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2855367阅读:227来源:国知局
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包括泛光反射部及聚光反射部,泛光反射部具有第一出光口及第一出光口相对的反射底部,并且泛光反射部包括两个弧形反射面及两个平面反射面,两个弧形反射面相对设置,并且两个弧形反射面的短直边完全重合,以形成曲面的反射底部;两个平面反射面相对设置,并且分别与两个弧形反射面的弧形边连接,以共同围成一个矩形的第一出光口;聚光反射部具有与泛光反射部连通的第二出光口,第二出光口位于泛光反射部的反射底部;聚光反射部具有一个抛物线反射面,抛物线反射面由一个抛物线绕转轴旋转一周形成,并且抛物线远离转轴的端点旋转形成第二出光口。上述反射器能够实现聚光与泛光功能、减少灯具的使用数量。
【专利说明】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灯具,特别是涉及一种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
【【背景技术】】
[0002]传统的气体放电灯具都是一个光源,所以一种类型的灯具气体放电灯具只能有一种配光,对照明要求多样化的使用环境,就需要选用不同种配光的灯具,而实现一种照明模式时往往只使用一款配光种类的灯具,而其他配光的灯具不用使用,照成灯具数量的浪费。

【发明内容】

[0003]鉴于上述状况,有必要提供一种能够实现聚光与泛光功能、减少灯具的使用数量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
[0004]一种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用于对气体放电光源发出的光线进行反射,所述反射器包括泛光反射部及聚光反射部,其中:
[0005]所述泛光反射部具有第一出光口及所述第一出光口相对的反射底部,并且所述泛光反射部包括两个弧形反射面及两个平面反射面,每个所述弧形反射面的正投影为等腰梯形,并且所述弧形反射面的短直边对应所述等腰梯形的顶边,长直边对应所述等腰梯形的底边,两个弧形边对应所述等腰梯形的两个侧腰,所述两个弧形反射面相对设置,并且所述两个弧形反射面的短直边完全重合,以形成曲面的所述反射底部;所述两个平面反射面相对设置,并且分别与所述两个弧形反射面的弧形边连接,以共同围成一个矩形的所述第一出光口 ;
[0006]所述聚光反射部具有与所述泛光反射部连通的第二出光口及与所述第二出光口相对的灯座孔,所述第二出光口位于所述泛光反射部的反射底部,并且所述第二出光口的尺寸小于所述反射底部的尺寸;所述聚光反射部具有一个抛物线反射面,所述抛物线反射面由一个抛物线绕转轴旋转一周形成,并且所述抛物线远离所述转轴的端点旋转形成所述第二出光口,靠近所述转轴的端点形成所述灯座孔;
[0007]其中,当所述气体放电光源发出的光线经过所述泛光反射部反射时,进行泛光照明;当所述气体放电光源发出的光线经过所述聚光反射部反射时,进行聚光照明。
[0008]上述反射器的聚光反射部及泛光反射部分别具有聚光功能及泛光功能,当需要实现聚光照明时,聚光反射部配合气体放电光源使用,当需要实现泛光照明时,泛光反射部配合气体放电光源使用,因此,上述反射器可使气体放电灯具同时具有聚光照明与泛光照明两种配光。当使用场地需要两种配光时,只需采用上述反射器即可实现泛光与聚光的转换,而无需采用两种不同类型的灯具,从而减少灯具的使用数量。
[000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泛光反射部包括两个弧形侧板及两个平面形侧板,所述两个弧形侧板的正投影为所述等腰梯形,并且所述两个弧形侧板的底部及顶部分别对应所述等腰梯形的顶边及底边,所述两个弧形侧板的底部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U型结构,所述两个平面形侧板分别位于所述U型结构的相对两缺口处,所述弧形反射面为所述弧形侧板的内表面,所述平面反射面为所述平面形侧板的内表面。
[00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聚光反射部为顶部及底部均开口的杯体,所述第二出光口为所述杯体的顶部开口,所述灯座孔为所述杯体的底部开口。
[0011]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出光口为圆形,所述弧形侧板的顶部长度等于所述第二出光口的直径。
[00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发光内胆的中心位置距离所述聚光反射部的底部175±3mm,所述第一发光内胆距离所述聚光反射部的底部33±38mm ;所述聚光反射部的焦距为75土3mm,高度为106土5mm,所述第二出光口的直径为243土5mm ;所述泛光反射部的焦距为203 ± 3mm,高度为292 ± 5mm,长度为913 ± 5mm,所述平面反射面与水平面成65 ±5度夹角,所述第一出光口的直径为974±5mm。
[0013]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泛光反射部的焦距大于所述聚光反射部的焦距的两倍,并且小于所述聚光反射部的焦距的四倍。
[0014]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弧形反射面为椭圆弧形,并且所述两个弧形反射面拼接成一个轴向横截面为半椭圆形的U型曲面。
[001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弧形反射面为圆弧形,并且所述两个弧形反射面拼接成一个轴向横截面为半圆形的U型曲面。
