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镜面折反式虚拟现实眼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12181阅读:468来源:国知局
一种镜面折反式虚拟现实眼镜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虚拟现实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镜面折反式虚拟现实眼镜。



背景技术:

当前市面上的虚拟现实眼镜通常是将成像物体(例如手机屏幕)放置于眼睛视线的正前方,在眼睛视线与成像物体之间可以放置凸透镜,以对成像物体进行放大,从而能够观看到较大的画面。

目前的虚拟现实眼镜在调整画面大小时,通常是通过伸缩眼镜的镜头来实现的。将镜头拉远时,眼镜便会变长,从而使得成像物体离眼镜较远,这样经过凸透镜放大之后的图像会更大。然而,这样放大画面的方式存在一个缺陷:当成像物体离眼镜越远时,尽管成像物体的重量不变,但由于成像物体与人脸之间的力臂变长了,那么成像物体施加于人脸上的压力也就变大了。距离越远,压力越大,这样,当用户想观看超大画面时,会将镜头拉得很远,这就导致虚拟现实眼镜施加于人脸上的压力也会变得很大,导致用户产生严重的不适感。

应该注意,上面对技术背景的介绍只是为了方便对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说明,并方便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而阐述的。不能仅仅因为这些方案在本申请的背景技术部分进行了阐述而认为上述技术方案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公知。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镜面折反式虚拟现实眼镜,能够在放大成像画面时,避免给用户脸部带来较大压力,以改善用户的使用体验。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镜面折反式虚拟现实眼镜,包括眼镜框架,所述眼镜镜框包括一体成型的水平机构和垂直机构,其中,所述水平机构与眼睛视线相平行,所述垂直机构垂直于所述眼睛视线;在所述眼镜框架内,沿着眼睛视线的水平方向设置有斜镜面,所述斜镜面与所述水平方向呈预设角度,沿着垂直方向在所述斜镜面的上方依次设置有凸透镜和可移动的成像物体,所述凸透镜的镜面与所述眼睛视线的方向平行。

进一步地,所述预设角度为45°。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镜面折反式虚拟现实眼镜,包括眼镜框架,所述眼镜镜框包括一体成型的水平机构和垂直机构,其中,所述水平机构与眼睛视线相平行,所述垂直机构垂直于所述眼睛视线;在所述眼镜框架内设置有结构相同的第一成像机构和第二成像机构,所述第一成像机构和第二成像机构分别用于为左眼和右眼进行成像,其中,所述第一成像机构和第二成像机构中均包括呈平行分布的第一斜镜面和第二斜镜面,所述第一斜镜面的正面和所述第二斜镜面的正面相对,其中,所述第一斜镜面的正面还与眼睛视线相对,在所述第二斜镜面的上方依次设置有凸透镜和可移动的成像物体,所述凸透镜的镜面与所述眼睛视线的方向平行。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斜镜面与所述眼睛视线的夹角为45°。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斜镜面可相对所述第二斜镜面滑动。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镜面折反式虚拟现实眼镜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眼镜框架内增设斜镜面,并将凸透镜和成像物体放置于与眼睛视线相垂直的方向。在放大成像画面时,可以纵向地调节成像物体的位置,而不是横向调节。这样,尽管成像物体的位置改变了,但其与人脸之间的水平距离并没有改变,因此在画面放大时并不会改变成像物体与人脸之间的力臂,从而避免了给用户脸部带来较大压力。由于斜镜面可以改变光的传输路径,那么在垂直方向上的成像物体最终可以通过斜镜面反射至人眼中,保证人眼能够在水平方向正常观看成像物体。

参照后文的说明和附图,详细公开了本申请的特定具体实施方式,指明了本申请的原理可以被采用的方式。应该理解,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在范围上并不因而受到限制。在所附权利要求的精神和条款的范围内,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包括许多改变、修改和等同。

针对一种具体实施方式描述和/或示出的特征可以以相同或类似的方式在一个或更多个其它具体实施方式中使用,与其它具体实施方式中的特征相组合,或替代其它具体实施方式中的特征。

应该强调,术语“包括/包含”在本文使用时指特征、整件、步骤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更多个其它特征、整件、步骤或组件的存在或附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眼镜框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个实施方式中眼镜框架内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另一个实施方式中眼镜框架内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具体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具体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具体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具体实施方式。基于本申请中的具体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具体实施方式,都应当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式提供一种镜面折反式虚拟现实眼镜,所述眼镜包括眼镜框架。请参阅图1,所述眼镜镜框可以包括一体成型的水平机构1和垂直机构2,其中,所述水平机构1与眼睛视线相平行,所述垂直机构2垂直于所述眼睛视线,所述垂直机构2的顶端放置可以移动的成像物体21。在本实施方式中,垂直机构2可在垂直方向上下移动,从而改变成像物体21的位置。

