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液晶组合物、液晶手写膜和液晶手写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735955发布日期:2019-09-21 01:10阅读:40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液晶显示领域,具体是一种液晶组合物、液晶手写膜和液晶手写板。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手写板在书写完成后用一个导轨从左到右滑动来清除书写内容,这类手写板具有如下缺陷:1.清除不干净;2.市面上的书写笔迹不够清晰;3.在光源下有反光效果导致看不清书写内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液晶组合物、液晶手写膜和液晶手写板,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液晶组合物,该液晶组合物包括:按照所述液晶组合物的总重量计50%—90%胆甾相液晶混合物、1%—12%低聚物、2%—18%单官能丙烯酸酯单体、4%—28%双官能丙烯酸酯单体、1%—15%三官能丙烯酸酯单体、0.5%—1.5%引发剂。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该液晶组合物包括:按照所述液晶组合物的总重量计40%—80%胆甾相液晶混合物、8%—15%低聚物、20%—30%单官能丙烯酸酯单体、6%—18%双官能丙烯酸酯单体、5%—15%三官能丙烯酸酯单体、0.5%—1.5%引发剂。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方案,该液晶组合物包括:按照所述液晶组合物的总重量计60%—80%胆甾相液晶混合物、10%—20%低聚物、10%—25%单官能丙烯酸酯单体、3%—11%双官能丙烯酸酯单体、7%—20%三官能丙烯酸酯单体、0.5%—1.5%引发剂。

一种液晶手写膜,该液晶手写膜包括依次设置的第一PE保护膜层、第一PET层、第一ITO导电层、PNLC液晶聚合物层、第二ITO导电层、第二PET层和第二PE保护膜层,所述PNLC液晶聚合物层由液晶组合物固化得到,所述液晶组合物包括按照所述液晶组合物的总重量计50%—90%胆甾相液晶混合物、1%—12%低聚物、2%—18%单官能丙烯酸酯单体、4%—28%双官能丙烯酸酯单体、1%—15%三官能丙烯酸酯单体、0.5%—1.5%引发剂。

一种液晶手写板,该液晶手写板包括液晶手写膜,该液晶书写膜该液晶手写膜包括依次设置的第一PE保护膜层、第一PET层、第一ITO导电层、PNLC液晶聚合物层、第二ITO导电层、第二PET层和第二PE保护膜层,所述PNLC液晶聚合物层由液晶组合物固化得到,所述液晶组合物包括按照所述液晶组合物的总重量计50%—90%胆甾相液晶混合物、1%—12%低聚物、2%—18%单官能丙烯酸酯单体、4%—28%双官能丙烯酸酯单体、1%—15%三官能丙烯酸酯单体、0.5%—1.5%引发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所述一种液晶组合物、液晶手写膜和液晶手写板,结构合理,设计新颖,可完全清除屏幕内容,且书写内容清晰,亮度比之前亮,同时书写内容显示不受光源影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实施例1中,一种液晶组合物,该液晶组合物包括:按照所述液晶组合物的总重量计50%—90%胆甾相液晶混合物、1%—12%低聚物、2%—18%单官能丙烯酸酯单体、4%—28%双官能丙烯酸酯单体、1%—15%三官能丙烯酸酯单体、0.5%—1.5%引发剂。

本发明实施例2中,一种液晶组合物,该液晶组合物包括:按照所述液晶组合物的总重量计40%—80%胆甾相液晶混合物、8%—15%低聚物、20%—30%单官能丙烯酸酯单体、6%—18%双官能丙烯酸酯单体、5%—15%三官能丙烯酸酯单体、0.5%—1.5%引发剂。

本发明实施例3中,一种液晶组合物,该液晶组合物包括:按照所述液晶组合物的总重量计60%—80%胆甾相液晶混合物、10%—20%低聚物、10%—25%单官能丙烯酸酯单体、3%—11%双官能丙烯酸酯单体、7%—20%三官能丙烯酸酯单体、0.5%—1.5%引发剂。

本发明进一步提出一种液晶手写膜,该液晶手写膜包括依次设置的第一PE保护膜层、第一PET层,第一ITO导电层、PNLC液晶聚合物层、第二ITO导电层、第二PET层和第二PE保护膜层,所述PNLC液晶聚合物层由液晶组合物固化得到,所述液晶组合物采用了上述所有实施例的所有技术方案,因此至少具有上述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所带来的全部技术效果。

本发明进一步还提出一种液晶手写板,该液晶手写板包括液晶手写膜,所述液晶手写膜采用了上述所有实施例的所有技术方案,因此至少具有上述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所带来的全部技术效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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