[001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反射器还包括底壳部,所述底壳部具有一开口,所述开口与所述聚光反射部的灯座孔密封连接,所述气体放电光源的灯头座安装在所述底壳部内。
[001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底壳部为圆台形壳体,所述开口设于所述底壳部的大头端,所述底壳部的小头端为封闭端,所述开口的直径等于所述弧形反射部的灯座孔的直径,所述气体放电光源的灯头座穿过所述封闭端。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8]图1为本发明实施方式的气体放电灯具的结构示意图;
[0019]图2为图1所示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局部剖视图;
[0020]图3为图1所示的气体放电灯具的轴向剖面图;
[0021]图4为图1所示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局部轴向剖面图;
[0022]图5为图1所示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另一视角的局部轴向剖面图;
[0023]图6为图1所示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实施泛光时的配光曲线图;
[0024]图7为图1所示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实施聚光时的配光曲线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5]为了便于理解本发明,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发明进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发明的较佳的实施例。但是,本发明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发明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0026]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
[0027]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发明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发明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发明。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0028]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方式的气体放电灯具100,其包括反射器110及气体放电光源120,气体放电光源120安装在反射器110内。该气体放电光源120可以为金卤灯、钠灯等。
[0029]反射器110包括泛光反射部111及聚光反射部113,泛光反射部111主要用于对气体放电光源120进行泛光反射,聚光反射部113主要用于对气体放电光源120进行聚光反射。
[0030]请一并参阅图2至图5,泛光反射部111具有第一出光口 Illa及第一出光口 Illa相对的反射底部(图未标),并且泛光反射部111包括两个弧形反射面及两个平面反射面。每个弧形反射面的正投影为等腰梯形,并且弧形反射面的短直边对应等腰梯形的顶边,长直边对应等腰梯形的底边,两个弧形边对应等腰梯形的两个侧腰。两个弧形反射面相对设置,并且两个弧形反射面的短直边完全重合,以形成曲面的反射底部。两个平面反射面相对设置,并且分别与两个弧形反射面的弧形边连接,以共同围成一个矩形的第一出光口 111a。
[0031]具体在图示的实施例中,泛光反射部111包括两个弧形侧板Illb及两个平面形侧板111c,两个弧形侧板Illb的正投影为等腰梯形,并且两个弧形侧板Illb的底部及顶部分别对应所述等腰梯形的顶边及底边,两个弧形侧板Illb的底部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U型结构,两个平面形侧板Illc分别位于U型结构的相对两缺口处,弧形反射面为弧形侧板Illb的内表面,平面反射面为平面形侧板Illc的内表面。进一步地,弧形侧板Illb的顶边长度等于平面形侧板Illc的顶边长度,以形成正方形的第一出光口 111a。
[0032]进一步地,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弧形反射面为椭圆弧形,并且两个弧形反射面拼接成一个轴向横截面为半椭圆形的U型曲面。在其他实施例中,弧形反射面为圆弧形,并且两个弧形反射面拼接成一个轴向横截面为半圆形的U型曲面。
[0033]需要说明的是,泛光反射部111也可为其他结构,例如,泛光反射部111包括一块状的基体,在该基体的顶部上形成一个凹槽,该凹槽的相对两侧壁上分别形成弧形反射面,另外相对两侧壁上分别形成平面反射面。
[0034]聚光反射部113具有与泛光反射部111连通的第二出光口 113a及与第二出光口113a相对的灯座孔113b。第二出光口 113a位于泛光反射部111的反射底部,并且第二出光口 113a的尺寸小于泛光反射部111的反射底部的尺寸。聚光反射部113具有一个抛物线反射面,抛物线反射面由一个抛物线绕转轴旋转一周形成,并且抛物线远离转轴的端点旋转形成第二出光口 113a,靠近转轴的端点形成灯座孔113b。
