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角磨机的自助式夹持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557352阅读:357来源:国知局
用于角磨机的自助式夹持架的制作方法
【专利说明】用于角磨机的自助式夹持架
[0001]所属领域
[0002]本发明涉及与电动工具有关的辅助装置,尤指专门用于操控角磨机的夹持装置其设计与制备技术,在专利分类号中属B25B。
技术背景
[0003]角向磨机(俗称手砂轮)作为一种最常见的电动工具如今广泛用于装修与修理行业,已成为一种不可替代的必备工具,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同时可以兼作简单的切割工具一机多用。但这种工具由于自身体积尤其是重量和外径都很难再实现进一步小型化了,因此在实际使用中首先要求操持它的人必须拥有足够的握力,腕力及强有力的手臂,否则极不安全。此外即便有足够的手力连续操作十几分钟后仍会备感疲劳,更不必说一旦持续几十分钟操作后它带给人的精力和体力上的消耗了。显然如能设法消除以上弊端减轻人们的劳动强度实属确有必要。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就是要提供一种与角磨机相配套的自助式夹持架以最大程度减少或消除在现有条件下角磨机带给操作者的劳动强度,按照本发明所提供的自助式夹持架是由两个自身备有与角磨机外部轮廓及其外缘上电刷盖孔相对应的定位包封孔的纵向夹持模块A及两个横向定位整合板B以及操持手柄C和脚轮D通过与连接螺栓E实现相互整合构成。
【附图说明】
[0005]以下借助附图给予进一步说明,附图描述了本发明给出的一种非限定实施例,其中:图1是所述角向磨机的外观示意图。如图所示在角磨机J自身偏后部位的对应两侧分别备有着两个凸出其外缘表面的所述电刷盖孔K,如能充分借助角磨机的这一自身条件加以有效利用,即只要能将电刷盖孔K包封或卡合在一个与角磨机外部轮廓完全吻合的夹具式模块内就能有效实现对角磨机可靠而稳定的夹持,尤其是当角磨机处在工作状态时能否对其实现锁定式夹持至关重要,这其实也就是本发明所贯彻的宗旨。图2是所述自身备有定位包封孔的纵向夹持模块A的外观示意图。如图所示,在所述纵向夹持模块A的自身内侧首先备有着一条与角磨机外部轮廓相吻合的半圆式弧型凹槽A1,与此同时在半圆式弧形凹槽A1内还备有所述与角磨机外缘两侧的电刷孔K相对应的定位包封孔A2,此外在其自身两端相应部位上还分别备有着定位贯通孔A3。图3是图2的横剖面示意图。图4是所述纵向夹持模块A的纵向剖面示意图。图5是所述的横向定位整合板B其外观示意图。如图所示在横向定位整合板B上分布着四个分别与所述的上下两块纵向夹持模块A其上的贯通孔A3完全相对应的定位组合孔B1,这样一来只要借助连接镙栓E分别将两块所述的横向定位整合板B与两块纵向夹持模块A实现定位组合即可使上下两块定位模块A实现相互咬合并将角磨机牢靠的夹持在其中。图6是所述操持手柄C的外观示意图。如图所示在操持手柄C的纵向连接端上备有着与横向定位夹持板B上定位孔B1完全对应的连接孔C1,这样一来可以使所述自助架的整体连接更方便同时也更合理。图7是所述脚轮D及所述连接镙栓E的外观示意图。图8是处于常态下的所述自助夹持架其主体结构外观示意图。如图所示,、为了便于拆装组合在通常状态下作为整体的所述自助夹持架可以制备成“一个主体结构”外加一个“待组装模块”的两个组成部分的形式,这样一来也就能够作为一种更现成的产品而非仅仅是一些组件出现在消费者面前并能为使用者带来更多方便。图9是本发明所述的自助式夹持架其外观示意图。如图所示其外形就有点相当于一个带有脚轮的电熨斗,在其两侧脚轮D的作用下角磨机自身的重量已不再由人的手臂承担,尤其是当利用角磨机切割工件的时候,通过操持手柄C实现操作要比用手握着角磨机外缘操作起来不仅节省体力的多,而且更具精准度也更简单的多。
[0006]按照本发明提供的自助夹持架结构简单方便实用,不仅能有效减轻使用者劳动强度而且能同时提高加工精度。
【主权项】
1.一种用于角磨机的自助式夹持架由两块纵向定位夹持模块A和两块横向定位整合板B以及操持手柄C及脚轮D通过与连接螺栓E实现相互整合构成,其特征在于: (一)在所述的纵向定位夹持模块A上同时备有着与角磨机外部轮廓完全吻合的半圆式弧形凹槽A1及与角磨机上电刷盖孔k完全相对应的定位包封孔A2和定位贯通孔A3 ; (二)在所述的横向定位整合板B上备有着与所述纵向定位夹持模块A上的所有定位贯通孔A3完全相对应的定位组合孔B1 ; (三)在所述操控手柄C的纵向连接端上备有与所述横向定位整合板B上的定位组合孔B1完全对应的连接孔C1。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专门用于操持角磨机方面的夹持式辅助装置,这一装置主要是以两块纵向夹持模块和两个横向定位夹持板构成,借助这一简单装置可以大幅减轻角磨机在现有操作方式下通常所带给人们的劳动强度并能同时提高在切割等方面的加工精度。
【IPC分类】B24B23/02
【公开号】CN105312985
【申请号】CN201510112926
【发明人】宋波
【申请人】宋波
【公开日】2016年2月10日
【申请日】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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