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氛围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04183阅读:266来源:国知局
一种氛围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车用等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氛围灯。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车辆的装饰和功能要求也越来越多,而氛围灯作为渲染车内氛围的灯饰被广泛应用,主要用于车头灯以及车头仪表上。目前,现有的氛围灯主要包括导光条和灯具,通过在导光条的两端分别接入灯具上,实现导光,渲染氛围。但是,通过将导光条的两端均接入灯具的方式,往往需要操作人员两手持握导光条进行安装,安装不便。且安装之后,容易出现漏光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氛围灯,其在导光条的其中一端设置两个导光头,便于安装,且可减少漏光的情况。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氛围灯,包括灯座以及导光条,所述灯座上设有光源,所述导光条包括两个导光头以及导光部,所述两个导光头均连接于导光部的其中一端;所述导光部的侧面形成导光面;该两导光头用于与灯座以可拆卸的方式连接并用于引导所述光源的光线至导光面;所述两导光头分别通过两圆弧面与所述导光部衔接;所述两圆弧面在所述导光部的端部相交。

进一步地,所述导光部上设有多个弯折部,该多个弯折部沿所述导光部的长度方向间隔排布。

进一步地,所述灯座上设有两个卡座,所述两导光头一一对应卡接于所述两卡座内;所述卡座内设有所述光源。

进一步地,所述卡座的侧壁上设有多个卡槽,所述导光头的表面凸设有多个卡接部,所述多个卡接部一一对应卡接于所述多个卡座内。

进一步地,所述灯座上设有遮光板,该遮光板挡设于所述卡槽的外侧。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其导光部的一端设有两个导光头,通过该两个导光头将导光部与灯座连接,如此,操作人只需持握导光条的一端即可进行安装,安装方便。单边两个导光头入光,可使导光部侧面形成反射面,导光效果更好。与此同时,两个导光头均以圆弧面与导光部的端部衔接,可有效防止漏光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导光条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导光条;11、导光头;111、卡接部;12、导光部;121、弯折部;13、圆弧面;20、灯座;21、卡座;211、卡槽;22、遮光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以下描述的各实施例之间或各技术特征之间可以任意组合形成新的实施例。

如图1以及图2所示的一种氛围灯,包括灯座20以及导光条10,在灯座20上设有光源,导光条10包括两个导光头11以及导光部12,两个导光头11均连接在导光部12的其中一端;且导光部12的侧面形成导光面。上述两导光头11用于与灯座20以可拆卸的方式连接,并用于引导所述光源的光线至导光面。另外,两导光头11分别通过两圆弧面13与导光部12衔接;且两圆弧面13在所述导光部12的端部相交。

在上述结构基础上,使用本实用新型的氛围灯时,可以是以车箱内的仪表盘的灯头作为灯座20,可使导光部12的其中一端的两个导光头11将导光部12与灯座20连接,即操作人只需持握导光条10的一端即可进行安装,安装方便,同时节约灯座20内的安装空间。另外,单边两个导光头11入光,经导光部12的导光面引导,便可导光形成渲染仪表盘。需要说明的是,采用单边两个导光头11入光可使导光部12侧面形成反射面,导光效果更好。与此同时,两个导光头11均以圆弧面13与导光部12的端部衔接,该圆弧面13可使光线经圆弧面13引出,即可减少光线在传递过程中出现的漏光情况,提高导光条10导光效率。

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可在导光部12上设有多个弯折部121,使该多个弯折部121沿导光部12的长度方向间隔排布,即是说,在光线由导光头11引导至导光面上时,多个弯折部121可在导光面的不同位置形成反射面或折射面,改变光路的走向,经多个反射面或折射面的引导,光线可被逐步传递,不会因为导光条10的长度而出现局部强光或是局部暗淡的情况,光线发散均匀,渲染效果更好。

进一步地,在灯座20上设有两个卡座21,使两导光头11一一对应卡接于两卡座21内,如此便可导光头11与灯座20的可拆卸连接,便于组装。同时在,卡座21内设有光源,即光源由卡座21内部导出,避免漏光,光线能够集中被导出。

更具体的是,在卡座21的侧壁上设有多个卡槽211;相应的,在导光头11的表面凸设有多个卡接部111,使多个卡接部111一一对应卡接于多个卡槽211内,连接结构更加牢固,光路更加稳定。

进一步地,为了是光色均匀集中,还可在灯座20上设有遮光板22,该遮光板22挡设于卡座21的外侧,避免光源射出的光线受外部光线干涉,而出现光色不均的情况。

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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