述定位槽上转动连接有一环形端盖,所述环形端盖将所述棘轮头定位于所述圆环内,所述环形端盖的外圆周上设有卡槽,所述卡槽上还开设有卡入口,一卡簧卡入卡槽并将两所述销柱定位。

进一步地,所述棘轮头内侧设有六角形或者梅花形开口。

进一步地,所述斜台有七个。

进一步地,两所述销柱中较大销柱为不锈钢销柱,两所述销柱中较小销柱为尼龙销柱。

进一步地,所述卡簧为3/4圆的弹性钢圈卡簧。

进一步地,所述圆环和所述扳手本体为一体成型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扳手本体另一端还设有普通扳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棘轮头和圆环之间通过滚动连接的方式消除了噪音,从而实现了无声功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图2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结合图1-3所示,一种无声棘轮扳手,包括扳手本体1和棘轮头2,所述扳手本体1的一端具有一圆环3,所述圆环3底部具有安装槽4,所述圆环3内的上部还设有定位槽5,所述棘轮头2为一中空柱状体,所述棘轮头2外周以所述棘轮头2圆轴为中心阵列有多个斜台7,各所述斜台7的斜面与所述棘轮头2的内侧圆相切,所述棘轮头2插入并转动连接于所述圆环3内,各所述斜台7与圆环3、棘轮头2形成的空间内还都设有一大一小两销柱8,两所述销柱8的直径之和大于所述圆环3内半径与所述棘轮头2外半径之差,两所述销柱8中较小销柱的直径大于所述圆环3和所述棘轮头2之间的间隙宽度,两所述销柱8中较小销柱贴近棘轮头2的外周设置,两所述销柱8中较大销柱贴近所述圆环3的内周设置,两所述销柱8的底部被所述安装槽4所定位,所述定位槽5上转动连接有一环形端盖10,所述环形端盖10将所述棘轮头2定位于所述圆环3内,所述环形端盖10的外圆周上设有卡槽11,所述卡槽11上还开设有卡入口12,一卡簧9卡入卡槽11并将两所述销柱8定位。

进一步地,所述棘轮头2内侧设有六角形或者梅花形开口。

进一步地,所述斜台7有七个。

进一步地,两所述销柱8中较大销柱为不锈钢销柱,两所述销柱8中较小销柱为尼龙销柱。

进一步地,所述卡簧9为3/4圆的弹性钢圈卡簧。

进一步地,所述圆环3和所述扳手本体1为一体成型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扳手本体1另一端还设有普通扳手13。

本实用新型工作时,沿着棘轮头斜台方向顺时针方向转动,间隙左端处阻挡了销柱的相对滑动,此时销柱会随着棘轮头转动,由于两销柱相切的直径之和小于间隙宽度,可以顺利转动;反之沿着棘轮头斜台方向逆时针方向转动时,销柱会沿着斜台右端方向滑动,此时两销柱相切的直径之和大于间隙宽度,棘轮头不能转动,由此实现了单向转动功能,而滚动也消除了棘轮与棘齿间摩擦发出的刺耳的噪音,从而实现了无声功能。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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