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环境友好型有机肥料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89992阅读:45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农业种植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环境友好型有机肥料。



背景技术:

高效复合肥料在农业生产中已广泛应用,主要用作根外追肥,极易被植物直接吸收利用而增强光合作用,促进谷类作物的淀粉和糖分的积累而提高谷类作物的产量和品质 ;同时由于协调植物体内的营养状态,使碳素增加,基杆坚硬,增强抗病、抗寒、抗风、耐旱能力,使作物穗大、粒实,且减少倒伏,得到增产的效果。但是由于此类化肥的挥发性好,利用率不高,导致农药化肥残留散发到土壤中,造成了水污染,破坏了土壤的耐力。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环境友好型有机肥料。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具体实现:

一种环境友好型有机肥料,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秸秆30-40份、松壳10-20份、花生壳10-20份、锯木屑10-20份、谷壳粉10-20份、统糠10-20份、水果渣30-40份、食用菌渣5-10份、木薯渣5-10份、柠檬酸渣5-10份、豆腐渣5-10份、油饼粕10-20份、糠麸10-20份、棉菜粕10-20份,海藻20-30份、干牛粪10-20份、苜蓿草10-20份、草木灰30-50份、纳米碳10-15份、水80-120份。

所述有机肥料的制备方法包括:

1)按比例将秸秆、松壳、花生壳、锯木屑、谷壳粉、统糠、水果渣、食用菌渣、木薯渣份、柠檬酸渣份、豆腐渣份、油饼粕份、糠麸份、棉菜粕份,海藻份、干牛粪份、苜蓿草放入粉碎机粉碎后充分混合获得第一混合物;

2)将第一混合物与水进行混合,密封放置在25-30℃环境下,自然发酵10-15天;

3)将步骤2)发酵后的混合物与草木灰、纳米碳混合,并在阳光下晾晒2-5天,制得。

有益效果:

本发明的所公开的有机肥料,配方科学合理,完全采用有机原料,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能够满足农作物的生长需要,促进农作物生长,同时保证土壤肥力,环境友好,有效改善农作物口感与营养成分。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一种环境友好型有机肥料,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秸秆30份、松壳10份、花生壳10份、锯木屑10份、谷壳粉10份、统糠10份、水果渣30份、食用菌渣5份、木薯渣5份、柠檬酸渣5份、豆腐渣5份、油饼粕10份、糠麸10份、棉菜粕10份,海藻20份、干牛粪10份、苜蓿草10份、草木灰30份、纳米碳10-15份、水80份。

所述有机肥料的制备方法包括:

1)按比例将秸秆、松壳、花生壳、锯木屑、谷壳粉、统糠、水果渣、食用菌渣、木薯渣份、柠檬酸渣份、豆腐渣份、油饼粕份、糠麸份、棉菜粕份,海藻份、干牛粪份、苜蓿草放入粉碎机粉碎后充分混合获得第一混合物;

2)将第一混合物与水进行混合,密封放置在25℃环境下,自然发酵10天;

3)将步骤2)发酵后的混合物与草木灰、纳米碳混合,并在阳光下晾晒2天,制得有机肥料。

实施例2:

一种环境友好型有机肥料,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秸秆30-40份、松壳15份、花生壳15份、锯木屑15份、谷壳粉15份、统糠15份、水果渣35份、食用菌渣8份、木薯渣8份、柠檬酸渣8份、豆腐渣8份、油饼粕15份、糠麸15份、棉菜粕15份,海藻25份、干牛粪15份、苜蓿草15份、草木灰40份、纳米碳12份、水100份。

所述有机肥料的制备方法包括:

1)按比例将秸秆、松壳、花生壳、锯木屑、谷壳粉、统糠、水果渣、食用菌渣、木薯渣份、柠檬酸渣份、豆腐渣份、油饼粕份、糠麸份、棉菜粕份,海藻份、干牛粪份、苜蓿草放入粉碎机粉碎后充分混合获得第一混合物;

2)将第一混合物与水进行混合,密封放置在28℃环境下,自然发酵12天;

3)将步骤2)发酵后的混合物与草木灰、纳米碳混合,并在阳光下晾晒3天,制得有机肥料。

实施例3:

一种环境友好型有机肥料,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秸秆40份、松壳20份、花生壳20份、锯木屑20份、谷壳粉20份、统糠20份、水果渣40份、食用菌渣10份、木薯渣10份、柠檬酸渣10份、豆腐渣10份、油饼粕20份、糠麸20份、棉菜粕20份,海藻30份、干牛粪20份、苜蓿草20份、草木灰50份、纳米碳15份、水120份。

所述有机肥料的制备方法包括:

1)按比例将秸秆、松壳、花生壳、锯木屑、谷壳粉、统糠、水果渣、食用菌渣、木薯渣份、柠檬酸渣份、豆腐渣份、油饼粕份、糠麸份、棉菜粕份,海藻份、干牛粪份、苜蓿草放入粉碎机粉碎后充分混合获得第一混合物;

2) 将第一混合物与水进行混合,密封放置在30℃环境下,自然发酵15天;

3)将步骤2)发酵后的混合物与草木灰、纳米碳混合,并在阳光下晾晒5天,制得。

本发明施用的肥料吸收率更高,施用本肥料连续种植5年,农作物的产量不会下降,而连年施用复合肥在后期施用相同肥料的情况下农作物的产量明显下降;本发明提供的肥料成本也较复合肥低。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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