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树脂基角磨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36885发布日期:2019-03-30 08:24阅读:644来源:国知局
一种树脂基角磨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打磨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树脂基角磨片。



背景技术:

角磨片是以树脂为结合剂并用玻璃纤维网格布作增强的一种高速磨削工具,具有良好的强度、韧性、自锐度、高磨削去除量等特性,可用于清理焊缝、焊点、打毛刺、飞边和金属表面缺陷修磨等方面,在铸造、船舶、道轨、汽车和建材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对高效率的树脂基角磨片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磨具在使用过程中,当磨粒磨钝时,由于磨粒自身部分碎裂或结合剂断裂,磨粒从磨具上局部或完全脱落,而磨具工作面上的磨料不断出现新的切削刃口,或不断露出新的锋利磨粒,使磨具在一定时间内能保持切削性能,然而目前国产角磨片存在磨削效率低、磨削去除量小及成本较高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制作成本少、磨削性能好、强度高的树脂基角磨片。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树脂基角磨片,包括角磨片本体,所述角磨片本体为钹形,所述角磨片本体的中心处设有安装孔,所述安装孔内表面沿其周边设有金属孔环,所述角磨片本体内部自上而下设有第一玻璃纤维网格布和第二玻璃纤维网格布,且将所述角磨片本体自上而下划分为衬底层、细粒层和粗粒层,所述衬底层的外径小于所述细粒层的外径,所述粗粒层内设有第三玻璃纤维网格布,所述第一玻璃纤维网格布、所述第二玻璃纤维网格布和所述第三玻璃纤维网格布中心处均设有中心孔,所述金属孔环、所述衬底层、所述第一玻璃纤维网格布、所述细粒层、所述第二玻璃纤维网格布、所述第三玻璃纤维网格布和所述粗粒层同轴压制成整体结构。

优选的,所述第一玻璃纤维网格布、所述第二玻璃纤维网格布和所述第三玻璃纤维网格布的中心孔的孔径均与所述安装孔的孔径一致,便于角磨片的制作。

优选的,所述角磨片本体的厚度为4-6mm。

优选的,所述第一玻璃纤维网格布和所述第二玻璃纤维网格布的孔径为8±1目,所述第三玻璃纤维网格布的孔径为5±1目。

优选的,所述衬底层采用的磨料为石榴石,石榴石价格低廉,所述粗粒层和所述细粒层采用的磨料包括石榴石、锆刚玉、白刚玉、棕刚玉和锆尖晶石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所述粗粒层磨料的粒径大于所述细粒层磨料的粒径。

优选的,所述角磨片本体采用树脂作为粘合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制得的角磨片结构简单、制作成本少、磨削效率高,且多层玻璃纤维网格布的设置有助于增强角磨片的强度。

(2)本实用新型采用粗粒、细粒双层配方,在角磨片使用过程中,粗粒层起主要的磨削作用,可满足大部分磨削需求,而细粒层的设置有助于提高对加工工件表面的磨削精度。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和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剖面示意图。

图中标记为:1、角磨片本体;2、衬底层;3、细粒层;4、粗粒层;5、第一玻璃纤维网格布;6、第二玻璃纤维网格布;7、第三玻璃纤维网格布;8、安装孔;9、金属孔环。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一种树脂基角磨片,包括角磨片本体1,角磨片本体1为钹形,角磨片本体1的厚度为4-6mm,角磨片本体1采用树脂作为粘合剂,角磨片本体1的中心处设有安装孔8,安装孔8内表面沿其周边设有金属孔环9,角磨片本体1内部自上而下设有第一玻璃纤维网格布5和第二玻璃纤维网格布6,且将角磨片本体1自上而下划分为衬底层2、细粒层3和粗粒层4,衬底层2的外径小于细粒层3的外径,衬底层2采用的磨料为石榴石,石榴石价格低廉,粗粒层4和细粒层3采用的磨料包括石榴石、锆刚玉、白刚玉、棕刚玉和锆尖晶石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物,粗粒层4磨料的粒径大于细粒层3磨料的粒径。

粗粒层4内设有第三玻璃纤维网格布7,第一玻璃纤维网格布5、第二玻璃纤维网格布6和第三玻璃纤维网格布7中心处设有中心孔,且第一玻璃纤维网格布5、第二玻璃纤维网格布6和第三玻璃纤维网格布7的中心孔的孔径均与安装孔8的孔径一致,第一玻璃纤维网格布5和第二玻璃纤维网格布6的孔径为8±1目,第三玻璃纤维网格布7的孔径为5±1目,玻璃纤维网格布需经过一定的浸胶工艺后才可使用,多层玻璃纤维网格布的设置有助于增强角磨片的强度,金属孔环9、衬底层2、第一玻璃纤维网格布5、细粒层3、第二玻璃纤维网格布6、第三玻璃纤维网格布7和粗粒层4同轴压制成整体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优势为:结构简单、制作成本少,且角磨片强度高、磨削效率高。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应用案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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