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铜线镀锡清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64518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铜线镀锡清洗装置,属于铜线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传统的热镀锡清洗方法是铜线退火后经过一个长方形清洗液槽,清洗液槽内设有放毛毡的托架,用自来水或者软水稀释清洗剂,通过手工淋湿毛毡,退火后的铜线表面的油污通过两块毛毡相擦而被清洗。由于裸铜线表面的铜粉多且易于堆积并堵塞清洁毛毡,因而清洗效果并不能达到预期,这就使得生产的漆包线表面的漆粒及漆包线漆膜附着力较差,严重影响漆包线的性能指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铜线镀锡清洗装置,该清洗装置采用圆筒式的清洗毛毡,且采用运动方式进行清洗,清洗效果得到大大的增强。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方案实现:一种铜线镀锡清洗装置,其包括清洗槽体和导向轮,所述导向轮设有四个,两个设置所述清洗槽体的内部,两个设置在所述清洗槽体的外部且设置在所述清洗槽体的上端,所述清洗槽体内的底部设置一个旋转动力装置,所述旋转动力装置的左右两边各通过旋转轴连接到主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的上端连接从动齿轮,两个所述从动齿轮之间连接毛毡筒,所述毛毡筒的左右两端为开放式,且其侧壁设有多个过液孔,所述毛毡筒的内部设有两块半圆柱形的毛毡,铜线从所述毛毡筒中间穿过,并穿过所述毛毡,所述毛毡筒设置所述清洗槽体内部的两个导向轮之间,所述旋转动力装置电连接到外部的中央控制装置。

所述导向轮设有四个,分别为左上导向轮、左下导向轮、右上导向轮、右下导向轮。

所述左上导向轮和所述右上导向轮设置在所述清洗槽体的外部,所述左下导向轮和所述右下导向轮设置在所述清洗槽体的内部。

所述铜线依次经过所述左上导向轮、所述左下导向轮、两块所述毛毡之间、所述右下导向轮、所述右上导向轮。

所述旋转动力装置通过所述旋转轴带动所述主动齿轮转动,进而带动所述从动齿轮转动,所述毛毡筒及所述毛毡也随着所述从动齿轮转动。

所述清洗槽体内装有清洗液。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本实用新型一种铜线镀锡清洗装置采用圆筒式的清洗毛毡,且采用运动方式进行清洗,通过旋转动力装置带动主动齿轮旋转,进而带动从动齿轮旋转,最后使得毛毡筒旋转,清洗效果得到大大的增强;

2、本实用新型一种铜线镀锡清洗装置的毛毡筒上设有过液孔,以便清洗液能够充分浸透毛毡。

说明书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铜线镀锡清洗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为清洗槽体,2为导向轮,3为旋转动力装置,4为旋转轴,5为主动齿轮,6为从动齿轮,7为毛毡筒,8为过液孔,9为毛毡,10为铜线,11为清洗液。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不局限所述内容。

其中相同的零部件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需要说明的是,下面描述中使用的词语“前”、“后”、“左”、“右”、“上”和“下”指的是附图中的方向,词语“内”和“外”分别指的是朝向或远离特定部件几何中心的方向,且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率,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为了清楚,不描述实际实施例的全部特征,在下列描述中,不详细描述公知的功能和结构,因为它们会使本实用新型由于不必要的细节而混乱,应当认为在任何实际实施例的开发中,必须做出大量实施细节以实现开发者的特定目标,例如按照有关系统或有关商业的限制,由一个实施例改变为另一个实施例,另外,应当认为这种开发工作可能是复杂和耗费时间的,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仅仅是常规工作。

一种铜线镀锡清洗装置,其包括清洗槽体1和导向轮2,导向轮2设有四个,两个设置清洗槽体1的内部,两个设置在清洗槽体1的外部且设置在清洗槽体1的上端,清洗槽体1内的底部设置一个旋转动力装置3,旋转动力装置3的左右两边各通过旋转轴4连接到主动齿轮5,主动齿轮5的上端连接从动齿轮6,两个从动齿轮6之间连接毛毡筒7,毛毡筒7的左右两端为开放式,且其侧壁设有多个过液孔8,毛毡筒7的内部设有两块半圆柱形的毛毡9,铜线10从毛毡筒7中间穿过,并穿过毛毡9,毛毡筒7设置清洗槽体1内部的两个导向轮2之间,旋转动力装置3电连接到外部的中央控制装置.外部的中央控制装置对旋转动力装置3的控制属于现有公知技术,外部的中央控制装置和旋转动力装置3的内部结构、工作原理和工作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导向轮2设有四个,分别为左上导向轮、左下导向轮、右上导向轮、右下导向轮。

左上导向轮和右上导向轮设置在清洗槽体1的外部,左下导向轮和右下导向轮设置在清洗槽体1的内部。

铜线10依次经过左上导向轮、左下导向轮、两块毛毡9之间、右下导向轮、右上导向轮。

旋转动力装置3通过旋转轴4带动主动齿轮5转动,进而带动从动齿轮6转动,毛毡筒7及毛毡9也随着从动齿轮6转动。

清洗槽体1内装有清洗液11。

尽管已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和列举,应当理解,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对上述实施例做出修改或者采用等同的替代方案,这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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