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预制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87661阅读:663来源:国知局
光纤预制棒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纤预制棒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可防止制备时掉落的光纤预制棒。



背景技术:

光纤主要是通过预制棒在高温下进行拉伸形成的。人们在制造光纤时先要制作出光纤预制棒,预制棒一般直径为几毫米至几十毫米(俗称光棒),光纤的内部结构就是在预制棒中形成的,因而预制棒的制作是光纤工艺中最重要的部分。

传统的预制棒的制备过程中,将带有母棒的预制棒通过夹持机构夹持,然后旋转夹持机构带动母棒与预制棒进行烧结、拉伸的等工艺处理。由于在烧结时,由于石英棒与夹持机构之间的热膨胀系数不匹配,在烧结过程中易发生石英棒从夹持机构中脱落的情况,为此现有技术中采用在预制棒的端部设置环形凹槽的方式来解决,如图1所示,但此种方式需要将石英棒做的很粗,否则容易在端部发生断裂或者裂纹,对光纤预制棒的质量将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防止制备时掉落的光纤预制棒,包括具有母棒的预制棒以及通过母棒夹持住预制棒的夹持机构,所述夹持机构具有第一夹持部以及对于第一夹持部相对的第二夹持部,母棒被夹持在第一夹持部和第二夹持部之间,其中:

第一夹持部限定了一个面向母棒的第一夹持面;

第二夹持部限定了一个面向母棒的第二夹持面;

所述第一夹持面上设置有垂直于第一夹持面的第一U型槽;

所述母棒在沿着其纵长轴线垂直的方向上设置有第二U型槽,该第二U型槽的深度小于其长度的1/4;

在所述第一U型槽与第二U型槽之间设置有一不锈钢圆柱销,该圆柱销锁住所述夹持机构与母棒。

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二U型槽的深度小于母棒的直径的1/10。

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所述第一U型槽的深度大于第二U型槽的深度。

进一步的实施例中,所述母棒为石英母棒。

应当理解,前述构思以及在下面更加详细地描述的额外构思的所有组合只要在这样的构思不相互矛盾的情况下都可以被视为本公开的实用新型主题的一部分。另外,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所有组合都被视为本公开的实用新型主题的一部分。

结合附图从下面的描述中可以更加全面地理解本实用新型教导的前述和其他方面、实施例和特征。本实用新型的其他附加方面例如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特征和/或有益效果将在下面的描述中显见,或通过根据本实用新型教导的具体实施方式的实践中得知。

附图说明

附图不意在按比例绘制。在附图中,在各个图中示出的每个相同或近似相同的组成部分可以用相同的标号表示。为了清晰起见,在每个图中,并非每个组成部分均被标记。现在,将通过例子并参考附图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各个方面的实施例,其中:

图1是现有技术中的预制棒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光纤预制棒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光纤预制棒的夹持部分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特举具体实施例并配合所附图式说明如下。

在本公开中参照附图来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各方面,附图中示出了许多说明的实施例。本公开的实施例不必定意在包括本实用新型的所有方面。应当理解,上面介绍的多种构思和实施例,以及下面更加详细地描述的那些构思和实施方式可以以很多方式中任意一种来实施,这是因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构思和实施例并不限于任何实施方式。另外,本实用新型公开的一些方面可以单独使用,或者与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其他方面的任何适当组合来使用。

结合图2、图3所示,供一种可防止制备时掉落的光纤预制棒,包括具有母棒1的预制棒2以及通过母棒1夹持住预制棒2的夹持机构3,所述夹持机构3具有第一夹持部3A以及对于第一夹持部相对的第二夹持部3B,母棒1被夹持在第一夹持部和第二夹持部之间。

第一夹持部3A限定了一个面向母棒的第一夹持面。

第二夹持部3B限定了一个面向母棒的第二夹持面。

所述第一夹持面上设置有垂直于第一夹持面的第一U型槽4。

所述母棒1在沿着其纵长轴线垂直的方向上设置有第二U型槽5,该第二U型槽5的深度小于其长度的1/4。

在所述第一U型槽4与第二U型槽5之间设置有一不锈钢圆柱销6,该圆柱销锁住所述夹持机构与母棒。

通过以上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提出的预制棒利用第一U型槽4和第二U型槽5以及圆柱销6实现锁止,避免预制棒在夹持机构内滑动,同时通过两个U型槽的限定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母棒的损伤,相对于环形槽来说,减少所占的空间,同时采用圆滑过渡的U型结构,而相对于传统的V形或者其他尖锐的形状的槽来说,可避免母棒出现裂纹和裂缝的问题。

在优选的例子中,第二U型槽5的深度小于母棒的直径的1/10。

第一U型槽4的深度大于第二U型槽5的深度,这样进一步将锁止的槽空间设置在夹持机构上,而在母棒上减少所占的空间,这样圆柱销6在插入到两个U型槽空间时,既可以节约空间还可以实现充分的锁止。

在一些例子中,所述母棒为石英母棒。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当可作各种的更动与润饰。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当视权利要求书所界定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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