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农业育苗基质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抗病虫害水稻育苗基质。
背景技术:
水稻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作物,水稻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随着水稻生产和稻作研究的不断发展,育苗技术也逐步在推陈出新,其中,基质育苗技术已成为替代传统土育苗方式的发展主流。现有的育苗基质不具有抗病虫害性能,同时还存在养分含量低、成苗率低等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抗病虫害水稻育苗基质,可解决现有水稻育苗基质存在的上述缺陷。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一个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抗病虫害水稻育苗基质,包括质量百分比组成的下列成分:稻壳30%-35%、草木灰15%-20%、猪粪18%-22%、发酵菌2%-5%、绿矾3%-6%、硝石7%-10%、磷钾肥8%-12%、多菌灵3%-6%、阿维菌素1%-3%、利巴韦林2%-4%,所述抗病毒害水稻育苗基质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将配方量的上述稻壳、草木灰、猪粪、发酵菌混合搅拌均匀后堆垛,然后喷洒适量的水,在常温下发酵3-5天;
2)然后将步骤1)发酵后的混合物进行高温烘干;
3)在步骤2)烘干后的混合物中添加上述配方量的绿矾、硝石、磷钾肥、多菌灵、阿维菌素和利巴韦林,并充分混合搅拌均匀;
4)将步骤3)制得的混合物放入造粒机中进行造粒,得到粒径为1-3mm的基质料。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步骤1)中,水的添加量为稻壳、草木灰、猪粪、发酵菌混合物总重量的20%-25%。
在本发明一个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步骤2)中,烘干温度为150-180℃。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首先采用配比合理的稻壳、草木灰、猪粪、发酵菌制得生物炭,再通过添加合理配比的绿矾、硝石、磷钾肥、多菌灵、阿维菌素、利巴韦林,使制得的育苗基质具有优异的抗病虫害性能,同时富含稻苗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能有效提高稻苗的品质及成活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发明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本发明实施例包括:
实施例一
一种抗病虫害水稻育苗基质,包括质量百分比组成的下列成分:稻壳30%、草木灰17%、猪粪20%、发酵菌2%、绿矾5%、硝石9%、磷钾肥10%、多菌灵4%、阿维菌素1%、利巴韦林2%,所述抗病毒害水稻育苗基质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将配方量的上述稻壳、草木灰、猪粪、发酵菌混合搅拌均匀后堆垛,然后喷洒适量的水,在常温下发酵3-5天;其中水的添加量为稻壳、草木灰、猪粪、发酵菌混合物总重量的20%;
2)然后将步骤1)发酵后的混合物在150℃高温下烘干;
3)在步骤2)烘干后的混合物中添加上述配方量的绿矾、硝石、磷钾肥、多菌灵、阿维菌素和利巴韦林,并充分混合搅拌均匀;
4)将步骤3)制得的混合物放入造粒机中进行造粒,得到粒径为1-3mm的基质料。
实施例二
一种抗病虫害水稻育苗基质,包括质量百分比组成的下列成分:稻壳33%、草木灰16%、猪粪19%、发酵菌3%、绿矾4%、硝石8%、磷钾肥9%、多菌灵5%、阿维菌素1%、利巴韦林2%,所述抗病毒害水稻育苗基质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将配方量的上述稻壳、草木灰、猪粪、发酵菌混合搅拌均匀后堆垛,然后喷洒适量的水,在常温下发酵3-5天;其中水的添加量为稻壳、草木灰、猪粪、发酵菌混合物总重量的22%;
2)然后将步骤1)发酵后的混合物在170℃高温下烘干;
3)在步骤2)烘干后的混合物中添加上述配方量的绿矾、硝石、磷钾肥、多菌灵、阿维菌素和利巴韦林,并充分混合搅拌均匀;
4)将步骤3)制得的混合物放入造粒机中进行造粒,得到粒径为1-3mm的基质料。
实施例三
一种抗病虫害水稻育苗基质,包括质量百分比组成的下列成分:稻壳34%、草木灰18%、猪粪18%、发酵菌4%、绿矾3%、硝石7%、磷钾肥8%、多菌灵3%、阿维菌素2%、利巴韦林3%,所述抗病毒害水稻育苗基质的制备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将配方量的上述稻壳、草木灰、猪粪、发酵菌混合搅拌均匀后堆垛,然后喷洒适量的水,在常温下发酵3-5天;其中水的添加量为稻壳、草木灰、猪粪、发酵菌混合物总重量的25%;
2)然后将步骤1)发酵后的混合物在180℃高温下烘干;
3)在步骤2)烘干后的混合物中添加上述配方量的绿矾、硝石、磷钾肥、多菌灵、阿维菌素和利巴韦林,并充分混合搅拌均匀;
4)将步骤3)制得的混合物放入造粒机中进行造粒,得到粒径为1-3mm的基质料。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抗病虫害水稻育苗基质,首先采用配比合理的稻壳、草木灰、猪粪、发酵菌制得生物炭,再通过添加合理配比的绿矾、硝石、磷钾肥、多菌灵、阿维菌素、利巴韦林,使制得的育苗基质具有优异的抗病虫害性能,同时富含稻苗生长所需的营养物质,能有效提高稻苗的品质及成活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