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叠抛丸的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95040阅读:227来源:国知局
堆叠抛丸的支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抛丸设备,具体地说,是一种堆叠抛丸的支架。



背景技术:

H型钢因其结构强度高、结构自重轻、结构稳定性高等特点,作为钢结构建筑中最为普遍的构件类型,几乎存在于所有钢结构建筑中。在超高层建筑钢结构中,H型钢用量最大的一般是楼层梁。楼层梁作为外露钢梁,喷涂油漆是不可避免的一道工序,在喷涂油漆前,钢构件需要进行抛丸除锈。在工厂制作过程中,油漆的喷涂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抛丸除锈的质量。此外,作为H型钢生产流程中关键的一步,H型钢构件的出货量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抛丸除锈的效率。

目前,抛丸只能一根H型钢接着一根H型钢进行抛丸,效率非常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抛丸输送、摆放支架,将两根H型钢堆叠抛丸,提高工作效率。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堆叠抛丸的支架,包括:长方体框架和多个支撑组件;

所述长方体框架包括第一棱、第二棱和第三棱,其相互平行且所述第一棱和第二棱互为对边;

每个所述支撑组件包括第一支撑和第二支撑;其中,所述第一支撑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棱、第二棱固定连接,并且,所述第一支撑垂直于所述第一棱;所述第二支撑一端与所述第一支撑的中点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三棱固定连接,并且,所述第二支撑垂直于所述第三棱。

进一步地,所述长方体框架的每条棱为圆形杆。

进一步地,所述圆形杆直径为8~12mm。

进一步地,所述圆形杆直径为10mm。

进一步地,所述长方体框架为正方体框架。

进一步地,所述正方体框架的棱长为200~240mm。

进一步地,所述正方体框架的棱长为220mm。

进一步地,所述支架包括两个所述支撑组件。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堆叠抛丸的支架,置于两根堆叠的H型钢之间,起结构支撑作用。使用长方体框架结构,一方面减少了支架与H型钢的接触面积,另一方面支架中空,有利于弹丸进入,使得抛丸效果明显;同时,通过合理的支撑组件加强长方体框架的强度,使得支架对H型钢的支撑更稳定,确保抛丸安全、稳定进行。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堆叠抛丸的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堆叠抛丸的支架的结构示意图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堆叠抛丸的支架的结构示意图的左视图;

图4 是本实用新型堆叠抛丸的支架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的主视图;

图5 是本实用新型堆叠抛丸的支架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的左视图。

图中,1. 长方体框架,11. 第一棱,12. 第二棱,13. 第三棱,2. 支撑组件,21. 第一支撑,22. 第二支撑,3. 第一H型钢,4. 第二H型钢,5. 抛丸机输送滚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一种堆叠抛丸的支架,如图1~3所示,包括:长方体框架1和多个支撑组件2;所述长方体框架包括第一棱11、第二棱12和第三棱13,其相互平行且所述第一棱11和第二棱12互为对边;每个所述支撑组件2包括第一支撑21和第二支撑22;其中,所述第一支撑21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棱11、第二棱12固定连接,并且,所述第一支撑21垂直于所述第一棱11;所述第二支撑22一端与所述第一支撑21的中点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第三棱13固定连接,并且,所述第二支撑22垂直于所述第三棱13;多个所述支撑组件2平行设置。

使用方法:如图4~5所示,将第一H型钢3置于抛丸机输送滚轮5上后,在所述第一H型钢3上表面堆叠第二H型钢4,在两者之间沿H型钢的延伸方向放置多个支架,其中,如图1所示,第一棱11和第三棱13所在面朝上,用于安放第二型钢4。

本实施例提供的堆叠抛丸的支架,置于两根堆叠的第一H型钢3和第二H型钢4之间,起结构支撑作用。使用长方体框架结构,一方面减少了支架与H型钢的接触面积,另一方面支架中空,有利于弹丸进入,使得抛丸效果明显;同时,通过合理的支撑组件加强长方体框架的强度,使得支架对H型钢的支撑更稳定,确保抛丸安全、稳定进行。

本实施例的一可选实施方式中,所述长方体框架1的每条棱为圆形杆。使用圆形结构,与H型钢的表面为线接触,接触面积进一步减少,减小对抛丸的影响。为考虑结构强度,长方体框架1为直径8~12mm的圆钢焊接而成,其中,圆钢直径优选10mm。

本实施例的一可选实施方式中,所述长方体框架1为正方体框架。所述正方体框架的棱长为200~240mm,优选地,棱长为220mm。

本实施例的一可选实施方式中,所述长方体框架1内设置两个所述支撑组件2。

本实用新型除应用于H型钢外,也可应用于其他形状的钢构件。

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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