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52949阅读:10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机动车辆的内部构件领域,更具体地涉及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
背景技术
通常希望机动车辆在如各大洲的不同国家或地区等多个市场上销售。这些车辆通常被设计成针对每个市场具有不同的构造。可以基于驾驶者喜好、驾驶方式差异、国家特殊规定的要求及其他因素来改变构造。
作为实例,世界各国的双向车道上的交通车流的构成是不一致的。在如美国和墨西哥等国家中,双向车道上的车辆沿着车道的右手侧行驶。在这些国家中,按照规定或者按照驾驶者喜好,车辆通常构造为左手驾驶模式,即驾驶者控制件位于车辆的左手侧。在如英国和日本等国家中,双向车道上的车辆沿着车道的左手侦桁驶。在这些国家中,按照规定或者按照驾驶者喜好,车辆通常构造为右手驾驶模式,即驾驶者控制件位于车辆的右手侧。
为了满足给一些市场提供左手驾驶车辆以及给其他市场提供右手驾驶车辆的需要,一些车辆制造商简单地生产仅仅希望在这两个市场中的一个市场上销售的专用车型。 然而,在车辆设计及制造占用大量投资的情况下,其他车辆制造商会选择生产具有右手驾驶构造和左手驾驶构造的单一车型。这使得一种车型在左手驾驶市场和右手驾驶市场上均可以销售,但是需要为每种车型生产不同的零件。可以通过将零件设计为沿横向(即沿着车辆的横向)对称来减少具有特殊构造的零件的数目。在能够实施的范围内,设计和建造用于制造具有特殊构造的零件所需的额外工具会增加制造成本。发明内容
在本文中描述的是用于机动车辆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以及包括该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车辆操纵台和车辆。
本文中所描述的一种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包括第一框架、第一延伸臂和第二延伸臂。所述第一框架具有第一侧面、第二侧面、第一纵端和第二纵端。所述第一框架能够与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第二延伸臂连接以限定第一构造和第二构造。在所述第一构造中, 所述第一延伸臂在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侧面连接并且所述第二延伸臂在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连接,以便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第二延伸臂延伸超过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在所述第二构造中,所述第一延伸臂在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侧面连接并且所述第二延伸臂在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连接,以便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第二延伸臂延伸超过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纵端。
本文中所描述的一种车辆包括车辆底板、第一底板托架和第二底板托架以及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所述第一底板托架和所述第二底板托架与所述车辆底板连接并且沿着所述车辆的横向彼此隔开。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与所述第一底板托架和所述第二底板托架连接。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包括第一框架,所述第一框架具有第一侧面、第二侧面、第一纵端和第二纵端、位于所述第一侧面处的第一安装托架以及位于所述第二侧面 处的第二安装托架。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还包括第一延伸臂和第二延伸臂。所述第 一框架能够与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第二延伸臂连接以限定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 的第一构造和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第二构造。在所述第一构造中,所述第一延伸 臂在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侧面连接并且所述第二延伸臂在 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连接,以便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 第二延伸臂延伸超过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在所述第二构造中,所述第一延伸臂在所 述第一框架的第二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侧面连接并且所述第二延伸臂在所述第 一框架的第二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连接,以便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第二延 伸臂延伸超过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纵端。
