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42567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车用照明装置,包含一镜片单元、一发光单元以及一粘性物,

所述镜片单元包含一镜座及容置于所述镜座内的一镜片,且所述镜座具有至少一定位柱;

所述发光单元包含一底座及固定于所述底座上的一发光元件,所述底座具有抵靠所述发光元件的一中央部以及位于中央部外的一周缘部,所述周缘部具有至少一第一定位孔,其中所述定位柱置入所述第一定位孔,使所述镜片单元与所述发光单元对位接合,且所述定位柱与所述周缘部的材料相同;

所述粘性物,将所述定位柱粘固于所述周缘部,以使所述镜片相对所述发光元件固定于一预设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所述中央部与所述周缘部的材料不同,且所述中央部的导热系数大于所述周缘部的导热系数。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部的材料是为金属,且所述周缘部的材料是为塑胶。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部还包含一沿着背向所述发光单元的方向延伸的散热片。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包含一铝基印刷电路板及至少一发光二极管芯片,且所述铝基印刷电路板贴附所述底座的所述中央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含:

至少一螺丝,用以将所述铝基印刷电路板锁固于所述底座的所述 中央部。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含:

一散热片,设置于所述发光单元的一侧并接触所述底座的所述中央部。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周缘部还具有至少一第二定位孔,且所述散热片经由所述第二定位孔锁固于所述发光单元的背向所述镜片单元的一侧。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所述中央部是为一开孔,且所述发光元件置入所述开孔。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车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包含一铝基印刷电路板及至少一发光二极管芯片,且所述铝基印刷电路板抵靠所述开孔的侧壁。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车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含:

一散热片,设置于所述发光单元的一侧并接触所述铝基印刷电路板。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粘性物是为一胶体。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柱及所述第一定位孔之间形成一调整间隙,且所述发光元件发出的光线通过位于所述预设位置的所述镜片以产生一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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