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抖动放丝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27299发布日期:2018-11-23 19:38阅读:257来源:国知局
防抖动放丝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抖动放丝装置。



背景技术:

在Z箍缩实验研究中要获得高X光产额,须使丝阵负载的初始半径和线质量达到最优化。超细钨丝(直径常为3μm 至10μm)是最常应用的丝阵靶材料,而钨丝的直径参数是钨丝响应靶需求的重要技术指标。由于钨丝的物理特性,直径为3μm 至10μm的钨丝难以通过塑性变形的方式一次成型。通常其制备过程如下:采取拉拔的方法将钨丝的直径减小到约12μm(称之为黑钨丝),再利用连续电化学腐蚀的方法将钨丝直径进一步降低(称之为白钨丝)。在主动收丝轮作用下放丝轮同时转动,当放丝轮为被动放丝时,特别是当放丝轮线盘直径较大时,在转过特定半周后放丝轮将由于失去反拉力作用而忽然加速转动。这将造成在缠绕在放丝轮上的钨丝被“提前释放”,多余的钨丝会在收丝轮拉力的作用下随机摆动(称之为抖动)。在采用单向滚动式限位时,钨丝的抖动极易使其与设备各组件发生接触。当钨丝较细,断裂力较小时,而采用线盘直径又较大时,钨丝的这种抖动现象容易造成断丝。现有的成型设备对此种抖动的防止效果考虑不足,因而使得现有生产设备难以满足Z箍缩丝阵靶对于超细钨丝制备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超细钨丝在连续电解腐蚀过程中的抖动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防抖动放丝装置。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防抖动放丝装置,包括底座,所述的底座上设置有放丝基座、收紧立柱、平衡基座,所述的放丝基座、平衡基座包括以预定转速转动的转轴、固定套设于所述的转轴的轴套、一体形成于所述的轴套上的盘丝部、设置在所述的转轴端部的感应部,所述的盘丝部上绕设有钨丝,所述的感应部包括具有卡槽的感应套,所述的感应套的卡槽内绕设有阻力线,所述的阻力线的底端通过卡扣方式连接有吊坠,所述的放丝基座在转动放丝时施加反向力,所述的平衡基座的吊坠在转动放丝时施加同向力,所述的轴套上一体形成有定位孔,所述的收紧立柱的顶部具有横梁,所述的横梁通过弹性丝悬挂有走轮,所述的走轮压在放丝基座、平衡基座之间的钨丝上,所述的放丝基座、平衡基座的感应部检测钨丝的弯折角达到预定程度时降低转轴的转速。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盘丝部的两端形成分隔盘。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阻力线的底部形成有凸起,所述的吊坠卡扣连接于该凸起。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横梁的伸出长度可调节地设置在所述的收紧立柱的顶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改进,所述的走轮的重量为0.05N至0.1N。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连续电解腐蚀钨丝防抖动被动放丝装置,能够很好避免了连续电解腐蚀时钨丝抖动造成的断丝现象,其结构简单,易于制作,效果良好,操作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防抖动放丝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防抖动放丝装置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见附图1和附图2所示,一种防抖动放丝装置,包括底座1,底座1上设置有放丝基座2、收紧立柱3、平衡基座4。

放丝基座2、平衡基座4包括以预定转速转动的转轴5、固定套设于转轴5的轴套6、一体形成于轴套6上的盘丝部7、设置在转轴5端部的感应部8,盘丝部7上绕设有钨丝16,感应部8包括具有卡槽的感应套9,感应套9的卡槽内绕设有阻力线10,阻力线10的底端通过卡扣方式连接有吊坠11,阻力线10的底部形成有凸起18,吊坠11卡扣连接于该凸起18。放丝基座2在转动放丝时施加反向力,平衡基座4的吊坠11在转动放丝时施加同向力,轴套6上一体形成有定位孔12,盘丝部7的两端形成分隔盘17。

收紧立柱3的顶部具有横梁13,横梁13的伸出长度可调节地设置在收紧立柱3的顶端,横梁13通过弹性丝14悬挂有走轮15,走轮15的重量为0.05N至0.1N。走轮15压在钨丝16上在重力的作用下使得钨丝16在走轮15的位置被压弯,走轮在与弹性丝14作用下可在钨丝16上前后滚动,用以使得钨丝处于绷直状态,可有效减少钨丝被“提前释放”的量。

放丝基座2上的钨丝16在平衡基座4之间形成平衡状态,收紧立柱3的走轮15压在放丝基座2、平衡基座4之间的钨丝16上,放丝基座2、平衡基座4的感应部8检测钨丝16的弯折角达到预定程度时降低转轴5的转速,从而使得放丝基座2、平衡基座4的感应部8检测钨丝16的弯折角重新回复到预定程度之内,从而可以保证放丝过程的抖动成都降到最低,能够很好避免了连续电解腐蚀时钨丝抖动造成的断丝现象,其结构简单,易于制作,效果良好,操作方便。

以上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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