本文中所描述的一种车辆操纵台组件包括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和车辆操纵台。 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包括第一框架,所述第一框架具有第一侧面、第二侧面、第一纵 端和第二纵端。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还包括第一延伸臂和第二延伸臂。所述第一框 架能够与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第二延伸臂连接以限定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第 一构造和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第二构造。在所述第一构造中,所述第一延伸臂在 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侧面连接并且所述第二延伸臂在所述 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连接,以便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第二 延伸臂延伸超过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在所述第二构造中,所述第一延伸臂在所述第 一框架的第二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侧面连接并且所述第二延伸臂在所述第一框 架的第二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连接。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至少部分地 支撑所述车辆操纵台,以便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第二延伸臂延伸超过所述第一框架的第 二纵端。





图;以及
参照附图来进行以下描述,在全部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的部件,其 图1是示出安装在车辆中的车辆操纵台的透视图;图2是示出在第一构造中与车辆的底板连接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透视图; 图3是示出在第二构造中与车辆的底板连接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透视图; 图4是示出呈现第一构造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分解透视图;图5是示出呈现第二构造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分解透视图;图6是示出完全组装成第二构造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透视图;图7是示出在第一构造中与车辆的底板连接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左侧视图8是示出在第二构造中与车辆的底板连接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右侧视图9是示出车辆操纵台和呈现第一构造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的后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I示出了安装在具有车辆底板12的车辆10内的车辆操纵台20。车辆操纵台 20设置在车辆10的内部或乘客舱中,通常位于车辆10的两个座位(未示出)之间的区域内。 在车辆操纵台20中(上)包括或者设置有各种系统、控制件及其他结构,例如允许选择车辆 10的变速器齿轮(未示出)或变速模式的换档操纵杆22、由车辆操纵台20限定的隔室24、 26以及设置在车辆操纵台20上的空气调节通风口 28。
如图2和图3所示,如托架50等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支撑车辆操纵台20。托架 50包括第一框架60、第一延伸臂90、第二延伸臂110和第二框架120。按照在本文中所作的进一步描述,第一框架60、第一延伸臂90、第二延伸臂110和第二框架120能够彼此连接以限定托架50的第一构造(图2)和托架50的第二构造(图3)。托架50的这些部分都是由如金属等适当材料制成的大致刚性的结构。组装成第一构造或第二构造的托架50大致为刚性并且具备支撑车辆操纵台20的足够强度。
托架50通过包括左前侧底板托架14和左后侧底板托架15的一对第一侧面底板托架以及包括右前侧底板托架16和右后侧底板托架17的一对第二侧面底板托架与车辆底板12连接。左侧底板托架14、15和右侧底板托架16、17可以是车辆底板12的部分或者以任何适当的方式与车辆底板12连接。各个底板托架14 17可以包括如孔眼18等适合于将托架50与车辆底板12连接的结构。按照在本文中所作的更详细描述,第二底板托架15 和第四底板托架17分别设置为分别稍微高于第一底板托架14和第三底板托架16。然而, 作为选择,第一至第四底板托架14 17也可以相对于车辆底板12设置在同一高度。
第一框架60包括顶部62和多个支脚,即第一支脚64、第二支脚65、第三支脚66 和第四支脚67。第一框架60在第一侧面68、第二侧面70、第一纵端72和第二纵端74之间延伸。
第一框架60限定向下贯通顶部62的开口 76。第一横跨部件78设置为与第一框架60的第一纵端72相邻。第二横跨部件80设置为与第一框架60的第二纵端74相邻。第一横跨部件78和第二横跨部件80各自从第一侧面68延伸到第二侧面70。开口 76设置在第一横跨部件78和第二横跨部件80之间,并且延伸从第一侧面68到第二侧面70的大部分距离以及从第一横跨部件78到第二横跨部件80的大部分距离。
