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叉车门架制作定位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07879发布日期:2018-06-05 20:09阅读:29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叉车门架制作定位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定位工装,具体是涉及一种叉车门架制作定位工装。



背景技术:

叉车在工业生产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些大型货物都是通过叉车来进行搬运的,在叉车的门架的制作过程中,传统的制作过程都是通过人工丈量定位来制作叉车门架,这种制作方式不仅效率低而且效果也差,制作出的门架经常出现小的位置偏差,产生不良品。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叉车门架制作定位工装,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人工丈量制作的叉车门架容易出现部件位置偏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叉车门架制作定位工装,包括:底板、挡板、立柱、转动桶、转动板、支撑板、螺栓、支撑柱、气缸、支撑座、螺杆、定位台,所述的底板上平面的后端固定安装两个挡板,所述的底板上平面的前端固定安装两个立柱,所述的立柱上转动安装一个转动桶,所述的转动桶上在竖直方向滑动安装一个转动板,所述的底板上平面的前端的左右两侧分别固定安装一个支撑板,所述的支撑板上通过螺纹安装一个螺栓,所述的底板上平面左端和右端的中间分别固定安装一个支撑柱,所述的每个支撑柱底部分别固定安装一个气缸,所述的每个支撑柱上分别滑动安装一个支撑座,所述的气缸的活塞杆与支撑座固定连接,所述的两个支撑座之间固定安装一个螺杆,所述的螺杆上转动安装一个定位台。

进一步的:所述的两个支撑板分别在两个支撑柱的正前方。

进一步的:所述的两个支撑板与两个立柱在同一条直线上。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叉车门架制作定位工装,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使用方便;

2、提高叉车门架的制作效率;

3、提高叉车门架的制作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叉车门架制作定位工装的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叉车门架制作定位工装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支撑柱的右视图。

其中:底板1、挡板2、立柱3、转动桶4、转动板5、支撑板6、螺栓7、支撑柱8、气缸9、支撑座10、螺杆11、定位台12。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请参阅图1-3,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叉车门架制作定位工装,包括:底板1、挡板2、立柱3、转动桶4、转动板5、支撑板6、螺栓7、支撑柱8、气缸9、支撑座10、螺杆11、定位台12,所述的底板1上平面的后端固定安装两个挡板2,所述的底板1上平面的前端固定安装两个立柱3,所述的立柱3上转动安装一个转动桶4,所述的转动桶4上在竖直方向滑动安装一个转动板5,所述的底板1上平面的前端的左右两侧分别固定安装一个支撑板6,所述的支撑板6上通过螺纹安装一个螺栓7,所述的底板1上平面左端和右端的中间分别固定安装一个支撑柱8,所述的每个支撑柱8底部分别固定安装一个气缸9,所述的每个支撑柱8上分别滑动安装一个支撑座10,所述的气缸9的活塞杆与支撑座10固定连接,所述的两个支撑座10之间固定安装一个螺杆11,所述的螺杆11上转动安装一个定位台12。

进一步的:所述的两个支撑板6分别在两个支撑柱8的正前方。

进一步的:所述的两个支撑板6与两个立柱3在同一条直线上。

具体实施方式:在使用的过程中,转动桶4可在立柱3上转动,螺栓7可在支撑板6上转动,定位台12可在螺杆7上转动,气缸9控制支撑座10上下移动。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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