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除尘回收功能的弹花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26941阅读:685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除尘回收功能的弹花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纺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具有除尘回收功能的弹花机。



背景技术:

弹花机是一种用来加工皮棉、旧被套、布头、亚麻、废纱等棉质纺织品的设备,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的弹花机结构简单且笨重,在使用过程存在较多不足,如弹花机在工作过程产生较多的粉尘、噪声大,环境污染大,严重影响工人的身体健康。随着弹花机的发展,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可调宽幅弹花机、精细弹花机和自动弹花机,功能强大,其除尘功能也得到改进。普遍采用的除尘装置是在刺辊或压棉辊下方设置吸尘室,吸尘室的侧壁设置风机,工作时,风机运转使吸尘室形成负压,从而将棉纤维中的粉尘等杂质吸取到吸尘室中,可是当吸尘室吸入粉尘时,也同时吸入了一些散乱的棉花,可现有的弹花机中又不能将吸入的棉花分离出来,浪费资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除尘回收功能的弹花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除尘回收功能的弹花机,包括进料组件、除尘回收箱和卷棉辊,所述进料组件的转动杆通过皮带与第一电机连接,所述第一电机位于底板的表面,所述进料组件的转动杆还通过皮带与罗拉组件连接,该罗拉组件通过支撑架与除尘回收箱的表面连接,所述罗拉组件通过皮带和刺辊组件连接,所述刺辊组件位于除尘回收箱的上方,所述卷棉辊的转动杆通过皮带和第三电机连接,且该卷棉辊的支撑架位于第三电机的电机箱顶部,所述除尘回收箱的内部设有隔板,所述隔板的上方设有风旋腔,所述风旋腔的顶部设有滤棉网,所述风旋腔的一侧设有鼓风机,所述风旋腔的内部设有风向旋转管,所述风旋腔的底部安装有聚尘器,所述隔板的下方设有吸风机和管道,且该管道的一端与聚尘器连通,所述管道的另一端与底板表面的集尘箱连接,所述集尘箱的顶部设置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的输出端通过皮带和驱动辊连接,所述驱动辊的支撑架位于第二电机的电机箱顶部,所述驱动辊的上方设有压棉辊。

优选的,所述滤棉网呈锥形,且铰接在风旋腔的顶部。

优选的,所述刺辊组件的周围设有锯齿。

优选的,所述罗拉组件由相对旋转的两根轴棍组成,且两根轴棍上均开设有沟槽。

优选的,所述聚尘器为静电聚尘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具有除尘回收功能的弹花机通过设置除尘回收箱,对粉尘和棉花进行分离除尘,使用方便且节约资源,通过设置滤棉网,可以隔离棉花,防止棉花进入风旋腔,通过设置风旋腔,在腔内形成下旋气流,吸入粉尘,此装置操作方便,除尘效果好,可以对粉尘和棉花进行分离,对棉花进行回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进料组件、2第一电机、3罗拉组件、4刺辊组件、5除尘回收箱、6风旋腔、7滤棉网、8鼓风机、9风向旋转管、10聚尘器、11吸风机、12管道、13集尘箱、14第二电机、15驱动辊、16压棉辊、17卷棉辊、18第三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具有除尘回收功能的弹花机,包括进料组件1、除尘回收箱5和卷棉辊17,通过设置除尘回收箱5,对粉尘和棉花进行分离除尘,使用方便且节约资源,进料组件1的转动杆通过皮带与第一电机2连接,第一电机2位于底板的表面,进料组件1的转动杆还通过皮带与罗拉组件3连接,罗拉组件3由相对旋转的两根轴棍组成,且两根轴棍上均开设有沟槽,该罗拉组件3通过支撑架与除尘回收箱5的表面连接,罗拉组件3通过皮带和刺辊组件4连接,刺辊组件4的周围设有锯齿,刺辊组件4位于除尘回收箱5的上方,卷棉辊17的转动杆通过皮带和第三电机18连接,且该卷棉辊17的支撑架位于第三电机18的电机箱顶部,除尘回收箱5的内部设有隔板,隔板的上方设有风旋腔6,风旋腔6的顶部设有滤棉网7,通过设置滤棉网7,可以隔离棉花,防止棉花进入风旋腔6,通过设置风旋腔6,在腔内形成下旋气流,吸入粉尘,滤棉网7呈锥形,且铰接在风旋腔6的顶部,风旋腔6的一侧设有鼓风机8,风旋腔6的内部设有风向旋转管9,风旋腔6的底部安装有聚尘器10,聚尘器10为静电聚尘器,隔板的下方设有吸风机11和管道12,且该管道12的一端与聚尘器10连通,管道12的另一端与底板表面的集尘箱13连接,集尘箱13的顶部设置有第二电机14,第二电机14的输出端通过皮带和驱动辊15连接,驱动辊15的支撑架位于第二电机14的电机箱顶部,驱动辊15的上方设有压棉辊16,此装置操作方便,除尘效果好,可以对粉尘和棉花进行分离,对棉花进行回收。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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