在第一框架60的顶部62上设置有多个安装件63。多个安装件63设置为沿纵向对称的阵列,即沿着第一框架60的纵向对称地排列的阵列。例如,多个安装件63可以包括设置在第一横跨部件78上的两个安装件以及设置在第二横跨部件80上的两个安装件。多个安装件63可以包括任何适当类型的安装结构,例如孔眼、紧固件或者孔眼和紧固件的组八口 ο
第一至第四支脚64 67都相对于第一框架60的顶部62大致向下延伸。第一支脚64和第二支脚65设置在第一框架60的第一侧面68处或其附近。第三支脚66和第四支脚67设置在第一框架60的第二侧面70处或其附近。第一支脚64和第三支脚66设置在第一框架60的第一纵端72处或其附近。第二支脚65和第四支脚67设置在第一框架60 的第二纵端74处或其附近。
第一至第四支脚64 67各自包括适合于将第一框架60与车辆底板12连接的一个或多个结构。在所示实例中,第一至第四支脚64 67各自包括孔眼86。紧固件88贯穿第一至第四支脚64 67的各个孔眼86和底板托架14 17的各个孔眼18以将第一框架60与车辆底板12连接。如图7和图8所示,第一框架60的第一至第四支脚64 67的长度大致相等。因此,当第一框架60的第一至第四支脚64 67与车辆底板12的第一至第四底板托架14 17连接时,第一框架60沿着车辆10的纵向以所需角度倾斜。换言之, 所得到的第一框架60的倾斜角度取决于车辆底板12的底板托架14 17的相对高度。然而,由于第一框架60的第一至第四支脚64 67的长度大致相等,所以得到的第一框架60 的倾斜角度和倾斜方向在第一构造和第二构造中均保持一致。
在托架50的第一构造中,第一支脚64与第一底板托架14连接,第二支脚65与第二底板托架15连接,第三支脚66与第三底板托架16连接,并且第四支脚67与第四底板托架17连接。在托架50的第二构造中,第一支脚64与第四底板托架17连接,第二支脚65 与第三底板托架16连接,第三支脚66与第二底板托架15连接,并且第四支脚67与第一底板托架14连接。因而,第一底板托架14和第二底板托架15限定在第一构造中与第一框架 60的第一侧面68连接并且在第二构造中与第一框架60的第二侧面70连接的一对第一侧面托架。第三底板托架16和第四底板托架17限定在第一构造中与第一框架60的第二侧面70连接并且在第二构造中与第一框架60的第一侧面68连接的一对第二侧面托架。
第一框架60沿着纵向即关于对称线大致对称,该对称线位于第一纵端72和第二纵端74之间并且与第一侧面68和第二侧面70大致垂直地延伸。
第一框架60沿着横向基本上不对称。按照在本文中所作的进一步描述,作为第一框架60的横向不对称的一个实例,第一框架60的第一侧面68具有大致平直的直立构造, 而第一框架60的第二侧面70具有台阶构造,该台阶构造在第三支脚66和第四支脚67中的每一个上由第一直立部分81、第二直立部分82和横向部分83 (图9)限定。
第一延伸臂90通过焊接、紧固件或者其他任何适当的方法或结构与第一框架60 的第一侧面68连接。第一延伸臂90从第一端92延伸到第二端94。第一端92在托架50 的第一构造和第二构造中与第一框架60连接。第二端94在托架50的第一构造和第二构造中远离第一框架60。根据托架50的构造,第一延伸臂90的第一端92可以在第一框架 60的第一纵端72处或第二纵端74处与第一框架60连接。
第一延伸臂90大致为细长形,也就是说,其从第一端92到第二端94的长度比其宽度和厚度大。在相对于车辆10安装时,第一延伸臂90沿着车辆10的纵向延伸。
第一延伸臂90还包括横向偏置部分96,横向偏置部分96设置在第一端92和第二端94之间并且靠近第一端92。横向偏置部分96包括一个或多个弯曲部,该弯曲部使第一端92的横向位置沿着车辆10的横向朝向第一框架60的第二侧面70相对于第二端94偏置。例如,横向偏置部分96可以包括沿着相反方向发生等量弯曲的一对弯曲部。因此,尽管相对于彼此沿横向偏置,然而第一延伸臂90的第一端92和第二端94仍然能够彼此大致平行地延伸。
第二延伸臂110通过焊接、紧固件或者其他任何适当的方法或结构与第一框架60 的第二侧面70连接。第二延伸臂110从第一端112延伸到第二端114。第一端112在托架50的第一构造和第二构造中与第一框架60连接。第二端114在托架50的第一构造和第二构造中远离第一框架60。按照在本文中所作的进一步描述,根据托架50的构造,第二延伸臂110的第一端112可以在第一框架60的第一纵端72处或第二纵端74处与第一框架60连接。
第二延伸臂110大致为细长形,也就是说,其从第一端112到第二端114的长度比其宽度和厚度大。在相对于车辆10安装时,第二延伸臂110沿着车辆10的纵向延伸。第二延伸臂110在第一端112和第二端114之间可以是大致平直的。
在托架50的第一构造中,第一延伸臂90在第一框架60的第一纵端72处与第一框架60的第一侧面68连接,并且第二延伸臂110在第一框架60的第一纵端72处与第一框架60的第二侧面70连接,以便第一延伸臂90和第二延伸臂110延伸超过第一框架60 的第一纵端72。在托架50的第二构造中,第一延伸臂90在第一框架60的第二纵端74处与第一框架60的第一侧面68连接,并且第二延伸臂110在第一框架60的第二纵端74处与第一框架60的第二侧面70连接,以便第一延伸臂90和第二延伸臂110延伸超过第一框架60的第二纵端74。
第二框架120具有第一侧面122,第一侧面122在托架50的第一构造和第二构造中与第一延伸臂90连接。第二框架120还具有第二侧面124,第二侧面124在托架50的第一构造和第二构造中与第二延伸臂110连接。第二框架120还具有第一纵端126和第二纵端128。在第一构造中,第二框架120的第一纵端126背离第一框架60,并且第二框架120 的第二纵端128朝向第一框架60。在第二构造中,第二框架120的第一纵端126朝向第一框架60,并且第二框架120的第二纵端128背离第一框架60。
第二框架120具有大致H形的构造,该构造由第一直立部件130、第二直立部件 132以及在第一直立部件130和第二直立部件132之间延伸的横跨部件134限定。第一直立部件130位于第二框架120的第一侧面122处,并且第二直立部件132位于第二框架120 的第二侧面124处。第一直立部件130在其上端136和下端138之间是大致平直的,而第二直立部件132具有偏置构造,该偏置构造由位于第二直立部件132的上端142和下端144 之间的横向偏置部分140限定。
第二框架120沿着纵向大致对称,但是沿着横向不对称。第二框架120的横向不对称的实例是与第二直立部件132的偏置构造相比第一直立部件130具有大致平直的构造。
