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粉灭火模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5654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干粉灭火模块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消防领域,特别关于一种使用干粉灭火剂的干粉灭火模块。技术背景1980年5月14日英国专利局以公开号GB2032774A公开了一种由上盖和带孔半圆外壳,壳内充满液体灭火剂聚合物胶囊的灭火器,通过引爆装置与固定于外壳上并伸入壳内的热敏元件相触,使聚合物胶囊中的液体灭火剂蒸发气化,生成具有一定压力的不可燃气体从外壳上的通孔向外喷出,使着火处的火焰被该不可燃气体所笼罩,将火焰与氧气隔绝,达到灭火的目的。但该液体灭火剂使用的是一种会造成空气污染的氟利昂,所以已为各国所禁用。于是发展了一种使用无公害的干粉灭火剂的灭火器,中国实用新型专利ZL200420104653.6《一种灭火装置》即为其代表。该灭火装置包含密封的外壳、干粉灭火剂、气体发生器、爆裂簿膜,在外壳下部的喷嘴上设置有同轴的射流分流器,该射流分流器为一端具有中心孔眼的内倾锥面的空心圆柱体,其高度与由内倾锥面形成的锥体大端直径的比例为O.10.3,是一个内倾锥面的锥角为45°130°的截短的圆锥体。因此该灭火装置使用时能保障防护区域内干粉灭火剂喷射的均匀性。但是该灭火装置存在的一个缺陷是射流分流器完全暴露于外壳外部,容易遭外物碰撞损坏,失去其均匀分布干粉灭火剂的功能,不能确保可靠地灭火效果,而且由于现有的射流分流器具有较大的高度,致使干粉灭火模块整个外形过于庞大,不利于仓储运输
实用新型内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干粉灭火模块,解决射流分流器可隐蔽于喷嘴处免遭外物碰撞损坏,又确保干粉灭火模块在灭火高度于36米时,能有稳定可靠的灭火性能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种干粉灭火模块,包含密封的外壳、干粉灭火剂、气体发生器、爆裂薄膜和射流分流器,其特征在于该射流分流器包含与外壳的喷嘴等径的射流孔,位于射流孔四周的固定环和呈环状幅射均布于射流孔中且与固定环所在平面呈45。至60°夹角的导向叶片,导向叶片总面积与射流孔面积比为0.5:1至0.8:1;该射流分流器由带喇叭口的罩帽固定在外壳的喷嘴处,其导向叶片全部向内伸入外壳,或者该导向叶片向外,部分外露于罩帽的喇叭口。在上述的技术方案下,为了使干粉灭火剂在灭火高度于36米范围内有助于从外壳中均匀地撤布在火场内导向叶片为412片,罩帽上的喇叭口的锥角是45。130°。为便于安装拆卸,罩帽与外壳的喷嘴用螺纹连接。外壳的高度是爆裂薄膜有效直径的2.010倍,以确保有足够的空间装填气体发生器和干粉灭火剂。[0009]爆裂薄膜采用厚度为外壳壁厚0.11倍的柔软铜板或铝板。为便于外壳的制造,可将其分成上下两部分或上、中、下三部分,再将各部分密封连接,并在外壳的顶部或侧部设置固定结构。本实用新型的干粉灭火模块在灭火高度为36米的范围内具有灭火稳定性的有益效果,且外型高度远小于现有的干粉灭火模块,有利于仓储运输,又无损坏喷射分流器之忧。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图2是本实用新型射流分整器剖视图。具体实施方式请参见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含密封的外壳1、干粉灭火剂2、气体发生器8、爆裂薄膜3和射流分流器6。外壳1为球形、类球形或其它形状,为便于制造,它至少由相互密封连接的两部分组成。干粉灭火剂2充填在外壳1内,气体发生器8放置在外壳1内,其电流导线密封地引出外壳1、在外壳1底部设置有喷嘴4。喷嘴4的孔径与爆裂薄膜3的有效直径相同,而外壳1的高度是爆裂薄膜有效直径的2.010倍。在该喷嘴4开口处的端面上依次设置射流分流器6、爆裂薄膜3和密封环10,并用具有喇叭口51的罩帽5压紧密封。该射流分流器6(参见图2)由固定环61、导向叶片62和射流孔63组成,固定环61在射流孔63的外围,籍该固定环61将该射流分流器6置于喷嘴4的端部。使射流孔63与喷嘴4的孔口相对,两者直径相等;412片的导向叶片62呈环状幅射均布于射流孔63内,每一导向叶片62与固定环61的平面的夹角为45至60度,该射流分流器6可以如图1所示将导向叶片62朝外壳1内置放,使导向叶片62完全处于外壳1的保护中,不会受外力碰撞,该全部导向叶片62的面积和射流孔63的面积比为0.5:1至0.8:1,罩帽5的喇叭口51的锥角在45°130°之间。喇叭口51小端的孔径与该射流分流器6的射流孔63孔径相同。射流分流器6的导向叶片62也可与图1所示方向相反放置(即导向叶片62朝喷嘴4外延伸),此时爆裂薄膜3处于喷嘴4口部端面与射流分流器6的固定环61之间。