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施工用墙面打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62097阅读:372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施工用墙面打磨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设备,具体是一种建筑施工用墙面打磨装置。



背景技术:

打磨,是指磨或擦器物表面,使光滑精致。常常会用到加些设备零件表面打磨和建筑领域墙面打磨。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前,一般都需要对结构层的墙面进行处理,包括墙面清理、去垢、打毛等工作;现行的墙面清理是采用室内脚手架登高作业,清理墙面时将产生大量的灰渣、粉尘等,使施工环境受到严重污染,长时间的高空作业,也会使作业人员产生高空坠落的可能。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打磨效率差。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建筑施工用墙面打磨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施工用墙面打磨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建筑施工用墙面打磨装置,包括左右两端的支撑柱,所述支撑柱下侧设有连接块,所述连接块之间设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上设有转轮,所述支撑柱内部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部设有滑块,所述滑块上侧设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柱上端外侧设有紧固旋钮,右端的支撑杆上侧设有电机盒,左端的支撑杆上侧设有第一轴承座,所述电机盒内部设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左侧设有丝杆,所述丝杆上设有滑块,所述滑块前侧设有固定框,所述固定框内部上端设有隔板,所述隔板上侧设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下侧设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上设有磨轮,所述固定框下侧设有吸尘口,所述吸尘口下侧设有吸尘泵,所述固定框下侧设有集尘盒,所述吸尘泵设在集尘盒内部上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转轴左右两侧设有限位块。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杆外侧设有开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块内部设有内螺纹。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块前侧通过固定座与固定框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转轴下侧设有第二轴承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一电机驱动滑块左右移动,然后再通过第二电机驱动打磨轮旋转,样可以可以对一条直选上的墙面进行快速的打磨,然后在台阶支撑杆和支撑柱的高度,进行第二次打磨,在打磨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很多的粉尘,通过吸尘装置,可以有效地将粉尘进行吸收、存储,这样可以保证周围的工作环境,在一面墙进行打磨完成后可以利用驱动轮推到下一面墙进行打磨,有效地提高了打磨效率和打磨效果,保护了周围的环境,减少了人力物力。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建筑施工用墙面打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建筑施工用墙面打磨装置中滑块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建筑施工用墙面打磨装置,包括左右两端的支撑柱1,所述支撑柱1下侧设有连接块2,所述连接块2之间设有第一转轴3,所述第一转轴3左右两侧设有限位块,所述第一转轴3上设有转轮4,可以方便打磨装置的移动,所述支撑柱1内部设有凹槽5,所述凹槽5内部设有滑块6,所述滑块6上侧设有支撑杆7,所述支撑杆7外侧设有开口,所述支撑柱1上端外侧设有紧固旋钮8,可以有效地固定支撑柱1和支撑杆7,可以有效地调解打磨装置位置,这样可以方便对墙面的打磨,右端的支撑杆7上侧设有电机盒9,左端的支撑杆7上侧设有第一轴承座12,所述电机盒9内部设有第一电机10,所述第一电机10左侧设有丝杆11,所述丝杆11上设有滑块13,所述滑块13内部设有内螺纹,通过第一电机10可以有效地驱动滑块左右移动,这样对一条线上的墙面进行快速、有效的打磨,所述滑块13前侧设有固定框14,所述滑块13前侧通过固定座与固定框14连接,所述固定框14内部上端设有隔板15,所述隔板15上侧设有第二电机16,所述第二电机16下侧设有第二转轴17,所述第二转轴17下侧设有第二轴承座,所述第二转轴17上设有磨轮18,通过第二电机16驱动磨轮18旋转,这样可以有效地方便了对墙面进行打磨,所述固定框14下侧设有吸尘口19,所述吸尘口19下侧设有吸尘泵20,所述固定框14下侧设有集尘盒21,所述吸尘泵设在集尘盒内部上端,可以有效地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吸收和存储,这样可以保证工作的环境。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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