第二框架120通过焊接、紧固件或者其他任何适当的方法或结构与第一延伸臂90 和第二延伸臂110连接。第二框架120与第一延伸臂90和第二延伸臂110连接以便第二框架120与第一框架60隔开,并且第一框架60和第二框架120之间的间隔与托架50的构造无关,从而第一框架60和第二框架120之间的距离在托架50的第一构造和第二构造中是相同的。
现在,参照图4至图6来更详细地描述托架50的第一构造和第二构造,其中,图4 至图6示出了托架50从第一构造重新构造为第二构造。
如图4所示,从第一构造开始,第一框架60、第一延伸臂90、第二延伸臂110和第二框架120彼此断开并分离。为了使托架50准备组装成第二构造,将第一框架60、第一延伸臂90、第二延伸臂110和第二框架120重新调整到图5所示的位置。特别地,将第一框架 60绕着第一竖直轴线150旋转180度,使第二框架120绕着第二竖直轴线152旋转,并且使第一延伸臂90和第二延伸臂110共同绕着位于这两个延伸臂之间并且沿着车辆10的纵向延伸的水平轴线154旋转。自该位置起,使第一框架60、第一延伸臂90、第二延伸臂110和第二框架120移动而彼此连接接合,从而建立托架50的第二构造(图6)。
如图7至图9所示,可以在托架50上安装一个或多个附加模块。作为第一实例, 车辆控制器160设置在车辆操纵台20中,并且第一框架60的台阶构造提供车辆操纵台20 内的空隙。第一框架60的第二侧面70处的第一直立部分81靠近或邻接车辆操纵台20在车辆10的横向上的外壁。第二直立部分82通过大致水平地延伸的横向部分83沿横向相对于第一直立部分81偏置,从而第二直立部分82沿横向与车辆操纵台20的外壁隔开。车辆控制器160沿着车辆10的横向位于第二直立部分82和车辆操纵台20之间。
可以安装在托架50上的附加模块的第二实例是包括换档操纵杆22的换档模块 170。换档模块170通过多个安装件63与第一框架60的顶部62连接。换档模块170的换档操纵杆22贯穿由车辆操纵台20限定的开口 21。
根据前述公开内容可以理解托架50能够在具有右手驾驶布局和左手驾驶布局的车辆中设置和使用。第一框架60包括台阶构造,该台阶构造允许如车辆控制器160等附加模块安装在托架50上。这使得第一框架60沿着车辆10的横向不对称。即使为了造型设计或其他目的而使得第一框架60沿着车辆10的纵向具有所需倾斜角度,底板托架14 17也可以在第一框架60的支脚64 67高度相等的情况下设置在不同高度,以便在第一构造和第二构造中实现一致的倾斜角度。这允许第一框架60绕着第一竖直轴线150旋转180 度,以便第一框架60可以用于相反的驾驶布局。第一延伸臂90和第二延伸臂110在第一框架60和第二框架120之间横跨。尽管第一延伸臂90和第二延伸臂110沿着车辆10的横向既不相同也不对称,然而第一延伸臂90和第二延伸臂110可以安装在第一框架60上并且作为一对部件绕着水平轴线154旋转180度,以便适应相反的驾驶布局。第二框架120 的第一直立部件130和第二直立部件132也不相同,但是第二框架120可以独立于旋转的第一框架60类似地绕着第二竖直轴线152旋转。这样,在提供引人注目的内部设计构件的同时,实现了零件的经济利用。
以上描述涉及目前被认为最实用的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的是本发明不限于所公开的实施例,相反地,本发明的意图在于涵盖包括在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要旨和范围内的各种变型和等同结构,该范围应当被赋予最广义的解释以便包括法律所允许的所有这样的变型和等同结构。
权利要求
1.一种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包括 第一框架,其具有第一侧面、第二侧面、第一纵端和第二纵端; 第一延伸臂;以及 第二延伸臂, 其中,所述第一框架能够与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第二延伸臂连接以限定第一构造和第二构造,在所述第一构造中,所述第一延伸臂在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侧面连接并且所述第二延伸臂在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连接,以便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第二延伸臂延伸超过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而在所述第二构造中,所述第一延伸臂在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侧面连接并且所述第二延伸臂在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纵端处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连接,以便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第二延伸臂延伸超过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纵端。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第一框架沿着所述第一框架的纵向大致对称。
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第一框架沿着所述第一框架的横向基本上不对称。
4.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第一框架包括顶部以及在所述顶部上设置成阵列的多个安装件,所述阵列沿着所述第一框架的纵向大致对称地排列。
