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排夹治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76107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一种排夹治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治具,具体为一种能够装夹多个工件的排夹治具。



背景技术:

企业面临的挑战是人工成本的不断增加,利润越来越低和产品质量的要求不断上升,所以高效率出高品质是必然的趋势,虎钳为市面上使用很广泛的治具,经过长期的验证,此治具在加工工件时一次只能加工一个,这样在加工批量工件时,需花费非常多的人力;目前,虎钳是用的比较广泛的治具,此治具实用易操作,但也存在缺陷,就是一次只能夹一个工件加工,达不到企业高效率、高品质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排夹治具,可以同时装夹多个工件同时加工,解决了当出现批量工件时一次只能加工一个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排夹治具,其包括治具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治具主体包括上下并列设置的上夹具和下夹具,所述下夹具的顶部对应开设有两个相同的凹槽,每个凹槽的底面均向下设置有多个V形槽,所述V形槽两两相连,两所述凹槽之间形成有一垂直的支撑柱,两所述凹槽的外侧均包括有一固定柱,所述上夹具的底面向上设置有两个矩形槽,所述矩形槽和所述凹槽为对应设置,两所述矩形槽之间形成有连接柱,两所述矩形槽的外侧均包括有一承接柱,所述承接柱和所述固定柱贴合,所述连接柱和所述支撑柱贴合。

优选的,两所述承接柱的顶部及所述连接柱的顶部均设置有一螺丝沉头孔。

优选的,所述上夹具的顶部于两所述矩形槽的上方均垂直设置有若干固定孔。

优选的,每个所述矩形槽的上方均设置有9个所述固定孔。

优选的,所述支撑柱与所述固定柱等高。

优选的,所述V形槽包括两斜面,两所述斜面上均等距设置有若干平行的凸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上夹具和下夹具的配合使用来夹紧工件,多个V形槽的设置能够一次性加工多个工件,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制造,成本低,在加工批量工件时效率高,且精度稳定,彻底解决了虎钳单个加工的现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人工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顶面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V形槽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排夹治具,其包括治具主体1,其特征在于:治具主体1包括上下并列设置的上夹具2和下夹具3,下夹具3的顶部对应开设有两个相同的凹槽31,每个凹槽31的底面均向下设置有多个V形槽32,V形槽32两两相连,两凹槽31之间形成有一垂直的支撑柱35,两凹槽31的外侧均包括有一固定柱36,上夹具2的底面向上设置有两个矩形槽21,矩形槽21和凹槽31为对应设置,两矩形槽21之间形成有连接柱22,两矩形槽21的外侧均包括有一承接柱23,承接柱23和固定柱36贴合,连接柱22和支撑柱35贴合。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两承接柱23的顶部及连接柱22的顶部均设置有一螺丝沉头孔24。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上夹具2的顶部于两矩形槽21的上方均垂直设置有若干固定孔25。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每个矩形槽21的上方均设置有9个固定孔25。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支撑柱35与固定柱36等高。

本实用新型一个较佳实施例中,V形槽32包括两斜面33,两斜面33上均等距设置有若干平行的凸条34。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上夹具2和下夹具3的配合使用来夹紧工件,多个V形槽32的设置能够一次性加工多个工件,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制造,成本低,在加工批量工件时效率高,且精度稳定,彻底解决了虎钳单个加工的现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人工成本。

下夹具3设置有两个对应的凹槽31,凹槽31之间形成有支撑柱35,两凹槽31的外侧均形成有固定柱36,支撑柱35和两个固定柱36等高均用来连接上夹具2以及具有支撑的作用,凹槽31的底面均设置有多个V形槽32来放置和固定待加工的工件,本实施例在每个凹槽31的底面上均设置有五个V形槽32,每个凹槽31内能够同时放置五个工件进行同时加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V形槽32包括有两斜面33,斜面33上均等距设置有若干凸条34,凸条34均为平行设置,凸条34的设置增加了V形槽32的摩擦力,使工件的放置更为紧固,增加了工件加工的精度。

上夹具2包括的两个矩形槽21对应两个凹槽31,使凹槽31和矩形槽21形成上下完全封闭的开槽来放置工件,两个承接柱23的顶部及连接柱22的顶部均设置有一螺丝沉头孔24用于固定治具,上夹具2的顶部于两矩形槽21的上方均垂直设置有9个固定孔25来进行固定工件。

以上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其中的一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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