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土木建筑用钢筋取直设备,包括储存箱(1),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箱(1)内固定套接有限位板(2),且限位板(2)的顶部一侧与储存箱(1)内壁顶部一侧通过分隔板(3)固定连接,所述分隔板(3)的一侧开设有分隔通口(4),且限位板(2)的顶部一侧开设的通口内固定套接有辅动滑轨(5),所述辅动滑轨(5)内活动套接有辅动滑块(6),且辅动滑块(6)底部一侧开设的通口内固定套接有推板(7),所述储存箱(1)内壁相对的一侧通过导杆(8)固定连接,且导杆(8)的表面活动套接有线性电机(9),所述线性电机(9)的顶部与推板(7)的底部固定连接,所述储存箱(1)相背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板(10),且两个支撑板(10)相对的一侧均固定连接有矫正块(11),所述两个支撑板(10)相对一侧的上下两端通过矫正轴(12)活动连接,且矫正轴(12)的表面固定套接有矫正轮(13),所述储存箱(1)的一侧与储纳板(14)的一侧固定连接,且储纳板(14)的顶部一侧开设有储纳腔(15),所述储纳板(14)的顶部一侧固定连接有从动滑轨(16),且从动滑轨(16)内活动套接有从动滑块(17),所述从动滑块(17)的顶部与传动臂(18)的底部一侧固定连接,且传动臂(18)的一端通过转轴与转接臂(19)的一端活动连接,所述转接臂(19)的顶部与转接环(20)的底部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建筑用钢筋取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箱(1)的一侧开设有通口,且分隔通口(4)和储存箱(1)的一侧开设的通口长度、宽度高度均相同,且分隔通口(4)和储存箱(1)的一侧开设的通口位于同一水平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建筑用钢筋取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隔通口(4)与储存箱(1)的一侧开设的通口相对一侧的间隙、储存箱(1)的一侧开设的通口与转接环(20)相对一侧的间隙、储纳腔(15)的长度和钢筋的长度均相等,且两处矫正轮(13)相对一侧的中心点、两处矫正块(11)相对一侧的中心点、储存箱(1)的一侧开设的通口的中心点和转接环(20)的圆心为同一水平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建筑用钢筋取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储存箱(1)的顶部一侧开设有通口,且该储存箱(1)的顶部一侧开设的通口和钢筋的长度相等。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建筑用钢筋取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两处矫正轮(13)相对一侧的间隙、两处矫正块(11)相对一侧的间隙、储存箱(1)的一侧开设的通口相对一侧的间隙长度均相等,且两处矫正轮(13)相对一侧的间隙的长度和钢筋的直径相等。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土木建筑用钢筋取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矫正轮(13)的数量为十二个,且十二个矫正轮(13)每六个矫正轮(13)为一组分布在上方和下方的矫正轴(12)的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