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传动轴叉热处理散热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106659发布日期:2019-11-12 22:47阅读:275来源:国知局
一种传动轴叉热处理散热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机械零件热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传动轴叉热处理散热装置。



背景技术:

传动轴的花键轴叉在重型汽车和工程机械的动力传动方面应用广泛,花键轴叉由杆部和腕部构成,由于杆部和腕部所需要的加热温度不同,且采用中频硬化的深度不同,产生的温度差,使得热量从杆部向腕部传递,造成材料的塑性变形,造成花键轴叉的腕部易失效,影响传动轴的使用寿命;现有技术中,为解决这些问题,中国专利CN102220458A的花键轴叉中频感应加热淬火方法中,提出了分区域加热与冷却的方法,它确实能解决加热时由于温度不均造成的形变问题,但是,加热后的冷却,由于冷却介质相同,而温度不同的花键轴叉在放入冷却介质中,会造成花键轴叉的淬裂,影响花键轴叉的热处理的成品率;为解决上述问题,开发一种使用方便、提高传动轴叉热处理时的成品率的传动轴叉热处理散热装置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使用方便、提高传动轴叉热处理时的成品率的传动轴叉热处理散热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传动轴叉热处理散热装置,包括传动轴叉,传动轴叉的右侧设置有热交换元件,热交换元件的内部中心设置有固定孔,固定孔与传动轴叉的花键齿处相配合,热交换元件的最外侧固定设置有散热翅片,热交换元件的下部固定设置有第一支腿,第一支腿的底部固定设置在固定板上,固定板的左侧设置有第二支腿,第二支腿与左侧的第一支腿之间通过螺栓固定设置有多个滑辊,滑辊的数量为两个,滑辊沿热交换元件的前后对称面对称。

进一步地,热交换元件的材料为铸铝。

进一步地,热交换元件的固定孔为左大右小的阶梯孔。

进一步地,散热翅片的材料为铝合金,散热翅片在热交换元件上呈螺旋排列。

进一步地,固定板的材料为隔热材料。

进一步地,滑辊与传动轴叉的花键齿处的外圆面相切。

进一步地,传动轴叉的花键齿处的圆心与热交换元件的轴心相重合。

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设置的滑辊和热交换元件,使得传动轴叉经过滑辊后,直接送入热交换元件的固定孔内,通过热交换元件,降低传动轴叉在冷却液中淬火时的冷却速度,使传动轴叉的杆部和腕部冷却速度基本一致,减少淬裂的发生,提高传动轴叉热处理时的成品率;

(2)通过设置的固定板,当传动轴叉放入热交换元件后,可将整个装置整体放水冷却液内,由于热交换元件和散热翅片的存在,使得传动轴叉各部分散热均匀,防止淬裂的发生,提高传动轴叉热处理时的成品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传动轴叉 2、热交换元件 3、散热翅片 4、第一支腿 5、固定板 6、第二支腿 7、滑辊 201、固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如图1~图3所示,一种传动轴叉热处理散热装置,包括传动轴叉1,传动轴叉1的右侧设置有热交换元件2,热交换元件2的材料为铸铝,热交换元件2的内部中心设置有固定孔201,固定孔201为左大右小的阶梯孔,使得传动轴叉1的轴向位置受到限制;固定孔201与传动轴叉1的花键齿处相配合,热交换元件2的最外侧固定设置有散热翅片3,散热翅片3的材料为铝合金,散热翅片3在热交换元件2上呈螺旋排列,热交换元件2的下部固定设置有第一支腿4,第一支腿4的底部固定设置在固定板5上,固定板5的材料为隔热材料,便于人们取拿,固定板5的左侧设置有第二支腿6,第二支腿6与左侧的第一支腿4之间通过螺栓固定设置有多个滑辊7,滑辊7的数量为两个,滑辊7沿热交换元件2的前后对称面对称。

滑辊7与传动轴叉1的花键齿处的外圆面相切,传动轴叉1的花键齿处的圆心与热交换元件2的轴心相重合,使得传动轴叉1可沿滑辊7滑至热交换元件2的固定孔201内。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将经过中频淬火处理后的传动轴叉1放置在滑辊7上,使用其它工具将传动轴叉1沿滑辊7向右运动,至传动轴叉1的花键齿处与热交换元件2相配合;然后,将整套装置置入冷却液中,由于热交换元件2和散热翅片3的作用,防止传动轴叉1与冷却液直接接触,使传动轴叉1的各部分的温差下降速度趋于一致,防止由于温度下降的速度不同造成的应力变形,进而造成的淬裂的现象发生;最后,待整个装置冷却后,由于热胀冷缩的原理,传动轴叉1沿固定孔201滑出;使用过程中,传动轴叉1在中频淬火时按背景技术文件的方法加热,而冷却时采用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的同时,减少了传动轴叉1在热处理过程中的废品率,提高产品的成品率和质量。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上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任何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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