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影棚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236719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一种影棚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影棚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摄影效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现有的影棚用照明装置多采用简单的多个照明灯的结构,其多存在照明效果有限,灯光效果不够均匀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影棚照明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照明效果有限,灯光效果不够均匀等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影棚照明装置,包括矩形的底座,底座上均匀间隔设置有至少两个长条形的灯管座,每个灯管座上分别设置有一个长条形的灯管;

相邻的灯管之间、及灯管与底座的侧边之间分别设置有一个长条形的灯泡座,每个灯泡座上设置有至少两个沿着灯泡座的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灯泡;

灯管座、灯管和灯泡座相互平行。

可选地,灯管座上设置有灯管开关。

可选地,灯泡座上设置有灯泡开关。

可选地,灯泡设置为圆形。

可选地,灯泡座上设置有嵌入槽,灯泡嵌入设置在嵌入槽中。

可选地,灯泡座的嵌入槽的开口处设置有内螺纹,灯泡的端部设置有与该内螺纹相匹配的外螺纹,嵌入槽和灯泡通过内螺纹与外螺纹相结合而连接。

可选地,灯管座上设置有安装槽,灯管安装在安装槽内。

可选地,底座上设置有第一槽和第二槽,灯管座和灯泡座分别设置在第一槽和第二槽内。

可选地,第一槽的内壁上设置有卡槽,灯管座的外壁上对应卡槽的位置处设置有相匹配的卡扣,底座和灯管座通过卡槽与卡扣相卡合连接。

可选地,第二槽的内壁上设置有卡槽,灯泡座的外壁上对应卡槽的位置处设置有相匹配的卡扣,底座和灯泡座通过卡槽与卡扣相卡合连接。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影棚照明装置,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照明效果有限,灯光效果不够均匀等问题,其照明效果好,灯光效果均匀,且连接结构牢固稳定,提高使用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影棚照明装置的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影棚照明装置的侧视图。

图中,1为底座,2为灯管座,3为灯管,4为灯泡座,5为灯泡。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1

一种影棚照明装置,如图1和图2所示,包括矩形的底座1,底座1上均匀间隔设置有至少两个长条形的灯管座2,每个灯管座2上分别设置有一个长条形的灯管3;相邻的灯管3之间、及灯管3与底座1的侧边之间分别设置有一个长条形的灯泡座4,每个灯泡座4上设置有至少两个沿着灯泡座4的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灯泡5;灯管座2、灯管3和灯泡座4相互平行。

可见,本实施例的这种影棚照明装置,其灯泡5和灯管3间隔均匀设置,相互之间进行光亮度补充,且其之间长条形的平行结构,能够进一步均衡光亮度分布,其照明效果好,灯光效果均匀,且连接结构牢固稳定,提高使用安全性。

实施例2

一种影棚照明装置,与实施例1相似,所不同的是,灯管座2上设置有灯管开关。这样,能够方便对灯管3进行开关操作。灯泡座4上设置有灯泡开关。这样,能够方便对灯泡5进行开关操作。灯泡5设置为圆形。这样,方便加工,也利于安装。灯泡座4上设置有嵌入槽,灯泡5嵌入设置在嵌入槽中。这样,能够进一步提高连接牢固性能。灯泡座4的嵌入槽的开口处设置有内螺纹,灯泡5的端部设置有与该内螺纹相匹配的外螺纹,嵌入槽和灯泡5通过内螺纹与外螺纹相结合而连接。这样,方便安装,提高安装效率。灯管座2上设置有安装槽,灯管3安装在安装槽内。这样,能够提高连接结构牢固稳定性。底座1上设置有第一槽和第二槽,灯管座 2和灯泡座4分别设置在第一槽和第二槽内。这样,能够使得照明装置整体结构更加稳定。第一槽的内壁上设置有卡槽,灯管座2的外壁上对应卡槽的位置处设置有相匹配的卡扣,底座1和灯管座2通过卡槽与卡扣相卡合连接。这样,方便安装,且牢固稳定。第二槽的内壁上设置有卡槽,灯泡座4的外壁上对应卡槽的位置处设置有相匹配的卡扣,底座1和灯泡座4通过卡槽与卡扣相卡合连接。这样,能够进一步提高整体稳定性和可靠性。

本实用新型的影棚照明装置,底座1的底面上可以设置吊环,吊环的数量可以是多个,多个吊环可以均匀分布,棚顶上对应吊环的位置处可以设置有吊钩。底座1的四周可以设置有向下的翻边结构,翻边结构可以对棚顶的四周起到保护作用。翻边结构的弯折角度可以是90°,弯折处可以设置为圆弧形。相邻的灯泡座4上的灯泡5可以均匀交错分布,这样能够进一步提高光亮度均匀性,提高照明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影棚照明装置,主要对上述结构进行了改进,其他未提及的功能、部件及结构,在需要时,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能够实现相应功能的部件及结构进行实施。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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