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缆线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缆线标志装置包括至少一个指示桩,所述指示桩包括顶板、旋进柱和托板;
所述旋进柱的一端与所述顶板固定连接,所述旋进柱的另一端为圆锥状,所述旋进柱的侧面设置有螺纹;
所述托板设置有通孔,所述托板通过所述通孔套接固定于所述旋进柱上;
所述旋进柱,能够旋入埋有缆线的地面,所述托板位于所述地面上并用于支撑所述旋进柱,以使所述顶板与所述地面的距离大于预设阈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缆线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上设置有第一反光条,所述第一反光条用于指示所述缆线在所述地面下方的走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缆线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缆线标志装置还包括示宽板,所述缆线标志装置包括两个所述指示桩;
所述示宽板上设置有两个通孔,所述示宽板通过所述两个通孔中的一个通孔与两个所述指示桩中的任一个指示桩套接固定,所述示宽板通过所述两个通孔中的另一个通孔与两个所述指示桩中的另一个指示桩套接固定;
所述示宽板位于两个所述指示桩中每一个指示桩的托板上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缆线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示宽板上设置有第二反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