请参阅图2,在所述眼镜框架内部,沿着眼睛视线的水平方向设置有斜镜面23,所述斜镜面23与所述水平方向呈预设角度,沿着垂直方向在所述斜镜面23的上方依次设置有凸透镜22和可移动的成像物体21,所述凸透镜22的镜面与所述眼睛视线的方向平行。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成像物体21通过凸透镜22得到的放大后的虚拟图像可以为211,所述虚拟图像211经过斜镜面23反射之后到达人眼,人眼从而可以在水平方向看到斜镜面23呈现的物体成像212。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斜镜面23可以位于眼镜框架的水平机构1和垂直机构2的交界处,所述凸透镜22和成像物体21均可以位于垂直机构2中。

由上可见,如果成像物体21在远离凸透镜22的方向上移动,经过凸透镜22得到的虚拟图像211也会逐渐增大,这样最终通过斜镜面23呈现的物体成像212也会增大。这样,用户便可以在水平方向看到放大的成像画面,同时还不会增加成像物体与人脸之间的力臂。

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使得经过斜镜面23得到的物体成像212能够保持竖直,所述斜镜面23与所述水平方向之间的预设角度可以为45°,这样便不会使得物体成像212出现倾斜的情况。

本实用新型还能够为用户提供3D的视觉效果。具体地,可以在所述眼镜框架内设置有结构相同的第一成像机构和第二成像机构,所述第一成像机构和第二成像机构分别用于为左眼和右眼进行成像,这样左眼和右眼均可以分别看到物体的成像,这样便可以产生3D的视觉效果。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眼镜框架还可以采用如图1所示的架构,所述眼镜镜框可以包括一体成型的水平机构1和垂直机构2,其中,所述水平机构1与眼睛视线相平行,所述垂直机构2垂直于所述眼睛视线,所述垂直机构2的顶端放置可以移动的成像物体21。在本实施方式中,垂直机构2可在垂直方向上下移动,从而改变成像物体21的位置。所述第一成像机构与所述第二成像机构可以与人眼相对应地呈现平行分布。请参阅图3,所述第一成像机构和第二成像机构中均包括呈平行分布的第一斜镜面31和第二斜镜面32,所述第一斜镜面31的正面和所述第二斜镜面32的正面相对,其中,所述第一斜镜面31的正面还与眼睛视线相对。在本实施方式中,眼睛视线可以为沿垂直于纸面的方向。在所述第二斜镜面32的上方依次设置有凸透镜33和可移动的成像物体34,所述凸透镜33的镜面与所述眼睛视线的方向平行。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成像物体34通过凸透镜33得到的放大后的虚拟图像可以为35,所述虚拟图像35经过第二斜镜面32反射之后可以得到第一次的物体成像36。第一次的物体成像36可以继续经过第一斜镜面31反射后可以进入人眼,这样人眼便可以通过第一斜镜面31观看到第二次的物体成像37。这样,经过两次反射,人眼便可以观看到经过放大的物体成像。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斜镜面31可以位于眼镜框架的水平机构1中,所述第二斜镜面32可以位于眼镜框架的水平机构1和垂直机构2的交界处,所述成像物体34和凸透镜33可以位于垂直机构2中。

在本实施方式中,为了使得经过两个斜镜面反射得到的物体成像37能够保持水平,所述第一斜镜面31与所述眼睛视线的夹角为可以为45°,这样便不会使得物体成像37出现倾斜的情况。

在本实施方式中,由于用户的两眼之间的瞳距通常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斜镜面31可相对所述第二斜镜面32滑动,当第一斜镜面31滑动时,其距离第一次的物体成像36的距离也在改变,那么最终第二次的物体成像37的位置也会随之改变。这样,在第一成像机构和第二成像机构中可以通过改变第一斜镜面31的位置,从而能够将第一成像机构和第二成像机构中的物体成像进行调节,最终可以根据当前用户瞳距的不同,进行相应地调节,使得当前用户两只眼睛看到的物体成像不会出现重合度不高的情况,能够进一步改善用户的体验。

由上可见,本实用新型通过在眼镜框架内增设斜镜面,并将凸透镜和成像物体放置于与眼睛视线相垂直的方向。在放大成像画面时,可以纵向地调节成像物体的位置,而不是横向调节。这样,尽管成像物体的位置改变了,但其与人脸之间的水平距离并没有改变,因此在画面放大时并不会改变成像物体与人脸之间的力臂,从而避免了给用户脸部带来较大压力。由于斜镜面可以改变光的传输路径,那么在垂直方向上的成像物体最终可以通过斜镜面反射至人眼中,保证人眼能够在水平方向正常观看成像物体。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如改变凸透镜在图1的垂直机构2中还是水平机构1中的位置,或使用棱镜代替镜面等,只要是通过反射或者折射改变光路成像的方式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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