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喷丝板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组合喷丝结构。
背景技术:
随着人们对纤维生产要求越来越高,更多的异性纤维,中空纤维、异性中空纤维和复合纤维的新品种会随着喷丝板微孔形状的改变和加工精度的提高而得到极大的发展。计算机在纤维检验及生产中应用也越来越广泛,高科技的检验方法使得喷丝板的成品质量更优,生产出的纤维质量品质更稳定,性能更好。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组合喷丝结构,采用双孔喷丝板满足现代化生产要求中高效快捷的设计理念,可以根据需要更换不同的喷丝网,完成不同产品的生产,并且拆卸安装方便,为达此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组合喷丝结构,包括喷丝板主体、连接螺纹端、辅助连接弯管、t形管、弯管、直管和底部连接座,所述底部连接座和喷丝板主体均有一对,所述底部连接座和喷丝板主体均通过连接螺纹端与对应弯管一端相连,所述t形管有一对且对称设置,上方的t形管的两端支管分别与对应喷丝板主体相连的弯管的另一端相连,下方的t形管的两端支管分别与对应底部连接座相连的弯管的另一端相连,所述直管的下端与下方的t形管的单独支管相连,所述直管的上端与辅助连接弯管的下端相连,所述辅助连接弯管的上端与上方的t形管的单独支管相连,所述喷丝板主体内有喷丝网孔,所述喷丝网通过卡装方式安装在喷丝网孔内。
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喷丝网为松散孔型网或密集孔型网或渐变孔型网,
本技术:
喷丝网可以采用松散孔型网或密集孔型网或渐变孔型网,所述渐变孔型网的内部孔直径小于外部孔直径或内部孔直径大于外部孔直径,由于更换方便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其中渐变孔型网外大内小或者内大外小均可以根据需要采用。
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喷丝板主体有3个分支架,每个分支架的端部有一个喷丝板安装孔,本申请喷丝板主体有安装孔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支架进行固定。
本发明一种组合喷丝结构具有包括如下设计
1,本发明采用双喷丝板双进料管设计,这样有两个喷丝板可以同时工作,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
2本申请喷丝板主体通过螺纹端固定,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拆卸,拆装更换维修方便;
3本申请喷丝网可以采用松散孔型网或密集孔型网或渐变孔型网,由于更换方便可以进行任意组合;
4本申请喷丝板主体有安装孔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支架进行固定。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整体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喷丝头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可拆卸安装板示意图;
图中:1喷丝板安装孔2喷丝网3喷丝板主体4松散孔型网5密集孔型网6渐变孔型网7喷丝网孔8连接螺纹端9辅助连接弯管10t形管11弯管12直管13底部连接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本发明提供一种组合喷丝结构,采用双孔喷丝板满足现代化生产要求中高效快捷的设计理念,可以根据需要更换不同的喷丝网,完成不同产品的生产,并且拆卸安装方便。
作为本发明一种实施例,本发明提供一种组合喷丝结构,包括喷丝板主体3、连接螺纹端8、辅助连接弯管9、t形管10、弯管11、直管12和底部连接座13,所述底部连接座13和喷丝板主体3均有一对,所述底部连接座13和喷丝板主体3均通过连接螺纹端8与对应弯管11一端相连,所述t形管10有一对且对称设置,上方的t形管10的两端支管分别与对应喷丝板主体3相连的弯管11的另一端相连,下方的t形管10的两端支管分别与对应底部连接座13相连的弯管11的另一端相连,所述直管12的下端与下方的t形管10的单独支管相连,所述直管12的上端与辅助连接弯管9的下端相连,所述辅助连接弯管9的上端与上方的t形管10的单独支管相连,所述喷丝板主体3内有喷丝网孔7,所述喷丝网2通过卡装方式安装在喷丝网孔7内。
作为本发明一种具体实施例,本发明提供如图1-3所示的一种组合喷丝结构,包括喷丝板主体3、连接螺纹端8、辅助连接弯管9、t形管10、弯管11、直管12和底部连接座13,所述底部连接座13和喷丝板主体3均有一对,所述喷丝板主体3有3个分支架,每个分支架的端部有一个喷丝板安装孔1,本申请喷丝板主体有安装孔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支架进行固定,所述底部连接座13和喷丝板主体3均通过连接螺纹端8与对应弯管11一端相连,所述t形管10有一对且对称设置,上方的t形管10的两端支管分别与对应喷丝板主体3相连的弯管11的另一端相连,下方的t形管10的两端支管分别与对应底部连接座13相连的弯管11的另一端相连,所述直管12的下端与下方的t形管10的单独支管相连,所述直管12的上端与辅助连接弯管9的下端相连,所述辅助连接弯管9的上端与上方的t形管10的单独支管相连,所述喷丝板主体3内有喷丝网孔7,所述喷丝网2通过卡装方式安装在喷丝网孔7内,所述喷丝网2为松散孔型网4或密集孔型网5或渐变孔型网6,本申请喷丝网可以采用松散孔型网或密集孔型网或渐变孔型网,所述渐变孔型网的内部孔直径小于外部孔直径或内部孔直径大于外部孔直径,由于更换方便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其中渐变孔型网外大内小或者内大外小均可以根据需要采用。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发明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而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变化,仍属于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