[0035]具体在图示的实施例中,聚光反射部113为顶部及底部均开口的杯体,第二出光口 113a为杯体的顶部开口,灯座孔113b为杯体的底部开口。
[0036]进一步地,聚光反射部113的第二出光口 113a为圆形,泛光反射部111的弧形侧板Illb的顶部长度等于聚光反射部113的第二出光口 113a的直径,使泛光反射部111的平面反射面直接过渡到聚光反射部113的抛物线反射面,以使经过抛物线反射面反射后的光线无需经过泛光反射部111的平面反射面反射,从而提高光线利用率,且出射光线较为会聚。
[0037]进一步地,泛光反射部111的焦距大于聚光反射部113的焦距。优选地,泛光反射部111的焦距大于聚光反射部113的焦距的两倍,并且小于聚光反射部的焦距的四倍。例如,聚光反射部113的焦距为75mm,泛光反射部111的焦距为203mm。
[0038]需要说明的是,聚光反射部113也可为其他结构,例如,聚光反射部113包括一块状的基体,在该基体的顶面上形成一个碗状凹槽,该碗状凹槽的内壁形成该抛物线反射面。
[0039]气体放电光源120包括泡壳121、灯头座123、第一发光内胆124及第二发光内胆125。泡壳121为直管状,灯头座123位于泡壳121的一端。第一发光内胆124及第二发光内胆125均为线形光源,并且间隔地容置在泡壳121内。第一发光内胆124相较于第二发光内胆125远离灯头座123设置,并且第一发光内胆124垂直于泡壳121的轴向设置,第二发光内胆125平行于泡壳121的轴向设置。第一发光内胆124设于泛光反射部111内,并且平行于泛光反射部111的弧形反射面设置,第二发光内胆125设于聚光反射部113内。具体在图示的实施例中,第二发光内胆125的中心位置距离反射器120的聚光反射部113的底部175±3mm,第一发光内胆124距离反射器120的聚光反射部113的底部33±38mm ;反射器110的聚光反射部113为抛物线旋转面,焦距为75±3mm,高度为106±5mm,第二出光口 113a的直径为243 ± 5mm,材质为A级镜面铝;反射器110的泛光反射部111的焦距为203±3mm,第一出光口 Illa的直径为974±5_,高度为292±5_,长度为913±5_,平面反射面与水平面成65 ±5度夹角,材质为A级镜面铝。
[0040]其中,第一发光内胆124及第二发光内胆125可选择性发光,当第一发光内胆124发光时,第一发光内胆124发出的光线经过泛光反射部111反射,最后从泛光反射部111的第一出光口 Illa射出,进行泛光照明;当第二发光内胆125发光时,第二发光内胆125发出的光线经过聚光反射部113反射,最后从泛光反射部111的第一出光口 Illa射出,进行聚光照明。
[0041]进一步地,泡壳121对应第一发光内胆124设有第一球形部121a,并且第一发光内胆124位于第一球形部121a内;或/及,泡壳121对应第二发光内胆125设有第二球形部121b,并且第二发光内胆125位于第二球形部121b内。具体在图示的实施例中,泡壳121与灯头座123对应的一端设有第一球形部121a,同时,泡壳121的中部设有第二球形部121b。
[0042]进一步地,反射器110还包括底壳部115,底壳部115具有一开口(图未标),开口与聚光反射部113的灯座孔113b密封连接,气体放电光源120的灯头座123安装在底壳部115内。具体在图示的实施例中,底壳部115为圆台形壳体,开口设于底壳部115的大头端,底壳部115的小头端为封闭端,开口的直径等于弧形反射部的灯座孔113b的直径。所述气体放电光源120的灯头座123穿过封闭端。
[0043]上述气体放电光源120分为两段,第一段光源内胆(即第一发光内胆124)与水平方向平行,配合泛光反射部111可以形成泛光照明,第二段光源内胆(即第二发光内胆125)与水平方向垂直,配合聚光反射部113可以实现聚光照明。灯具开启,第二发光内胆125亮起,实现聚光照明,此时将气体放电灯具100关闭再开启,因为受热启动将影响第二发光内胆125不会再亮起,而第一发光内胆124是凉的可以亮起,就实现泛光照明,以此反复开关就可以实现聚光和泛光照明的切换。
[0044]下面结合一具体实施例来说明上述气体放电灯具:本实施例采用250W的气体放电灯光源120,第二发光内胆125的中心位置距离反射器120的聚光反射部113的底部175mm,第一发光内胆124距离反射器120的聚光反射部113的底部338mm ;反射器110的聚光反射部113为抛物线旋转面,焦距为75mm,高度为106mm,第二出光口 113a的直径为243mm,材质为A级镜面铝;反射器110的泛光反射部111的焦距为203mm,第一出光口 Illa的直径为974mm,高度为292mm,长度为913mm,平面反射面与水平面成65度夹角,材质为A级镜面铝。当第一发光内胆124点亮时,配光曲线如图6所示。当关闭开关立即开启后,第二发光内胆125点亮时,配光曲线如图7所示。
[0045]以一个乒乓球馆为例,预赛时一个场地有8张球台要求是一般电视转播要求,半决赛是2张球台高清电视转播要求,而决赛时只有一张球台要求高清电视转播要求。以前做这样的照明解决方案,需要2款不同类型的气体放电灯具配合使用,灯具数量大约65套,而使用上述气体放电灯具100,气体放电灯具的数量大约50套,经济效果明显。
[0046]上述气体放电灯具100采用双胆的气体放电光源120,气体放电光源120的两个发光内胆为线形光源并相互垂直设置,且间隔有一段距离,并配合反射器110的聚光反射部113及泛光反射部111的设置,其中,垂直于气体放电光源120的泡壳121的轴向的第一发光内胆124对应泛光反射部111设置,平行于气体放电光源120的泡壳121的轴向的第二发光内胆125对应聚光反射部113设置,所以可以通过气体放电灯具100的断电再通电,进行聚光照明与泛光照明的切换。
