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轮毂铸造模具的打磨工作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98621阅读:29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模具的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汽车轮毂铸造模具的打磨工作台。



背景技术:

铸造模具在生产后,表面出现拉毛、拉伤、腐蚀、麻点等不良,需要员工对模具进行打磨修复,由于受模具结构、款式、型号影响,放置在固定打磨台上的模具打磨效果无法直观判定,打磨面高低不平。打磨人员弯腰作业,时间一长腰肌酸痛,无法直立,模具本身重量较大,更换打磨位置时操作工需不停移动,费时费力,正常打磨一副模具需耗时7~8小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之不足,而提供了一种汽车轮毂铸造模具的打磨工作台,它适合不同结构、款式、型号的模具打磨需要,工作台台面可倾斜调节,员工可选择直立或坐姿作业,模具表面直观判断,同样模具打磨时间3~4小时。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汽车轮毂铸造模具的打磨工作台,包括工作台的支撑机架,支撑机架由底框、顶框和立柱组成,打磨平台的前侧边通过合页铰接在支撑机架的顶框上,打磨平台两侧的支撑机架顶框上固定有齿条,齿条上啮合有齿轮,齿轮插套固定在转轴的两端,转轴上通过轴承铰接有若干个滚轮,滚轮抵靠在打磨平台的下端面上,所述转轴的一端伸出齿轮固定连接有摇手;打磨平台后端的两侧壁上插接固定有支柱,支柱上铰接有定位杆,定位杆上成型有导向槽,第一螺栓穿过定位杆的导向槽螺接固定在支撑机架的立柱上;打磨平台前端的上端面上固定有若干个L型的夹持件,夹持件的上端面上螺接有第二螺栓,第二螺栓的下端固定连接有第一压板;打磨平台后端的上端面上螺接有若干个第三螺栓,第三螺栓上插套有第二压板。

优选的,所述支撑机架上底框、顶框均呈矩形,立柱分布在底框或顶框的四角,打磨平台的宽度小于支撑机架上顶框的宽度。

优选的,所述转轴上的滚轮至少设有三个,滚轮均匀分布在转轴上,转轴两端的滚轮抵靠在支撑机架顶框的内壁上。

优选的,所述齿轮抵靠在滚轮上,齿轮的厚度等于齿条的厚度,齿条的厚度等于支撑机架顶框上边框的厚度。

优选的,所述夹持件至少设有三个,夹持件均匀分布在打磨平台的前侧边上。

优选的,所述的第二压板至少设有两块,第二压板均匀分布在打磨平台上。

优选的,所述滚轮的直径大于齿轮的分度圆直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其适合不同结构、款式、型号的模具打磨需要,工作台台面可倾斜调节,员工可选择直立或坐姿作业,模具表面直观判断,同样模具打磨时间3~4小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机架;2、打磨平台;3、合页;4、齿条;5、齿轮;6、滚轮;7、摇手;8、支柱;9、定位杆;91、导向槽;10、第一螺栓;11、夹持件;12、第二螺栓;13、第一压板;14、第三螺栓;15、第二压板。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见图1所示,一种汽车轮毂铸造模具的打磨工作台,包括工作台的支撑机架1,支撑机架1由底框、顶框和立柱组成,打磨平台2的前侧边通过合页3铰接在支撑机架1的顶框上,打磨平台2两侧的支撑机架1顶框上固定有齿条4,齿条4上啮合有齿轮5,齿轮5插套固定在转轴的两端,转轴上通过轴承铰接有若干个滚轮6,滚轮6抵靠在打磨平台2的下端面上,所述转轴的一端伸出齿轮5固定连接有摇手7;打磨平台2后端的两侧壁上插接固定有支柱8,支柱8上铰接有定位杆9,定位杆9上成型有导向槽91,第一螺栓10穿过定位杆9的导向槽91螺接固定在支撑机架1的立柱上;打磨平台2前端的上端面上固定有若干个L型的夹持件11,夹持件11的上端面上螺接有第二螺栓12,第二螺栓12的下端固定连接有第一压板13;打磨平台2后端的上端面上螺接有若干个第三螺栓14,第三螺栓14上插套有第二压板15。

所述支撑机架1上底框、顶框均呈矩形,立柱分布在底框或顶框的四角,打磨平台2的宽度小于支撑机架1上顶框的宽度。

所述转轴上的滚轮6至少设有三个,滚轮6均匀分布在转轴上,转轴两端的滚轮6抵靠在支撑机架1顶框的内壁上。

所述齿轮5抵靠在滚轮6上,齿轮5的厚度等于齿条4的厚度,齿条4的厚度等于支撑机架1顶框上边框的厚度。

所述夹持件11至少设有三个,夹持件11均匀分布在打磨平台2的前侧边上。

所述的第二压板15至少设有两块,第二压板15均匀分布在打磨平台2上。

所述滚轮6的直径大于齿轮5的分度圆直径。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为打磨工作台设置支撑机架,将打磨平台抬高,可适用于打磨员工直立或坐姿作业;同时松开第一螺栓10,转动摇手10,实现齿轮5在齿条4上移动,驱动滚轮6移动,则实现打磨平台2绕合页3转动,实现打磨平台2的倾斜调节,定位后,然后在紧固第一螺栓10即可,实现限位,方便模具上各平面的打磨。

所述实施例用以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本领域技术人员均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所述实施例进行修改,因此本实用新型的权利保护范围,应如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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