虽然导向叶片朝外,但由于罩帽5的存在,使导向叶片62仅少部分暴露于罩帽5的喇叭口51夕卜,不易被外力损坏。为便于拆装和紧固,罩帽5与喷嘴4最好采用螺纹连接。表1是根据俄罗斯消防安全条例67-98《干粉灭火模块,一般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的试验方法,在试验场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试验的结果表l<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5</column></row><table>[0019]注静止灭火稳定性由三次试验得出。从表1中可见,严格按本实用新型的射流分流器6的导向叶片62的角度和其叶片总面积与射流孔面积的比例以及喇叭口51的锥角能够在灭火高度为36米时获得稳定有效的灭火效果。本实用新型为保证外壳1内的气体发生器8与干粉灭火剂2的装填和容量,外壳1的高度应为爆裂薄膜有效直径的2.010倍。本实用新型为了能在防火区域安装,在外壳1顶部或侧部设置有固定结构9。当接通电流时,气体发生器8启动,释放出惰性气体,该惰性气体通过气体发生器8下部向外壳1内部扩散,产生压力,该压力推动外壳1内的干粉灭火剂2冲破覆盖住喷嘴4的爆裂薄膜3,将干粉灭剂2通过射流分流器6引导叶片62的引导和喇叭口51的扩散,形成以45°130°的角度旋转的粉幕从36米高度向下对火场均匀喷洒,有效地将灭火面积内的火扑灭。为使爆裂薄膜3在该惰性气体的压力下能迅速爆裂,该爆裂薄膜宜用柔软的铜板或铝板制造,该钢板或铝板的厚度是外壳1厚度的0.11.0倍,且在其上最好压印有向心的径向刻痕,以利于其充分爆裂,以获得最大的干粉灭火剂2从外壳1向外流动的通道。此外,该射流分流器6在射流孔63增设一个同心的小环,如此便于导向叶片62在射流孔63内的固定和角度的定位。权利要求一种干粉灭火模块,包含密封的外壳、干粉灭火剂、气体发生器、爆裂薄膜和射流分流器,其特征在于该射流分流器包含与外壳的喷嘴等径的射流孔,位于射流孔四周的固定环和呈环状幅射均布于射流孔中且与固定环所在平面呈45°至60°夹角的导向叶片,导向叶片总面积与射流孔面积比为0.5∶1至0.8∶1;该射流分流器由带喇叭口的罩帽固定在外壳的喷嘴处,其导向叶片全部向内伸入外壳,或者该导向叶片向外,部分外露于罩帽的喇叭口。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模块,其特征在于外壳的高度是爆裂薄膜有效直径的2.010倍。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模块,其特征在于该射流分流器的导向叶片为412片。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模块,其特征在于该罩帽与喷嘴为螺纹连接。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模块,其特征在于该喇叭口的锥角为45。130°。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模块,其特征在于爆裂薄膜为柔软的铜板或铝板,其厚度为外壳壁厚的0.11倍。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模块,其特征在于外壳至少包含相互密封连接的两部分。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干粉灭火模块,其特征在于外壳的顶部或侧部设置有固定结构。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消防领域。一种干粉灭火模块,包含密封的外壳、干粉灭火剂、气体发生器、爆裂薄膜和射流分流器,其特征在于该射流分流器包含与外壳的喷嘴等径的射流孔,位于射流孔四周的固定环和呈环状幅射均布于射流孔中且与固定环所在平面呈45°至60°夹角的导向叶片,导向叶片总面积与射流孔面积比为0.5∶1至0.8∶1;该射流分流器由带喇叭口的罩帽固定在外壳的喷嘴处,其导向叶片全部向内伸入外壳,或者该导向叶片向外,部分外露于罩帽的喇叭口。解决射流分流器可隐蔽于喷嘴处免遭外物碰撞损坏,又确保干粉灭火模块在灭火高度于3~6米时,能有稳定可靠的灭火性能的技术问题。文档编号A62C35/08GK201510670SQ20092021077公开日2010年6月23日申请日期2009年10月15日优先权日2009年10月15日发明者沈英·弗·尼,白也夫·谢·尼申请人:上海埃波托斯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白也夫·谢·尼;沈英·弗·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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