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筋下料定位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29501发布日期:2018-12-11 21:03阅读:259来源:国知局
一种钢筋下料定位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筋加工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钢筋下料定位辅助装置。



背景技术:

钢筋下料是指确定制作某个钢筋构件所需的材料形状、数量或质量后,从整根钢筋中取下一定形状、数量或质量的钢筋进行加工的操作过程。下料多用切断机进行,但是切断机只有简单的切断功能,不能对钢筋的位置进行固定,便需手动对钢筋进行固定,这种方法不仅增加工作负荷,且切割不稳,切割效果不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钢筋下料定位辅助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钢筋下料定位辅助装置,包括切断机本体,切断机本体上连接有切刀,所述切断机本体的凹口处从上至下依次连接有第一支撑块和第二连接杆,切刀位于第一支撑块和第二连接杆之间,所述第一支撑块的内部开设有安装腔,所述安装腔的上壁上开设的螺纹孔内螺纹连接有螺杆,所述螺杆位于安装腔内部的一段固定套接有圆台,所述安装腔的内顶壁连接有滑套,滑套位于螺杆的左侧,所述滑套内活动插接有第一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的一端与圆台的侧壁相抵,所述第一连接杆的另一端连接有弧形限位杆,弧形限位杆的上端活动贯穿安装腔上壁上开设的条形孔,所述弧形限位杆远离第一连接杆的侧壁与安装腔的内侧壁之间连接有第一弹簧,所述第二连接杆活动套接有一个套筒和两个第二弹簧,两个第二弹簧分别位于套筒的两侧,所述套筒的上端连接有第二支撑块。

优选的,所述第二连接杆的纵截面为矩形。

优选的,所述第一连接杆与圆台的侧壁抵触的一端为弧状。

优选的,所述第一支撑块的凹口处侧壁、第二支撑块的凹口处侧壁和弧形限位杆的内圈侧壁上均开设有防滑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将钢筋放置在第一支撑块和第二支撑块上的凹口处,旋转螺杆带动圆台旋转并向上移动,圆台顶动第一连接杆带动弧形限位杆向左移动,弧形限位杆对钢筋的位置进行固定,启动切断机本体,切刀向右移动顶动钢筋并将钢筋切断,向右移动的切刀推动钢筋带动第二支撑块向右移动,此组合结构,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使切刀可以对钢筋更准确、更快速的切断,减少工作负荷,提高切割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A-A结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B-B结构剖视图。

图中:切断机本体1、切刀2、第一支撑块3、安装腔4、螺杆5、圆台6、滑套7、第一连接杆8、弧形限位杆9、第一弹簧10、第二连接杆11、套筒12、第二支撑块13、第二弹簧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钢筋下料定位辅助装置,包括切断机本体1,切断机本体1上连接有切刀2,切断机本体1的凹口处从上至下依次连接有第一支撑块3和第二连接杆11,切刀2位于第一支撑块3和第二连接杆11之间,第一支撑块3的内部开设有安装腔4,安装腔4的上壁上开设的螺纹孔内螺纹连接有螺杆5,螺杆5位于安装腔4内部的一段固定套接有圆台6,安装腔4的内顶壁连接有滑套7,滑套7位于螺杆5的左侧,滑套7内活动插接有第一连接杆8,第一连接杆8的一端与圆台6的侧壁相抵,第一连接杆8的另一端连接有弧形限位杆9,弧形限位杆9的上端活动贯穿安装腔4上壁上开设的条形孔,弧形限位杆9远离第一连接杆8的侧壁与安装腔4的内侧壁之间连接有第一弹簧10,第二连接杆11活动套接有一个套筒12和两个第二弹簧14,两个第二弹簧14分别位于套筒12的两侧,套筒12的上端连接有第二支撑块13。

第二连接杆11的纵截面为矩形,第一连接杆8与圆台6的侧壁抵触的一端为弧状,第一支撑块3的凹口处侧壁、第二支撑块13的凹口处侧壁和弧形限位杆9的内圈侧壁上均开设有防滑纹。

工作原理:将钢筋放置在第一支撑块3和第二支撑块13上的凹口处,旋转螺杆5带动圆台6旋转并向上移动,圆台6顶动第一连接杆8带动弧形限位杆9向左移动,弧形限位杆9对钢筋的位置进行固定,启动切断机本体1,切刀2向右移动顶动钢筋并将钢筋切断,向右移动的切刀2推动钢筋带动第二支撑块13向右移动,此组合结构,操作简单,使用方便,使切刀2可以对钢筋更准确、更快速的切断,减少工作负荷,提高切割效果。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