[0047]上述反射器110的聚光反射部113及泛光反射部111分别具有聚光功能及泛光功能,当需要实现聚光照明时,聚光反射部113配合气体放电光源使用,当需要实现泛光照明时,泛光反射部111配合气体放电光源使用,因此,上述反射器110可使气体放电灯具同时具有聚光照明与泛光照明两种配光。当使用场地需要两种配光时,只需采用上述反射器110即可实现泛光与聚光的转换,而无需采用两种不同类型的灯具,从而减少灯具的使用数量。
[0048]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反射器110还可以适用于单胆气体放电光源,当使用单胆气体放电光源时,单胆气体放电光源为两个,分别对应泛光反射部111及聚光反射部113设置。
[0049]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用于对气体放电光源发出的光线进行反射,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器包括泛光反射部及聚光反射部,其中: 所述泛光反射部具有第一出光口及所述第一出光口相对的反射底部,并且所述泛光反射部包括两个弧形反射面及两个平面反射面,每个所述弧形反射面的正投影为等腰梯形,并且所述弧形反射面的短直边对应所述等腰梯形的顶边,长直边对应所述等腰梯形的底边,两个弧形边对应所述等腰梯形的两个侧腰,所述两个弧形反射面相对设置,并且所述两个弧形反射面的短直边完全重合,以形成曲面的所述反射底部;所述两个平面反射面相对设置,并且分别与所述两个弧形反射面的弧形边连接,以共同围成一个矩形的所述第一出光口 ; 所述聚光反射部具有与所述泛光反射部连通的第二出光口及与所述第二出光口相对的灯座孔,所述第二出光口位于所述泛光反射部的反射底部,并且所述第二出光口的尺寸小于所述反射底部的尺寸;所述聚光反射部具有一个抛物线反射面,所述抛物线反射面由一个抛物线绕转轴旋转一周形成,并且所述抛物线远离所述转轴的端点旋转形成所述第二出光口,靠近所述转轴的端点形成所述灯座孔; 其中,当所述气体放电光源发出的光线经过所述泛光反射部反射时,进行泛光照明;当所述气体放电光源发出的光线经过所述聚光反射部反射时,进行聚光照明。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泛光反射部包括两个弧形侧板及两个平面形侧板,所述两个弧形侧板的正投影为所述等腰梯形,并且所述两个弧形侧板的底部及顶部分别对应所述等腰梯形的顶边及底边,所述两个弧形侧板的底部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U型结构,所述两个平面形侧板分别位于所述U型结构的相对两缺口处,所述弧形反射面为所述弧形侧板的内表面,所述平面反射面为所述平面形侧板的内表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光反射部为顶部及底部均开口的杯体,所述第二出光口为所述杯体的顶部开口,所述灯座孔为所述杯体的底部开口。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光口为圆形,所述弧形侧板的顶部长度等于所述第二出光口的直径。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光内胆的中心位置距离所述聚光反射部的底部175±3mm,所述第一发光内胆距离所述聚光反射部的底部33土38mm ;所述聚光反射部的焦距为75土3mm,高度为106土5mm,所述第二出光口的直径为243 土 5mm ;所述泛光反射部的焦距为203 土 3mm,高度为292 土 5mm,长度为913 ± 5mm,所述平面反射面与水平面成65±5度夹角,所述第一出光口的直径为974±5mm。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泛光反射部的焦距大于所述聚光反射部的焦距的两倍,并且小于所述聚光反射部的焦距的四倍。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反射面为椭圆弧形,并且所述两个弧形反射面拼接成一个轴向横截面为半椭圆形的U型曲面。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反射面为圆弧形,并且所述两个弧形反射面拼接成一个轴向横截面为半圆形的U型曲面。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器还包括底壳部,所述底壳部具有一开口,所述开口与所述聚光反射部的灯座孔密封连接,所述气体放电光源的灯头座安装在所述底壳部内。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气体放电灯具的反射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壳部为圆台形壳体,所述开口设于所述底壳部的大头端,所述底壳部的小头端为封闭端,所述开口的直径等于所述弧形反射部的灯座孔的直径,所述气体放电光源的灯头座穿过所述封闭端。
【文档编号】F21V7/09GK104456422SQ201310442821
【公开日】2015年3月25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25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25日
【发明者】周明杰, 王男梓 申请人: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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