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锯床钢材夹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14123发布日期:2018-11-13 21:37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一种锯床钢材夹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锯床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锯床钢材夹持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铝型材能够广泛应用于建筑、工业设备、轨道运输等领域中,在这些领域中,目前对于铝型材的长度要求可能是数米长或不到100毫米长,需求范围广,然而,对于长度大于500毫米的铝型材需求,目前常用双头锯床来进行锯切,而对于长度500毫米以下的铝型材需求,则通常使用普通的锯切机来进行锯切。

在轨道交通车辆这个行业中,对于铝型材的需求量很大并且所需尺寸的差异也很大,因而,目前传统的锯床对铝型材进行锯切时一般仅仅从相对应的两面固定钢材,无法从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固定钢材,锯切时钢材容易产生位移,增大误差,锯切前测量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锯床钢材夹持装置,解决了现有锯床对铝型材进行锯切时仅从相对应的两面固定钢材,无法从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固定钢材,锯切时钢材容易产生位移,增大误差,锯切前测量不方便问题。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锯床钢材夹持装置,包括锯床和活动板,所述锯床的顶部设有支架,所述支架的顶部设有锯架,所述锯架上安装有锯片,所述锯床的顶面设有X轴滑杆和Y轴滑杆,所述活动板安装在X轴滑杆上,且活动板的背面通过伸缩杆与液压泵连接,所述顶板安装在Y轴滑杆上,所述锯床的顶面固设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和活动板的内部均安装有丝杆,所述丝杆上套设有压板和限位螺母,且丝杆的顶部设有限位环。

优选的,所述活动板与固定板上相对立面均设有耐磨垫,所述耐磨垫采用复合橡胶材质。

优选的,所述顶板为倒“T”型结构。

优选的,所述压板的底面可根据铝型材结构的不同进行改变,具体地说压板的底面可采用平面、弧面或直角弯折结构。

优选的,所述Y轴滑杆上设有调紧螺母。

优选的,所述锯床的顶面设有标尺,所述标尺沿固定板的长度方向设置。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1)活动板和固定板能够从两侧固定工件,顶板限定工件的一端,避免在切割过程中发生前后滑动,压板从垂直方向进一步固定工件,使得工件在切割过程中稳定性强,降低误差率,提高锯切质量。

(2)配备标尺,方便对工件的实时测量。

(3)活动板和固定板的表面设有耐磨垫,一方面保护工件,避免产生磨损,另一方面缓冲工件承受的压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的俯视图。

图中:1-锯架、2-支架、3-液压泵、4-锯床、5-伸缩杆、6-活动板、7-顶板、8-耐磨垫、9-固定板、10-丝杆、11-压板、12-限位螺母、13-限位环、14-锯片、15-标尺、16-X轴滑杆、17-Y轴滑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锯床钢材夹持装置,包括锯床4和活动板6,锯床4的顶部设有支架2,支架2的顶部设有锯架1,锯架1上安装有锯片14,锯床4的顶面设有X轴滑杆16和Y轴滑杆17,活动板6安装在X轴滑杆16上,且活动板6的背面通过伸缩杆5与液压泵3连接,顶板7安装在Y轴滑杆17上,锯床4的顶面固设有固定板9,固定板9和活动板6的内部均安装有丝杆10,丝杆10上套设有压板11和限位螺母12,且丝杆10的顶部设有限位环13。

活动板6与固定板9上相对立面均设有耐磨垫8,耐磨垫8采用复合橡胶材质;顶板7为倒“T”型结构;压板11的底面可根据铝型材结构的不同进行改变,具体地说压板11的底面可采用平面、弧面或直角弯折结构;Y轴滑杆17上设有调紧螺母;锯床4的顶面设有标尺15,标尺15沿固定板9的长度方向设置。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将待锯切的工件放置于锯架1上,并使得工件的一侧面紧贴固定板9的表面,工件的顶面紧贴顶板7的表面,调节顶板7在Y轴滑杆17上的位置,同时观察工件相对于标尺15的读数,当达到锯切值时,拧紧Y轴滑杆17上的调紧螺母固定顶板7,然后利用控制器启动液压泵3,液压泵3延伸伸缩杆5推动活动板6向工件方向运动直至抵住工件的表面,耐磨垫8一方面保护工件,避免产生磨损,另一方面缓冲工件承受的压力,最后调节限位螺母12在丝杆10上的位置,限位螺母12固定压板11,使得压板11从垂直方向固定工件,最后利用锯片14锯切测量好的工件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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