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用攻丝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68324阅读:541来源:国知局
机械加工用攻丝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机械加工用攻丝装置,属于机械加工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攻丝是用一定的扭矩将丝锥旋入要钻的底孔中加工出内螺纹。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420769562.8的一种机械加工用攻丝装置,该机械加工用攻丝工具,其特征在于:该攻丝工具主体为圆柱体,其中间设有供安装攻丝钻头的圆孔,备有四个Φ6固定顶丝用以把攻丝丝锥固定在前述的圆孔内,再通过处在所述的工具主体左侧的机床夹持固定端安装在钻床上实现攻丝。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明显提高加工精度。经过多次应用、改进,采用机械加工用攻丝工具后,攻丝效率能够提高10倍以上,大幅减少操作时间。但该实用新型由人为手动操作,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机械加工用攻丝装置,以解决由人为手动操作,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机械加工用攻丝装置,其结构包括底板、底座、立柱、控制器、横杆、支杆、气动装置、攻丝马达、马达夹头、丝锥、工作台,所述底板与底座相连接,所述底座与立柱相连接,所述立柱与横杆活动连接,所述横杆上固定设有控制器,所述横杆与支杆活动连接,所述支杆与攻丝马达相连接,所述攻丝马达与马达夹头活动连接,所述马达夹头与丝锥相连接,所述丝锥与气动装置活动连接,所述气动装置与控制器相连接,所述丝锥与工作台活动连接,所述气动装置由气压调节器、气管、气动主轴组成,所述气压调节器与气管相连接,所述气管与气动主轴相连接,所述气压调节器与控制器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气压调节器由微型气泵、控制阀、过滤器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微型气泵与控制阀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微型气泵与过滤器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设有固定螺丝,所述底座通过固定螺丝与底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气管为软管。

进一步地,所述攻丝马达能够对攻丝提供动力。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机械加工用攻丝装置,通过设有气动装置,能够自动进行攻丝,无需人工操作,自动化程度高,减少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机械加工用攻丝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气压调节器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板-1、底座-2、立柱-3、控制器-4、横杆-5、支杆-6、气动装置-7、攻丝马达-8、马达夹头-9、丝锥-10、工作台-11、气压调节器-701、气管-702、气动主轴-703、微型气泵-704、控制阀-705、过滤器-706。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机械加工用攻丝装置:一种机械加工用攻丝装置,其结构包括底板1、底座2、立柱3、控制器4、横杆5、支杆6、气动装置7、攻丝马达8、马达夹头9、丝锥10、工作台11,所述底板1与底座2相连接,所述底座2与立柱3相连接,所述立柱3与横杆5活动连接,所述横杆5上固定设有控制器4,所述横杆5与支杆6活动连接,所述支杆6与攻丝马达8相连接,所述攻丝马达8与马达夹头9活动连接,所述马达夹头9与丝锥10相连接,所述丝锥10与气动装置7活动连接,所述气动装置7与控制器4相连接,所述丝锥10与工作台11活动连接,所述气动装置7由气压调节器701、气管702、气动主轴703组成,所述气压调节器701与气管702相连接,所述气管702与气动主轴703相连接,所述气压调节器701与控制器4相连接,所述气压调节器701由微型气泵704、控制阀705、过滤器706组成,所述微型气泵704与控制阀705相连接,所述微型气泵704与过滤器706相连接,所述底座2设有固定螺丝201,所述底座2通过固定螺丝201与底板1相连接,所述气管702为软管,所述攻丝马达8能够对攻丝提供动力。

在进行使用时,将丝锥10固定在马达夹头9,将工件放置在工作台11,使丝锥10对准工件,启动气动装置7和攻丝马达8对工件进行攻丝。

例如,可用于紧固件,能够自动攻丝,减轻劳动强度。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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