5.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具有台阶构造。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第一延伸臂包括 第一端,其在所述第一构造和所述第二构造中与所述第一框架连接; 第二端,其在所述第一构造和所述第二构造中远离所述第一框架;以及 横向偏置部分,其设置在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还包括 第二框架,其在所述第一构造和所述第二构造中与所述第一延伸臂和所述第二延伸臂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第二框架包括 第一侧面,其在所述第一构造和所述第二构造中与所述第一延伸臂连接; 第二侧面,其在所述第一构造和所述第二构造中与所述第二延伸臂连接; 第一纵端,其在所述第二构造中朝向所述第一框架;以及 第二纵端,其在所述第一构造中朝向所述第一框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第一构造中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之间的距离与所述第二构造中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之间的距离相等。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第二框架包括位于其第一侧面处的第一直立部件、位于所述第二框架的第二侧面处的第二直立部件以及在所述第一直立部件和所述第二直立部件之间延伸的横跨部件。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第二框架沿着所述第一框架的横向不对称。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第二框架沿着所述第一框架的纵向大致对称。
13.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与第一底板托架和第二底板托架连接,所述第一底板托架和所述第二底板托架与车辆底板连接并且沿着车辆的横向彼此隔开,并且 所述第一框架还具有位于所述第一侧面处的第一安装托架以及位于所述第二侧面处的第二安装托架。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当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呈现所述第一构造时,所述第一框架的所述第一安装托架与所述第一底板托架连接并且所述第一框架的所述第二安装托架与所述第二底板托架连接,并且 当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呈现所述第二构造时,所述第一框架的所述第一安装托架与所述第二底板托架连接并且所述第一框架的所述第二安装托架与所述第一底板托架连接。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至少部分地支撑车辆操纵台。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当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呈现所述第一构造时,所述车辆操纵台的第一侧面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侧面邻接并且所述车辆操纵台的第二侧面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邻接,并且 当所述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呈现所述第二构造时,所述车辆操纵台的第一侧面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邻接并且所述车辆操纵台的第二侧面与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一侧面邻接。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第一框架具有台阶构造,所述台阶构造由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限定,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车辆操纵台的外壁相邻,所述第二部分与所述车辆操纵台的所述外壁隔开,并且在所述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的第二部分和所述车辆操纵台之间设置有车辆控制器。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其中, 所述第一框架包括顶部以及在所述顶部上设置成阵列的多个安装件,所述阵列沿着所述车辆的纵向大致对称地排列,所述多个安装件将具有操纵杆的换档模块与所述第一框架连接,并且所述操纵杆贯穿所述车辆操纵台中的开口。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该可重构操纵台加强托架包括第一框架以及第一延伸臂和第二延伸臂。在第一构造中,第一延伸臂在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处与第一框架的第一侧面连接并且第二延伸臂在第一框架的第一纵端处与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连接,以便第一延伸臂和第二延伸臂延伸超过该第一纵端。在第二构造中,第一延伸臂在第一框架的第二纵端处与第一框架的第一侧面连接并且第二延伸臂在第一框架的第二纵端处与第一框架的第二侧面连接,以便第一延伸臂和第二延伸臂延伸超过该第二纵端。
文档编号B60K20/02GK102975616SQ20121028523
公开日2013年3月20日 申请日期2012年8月10日 优先权日2011年9月6日
发明者梅拉伊纳·瓦斯科, 克里斯托弗·比格斯, 托马斯·玛莉, 道格拉斯·道 申请人: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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