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精梳机框架构造,具备:左侧框架和右侧框架,所述左侧框架和右侧框架配置为隔着全部精梳头;以及,
多根梁,它们架设于所述左侧框架和所述右侧框架,并且相互平行地并列设置,其中,能够分割为:
左侧单元,其具有所述左侧框架和长度方向一端与该左侧框架连结并构成所述梁的一部分的多根梁结构部件;和
右侧单元,其具有所述右侧框架和长度方向一端与该右侧框架连结并构成所述梁的一部分的多根梁结构部件,
所述左侧单元和所述右侧单元中的任一个单元具备中间框架,所述中间框架与所述左侧单元的所述梁结构部件的长边方向另一端和所述右侧单元的所述梁结构部件的长边方向另一端连结,
所述左侧单元和右侧单元中的另一个单元具备对所述梁结构部件进行支承的梁支承框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精梳机框架构造,其中,
所述精梳机具备配设有12个所述精梳头的作业部,在所述左侧单元配设8个所述精梳头,并且,在所述右侧单元配设4个所述精梳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精梳机框架构造,其中,
所述精梳机具备配设有12个所述精梳头的作业部,在所述左侧单元和所述右侧单元分别配设有6个所述精梳头。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精梳机框架构造,其中,
在所述左侧单元和所述右侧单元,将对所述精梳头所具备的轴进行支承的轴支承框架与所述梁结构部件连结,并且所述中间框架具备对所述轴进行支承的轴支承部。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精梳机框架构造,其中,
在所述左侧单元和所述右侧单元,将对所述精梳头所具备的轴进行支承的轴支承框架与所述梁结构部件连结,并且所述中间框架具备对所述轴进行支承的轴支承部。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精梳机框架构造,其中,
在对所述左侧单元和所述右侧单元进行分割的情况下,所述中间框架与所述左侧单元和所述右侧单元中的在长边方向上的尺寸小的单元的所述梁结构部件的长边方向另一端连结。
7.根据权利要求4或6所述的精梳机框架构造,其中,
加强框架与同所述左侧单元和所述右侧单元中的在长边方向上的尺寸大的单元的所述梁结构部件的长边方向另一端最接近的轴支承框架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