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94221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行车记录仪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行车记录仪。所述行车记录仪包括底座和头部,所述头部内设有摄像头,所述底座内设有与所述头部相连且控制头部左右旋转的第一轴承和上下旋转的第二轴承。上述行车记录仪,通过设置第一轴承左右旋转可调整头部相对于底座在水平方向上的角度,通过第二轴承上下旋转可调整头部相对于底座在竖直方向上的角度,扩大了摄像头的拍摄角度,因可调整角度,拍摄角度灵活。
【专利说明】行车记录仪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载辅助设备,特别是涉及一种行车记录仪。

【背景技术】
[0002]随着人们生活的富裕,为了方便出行,汽车成为人们理想的代步工具,为了保证行车安全,记录行车过程,采用行车记录仪进行记录。传统的行车记录仪被固定安装在车内,利用行车记录仪中摄像头已有的拍摄角度进行拍摄,不够灵活。
实用新型内容
[0003]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传统的行车记录仪拍摄角度不够灵活的问题,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其拍摄角度灵活。
[0004]一种行车记录仪,包括底座和头部,所述头部内设有摄像头,所述底座内设有与所述头部相连且控制头部左右旋转的第一轴承和上下旋转的第二轴承。
[0005]在其中一个实施例,所述底座内设有限制所述第一轴承旋转范围的第一限位结构。
[0006]在其中一个实施例,所述第一限位结构包括两个,两个第一限位结构限制所述头部左右旋转最大角度各为60度。
[0007]在其中一个实施例,所述底座内设有限制所述第二轴承旋转范围的第二限位结构。
[0008]在其中一个实施例,所述第二限位结构包括两个,两个第二限位结构限制所述头部上下旋转最大角度各为30度。
[0009]在其中一个实施例,所述头部外设有开关按键。
[0010]在其中一个实施例,所述头部上设有插接存储卡的卡槽。
[0011 ]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所述行车记录仪还包括设置在底座或头部内的WIFI模块,所述WIFI模块与所述摄像头相连。
[0012]在其中一个实施例,所述头部外设有指示工作的指示灯。
[0013]上述行车记录仪,通过设置第一轴承左右旋转可调整头部相对于底座在水平方向上的角度,通过第二轴承上下旋转可调整头部相对于底座在竖直方向上的角度,扩大了摄像头的拍摄角度,因可调整角度,拍摄角度灵活。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行车记录仪的立体图;
[0015]图2为行车记录仪的主视图;
[0016]图3为行车记录仪的左视图;
[0017]图4为图2中行车记录仪的剖视图;
[0018]图5为图3中行车记录仪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9]下面结合具体的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车载空气净化器支架的具体结构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使其更加清楚。
[0020]图1为行车记录仪的立体图;图2为行车记录仪的主视图;图3为行车记录仪的左视图;图4为图2中行车记录仪的剖视图;图5为图3中行车记录仪的剖视图。
[0021]如图1至5所示,该行车记录仪,包括底座110和头部120,头部120内设有摄像头122,底座110内设有与头部120相连且控制头部120左右旋转的第一轴承112和上下旋转的第二轴承114。
[0022]其中,左右旋转是指行车记录仪主视图中以竖直中心轴为参考线,向主视图中的左和右旋转;上下旋转是指行车记录仪左视图中以头部和底座的连接处为参考点向上或向下旋转。
[0023]底座110内设有限制第一轴承112旋转范围的第一限位结构(图未标示)。
[0024]第一限位结构包括两个,两个第一限位结构限制头部120左右旋转最大角度各为60度。
[0025]底座110内设有限制第二轴承114旋转范围的第二限位结构。
[0026]第二限位结构包括两个,两个第二限位结构限制头部120上下旋转最大角度各为30度。
[0027]进一步的,头部120外设有开关按键124 ;头部120上设有插接存储卡的卡槽126。通过开关按键124可控制启动行车记录仪,通过卡槽126可插接存储卡,将存储卡内记录的数据拷贝到其他设备上。
[0028]头部120外设有指示工作的指示灯。
[0029]行车记录仪还包括设置在底座或头部内的WIFI模块,WIFI模块与摄像头相连,用于将摄像头拍摄的图片无线发送出去,或者通过WIFI模块与外部移动设备建立无线连接。
[0030]上述行车记录仪,通过设置第一轴承左右旋转可调整头部相对于底座在水平方向上的角度,通过第二轴承上下旋转可调整头部相对于底座在竖直方向上的角度,扩大了摄像头的拍摄角度,因可调整角度,拍摄角度灵活;左右可旋转60度,上下旋转30度,扩大了拍摄范围,获取更多的行车记录数据。
[0031]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权利要求】
1.一种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和头部,所述头部内设有摄像头,所述底座内设有与所述头部相连且控制头部左右旋转的第一轴承和上下旋转的第二轴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内设有限制所述第一轴承旋转范围的第一限位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结构包括两个,两个第一限位结构限制所述头部左右旋转最大角度各为60度。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内设有限制所述第二轴承旋转范围的第二限位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限位结构包括两个,两个第二限位结构限制所述头部上下旋转最大角度各为30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外设有开关按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上设有插接存储卡的卡槽。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车记录仪还包括设置在底座或头部内的WIFI模块,所述WIFI模块与所述摄像头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行车记录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外设有指示工作的指示灯。
【文档编号】B60R11/04GK203854577SQ201420244554
【公开日】2014年10月1日 申请日期:2014年5月14日 优先权日:2014年5月14日
【发明者】廖忠 申请人:深圳市谱华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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