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用于全景双摄模组中的光学系统,沿光轴从物面到像面依次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以及第七透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的物面侧为凸面,像面侧为凹面,其光焦度为负;
所述第二透镜的物面侧为凸面,像面侧为凹面,其光焦度为负;
所述第三透镜的物面侧为凹面,像面侧为凸面,其光焦度为负;
所述第四透镜的物面侧为凸面,像面侧为凸面,其光焦度为正;
所述第五透镜的物面侧为凸面,像面侧为凸面,其光焦度为正;
所述第六透镜的物面侧为凹面,像面侧为凸面,其光焦度为负;
所述第七透镜的物面侧为凸面,像面侧为凸面,其光焦度为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全景双摄模组中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五透镜和第六透镜相互胶合形成组合透镜,其组合焦距f56满足:0.13<f/f56<0.18,f为整个光学系统的焦距。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全景双摄模组中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透镜至第四透镜的组合焦距fⅠ满足:0.105<f/fⅠ<0.187,第五透镜至第七透镜的组合焦距fⅡ满足:0.254<f/fⅡ<0.329,f为整个光学系统的焦距。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全景双摄模组中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光学系统的各透镜满足如下条件:
(1)-0.23<f/f1<-0.10;
(2)-0.52<f/f2<-0.26;
(3)-0.04<f/f3<-0.018;
(4)0.12<f/f4<0.24;
(5)0.13<f/f56<0.18;
(6)0.10<f/f7<0.25;
(7)0.105<f/fⅠ<0.187;
(8)0.254<f/fⅡ<0.329;
其中,f为整个光学系统的焦距,f1为第一透镜的焦距,f2为第二透镜的焦距,f3为第三透镜的焦距,f4为第四透镜的焦距,f56为第五透镜和第六透镜的组合焦距,f7为第七透镜的焦距,fⅠ为第一透镜至第四透镜的组合焦距,fⅡ为第五透镜至第七透镜的组合焦距。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全景双摄模组中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一透镜的材料折射率Nd1、材料阿贝常数Vd1满足:Nd1<1.78,Vd1>49;其焦距f1满足如下要求:-0.23<f/f1<-0.10,f为整个光学系统的焦距。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全景双摄模组中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二透镜的焦距f2满足如下要求:-0.52<f/f2<-0.26,f为整个光学系统的焦距。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全景双摄模组中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三透镜的材料折射率Nd3、材料阿贝常数Vd3满足:Nd2>1.91,Vd2<39;其焦距f3满足如下要求:-0.04<f/f3<-0.018,f为整个光学系统的焦距。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全景双摄模组中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第四透镜的焦距f4满足如下要求:0.12<f/f4<0.24,f为整个光学系统的焦距。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全景双摄模组中的光学系统,其特征在于,光学系统的光阑位于第四透镜与第五透镜之间,靠近第五透镜侧。
10.一种镜头,其特征在于,镜头内安装有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应用于全景双摄模组中的光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