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非对称胎体帘布层结构的轮胎的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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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非对称胎体帘布层结构的轮胎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相关专利申请的交叉引用



背景技术:

在轮胎的结构中,胎体帘布层是众多关键组成部分之一。胎体帘布层,通常包括增强帘线和橡胶胶清,它包裹在胎圈钢丝束上(形成“反包”部分),横向穿过轮胎,并包裹在相对侧上的胎圈钢丝束上(形成另一“反包”部分)。胎体帘布层可提供承受轮胎内空气压力的强度,还可提供侧壁抗冲击性。

在一些应用中,可能希望增加轮胎一侧的刚度,同时不使轮胎另一侧的刚度相应增加。以非对称胎体帘布层结构建造的轮胎,其中轮胎一侧包括比轮胎另一侧更多的胎体帘布层,其一侧的刚性可比另一侧更大。此外,非对称胎体帘布层结构可具有在提供所需强度的同时保持轮胎的重量和成本最低化的额外益处。

需要的是包括多个非对称胎体帘布层的轮胎,其中该轮胎在轮胎的外侧侧面具有增大的刚度,同时不会增加不必要的重量和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在一个实施例中,充气轮胎可具有定位在轮胎的外侧侧面上的第一胎圈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内侧侧面上的第二胎圈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外侧侧面上的第一侧壁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内侧侧面上的第二侧壁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外侧侧面上的第一胎肩部分、第一胎体帘布层以及第二胎体帘布层。第一胎体帘布层可绕着第一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至少第一胎肩部分的第一胎体帘布层第一反包部。第一胎体帘布层可绕着第二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第二胎圈部分或第二侧壁部分的第一胎体帘布层第二反包部。第二胎体帘布层可绕着第一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第一胎圈部分或第一侧壁部分的第二胎体帘布层第一反包部。第二胎体帘布层可绕着第二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第二胎圈部分或第二侧壁部分的第二胎体帘布层第二反包部。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充气轮胎可具有定位在轮胎的外侧侧面上的第一胎圈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内侧侧面上的第二胎圈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外侧侧面上的第一侧壁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内侧侧面上的第二侧壁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外侧侧面上的第一胎肩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内侧侧面上的第二胎肩部分、胎冠部分、至少一个沟槽、在径向方向上从在第一胎圈部分和第二胎圈部分邻近且径向向内的点到沟槽的径向最内部分处的点测得的断面高度、带束层、第一胎体帘布层以及第二胎体帘布层。第一胎体帘布层可绕着第一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约20%与约97%断面高度之间的高度的第一胎体帘布层第一反包部。第一胎体帘布层可绕着第二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第二胎圈部分或第二侧壁部分的第一胎体帘布层第二反包部。第二胎体帘布层可绕着第一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第一胎圈部分或第一侧壁部分的第二胎体帘布层第一反包部。第二胎体帘布层可绕着第二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第二胎圈部分或第二侧壁部分的第二胎体帘布层第二反包部分。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充气轮胎可具有定位在轮胎的外侧侧面上的第一胎圈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内侧侧面上的第二胎圈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外侧侧面上的第一侧壁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内侧侧面上的第二侧壁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外侧侧面上的第一胎肩部分、定位在轮胎的内侧侧面上的第二胎肩部分、胎冠部分、第一胎体帘布层以及第二胎体帘布层。第一胎体帘布层可绕着第一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轮胎的胎冠部分周围的第一胎体帘布层第一反包部分。第一胎体帘布层可绕着第二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第二胎圈部分、第二侧壁部分和第二胎肩部分中至少一者的第一胎体帘布层第二反包部。第二胎体帘布层绕着第一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第一胎圈部分、第一侧壁部分和第一胎肩部分中至少一者的第二胎体帘布层第一反包部。第二胎体帘布层可绕着第二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第二胎圈部分、第二侧壁部分和第二胎肩部分中至少一者的第二胎体帘布层第二反包部分。

附图说明

附图包含在本说明书中,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附图中示出了各种示例性装置和系统,仅用于示出各种示例性实施例。在附图中,类似的元件具有类似的参考标号。

图1示出了具有非对称胎体帘布层结构的轮胎的示例性布置的剖视图。

图2示出了具有非对称胎体帘布层结构并包括带束层的轮胎的示例性布置的剖视图。

图3示出了现有技术轮胎结构的示例性布置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示出了具有非对称胎体帘布层结构的轮胎100的示例性布置的剖视图。轮胎100可包括外侧侧壁部分105、内侧侧壁部分107、胎冠部分110、至少一个沟槽111、外侧侧面115以及内侧侧面120。轮胎100还可包括外侧胎圈部分125和内侧胎圈部分130。轮胎100可包括沿着沟槽111的径向最内部分横向地定位的滑移线sl。

轮胎100可以是充气轮胎。轮胎100可以是为车辆应用而设计的充气轮胎。轮胎100可以是为道路车辆应用而设计的充气轮胎。轮胎100可以是非定向轮胎,其中轮胎100被构造为安装在车辆上,并且没有指定的向前滚动方向。轮胎100为单向轮胎,其中轮胎100被构造为安装在车辆上,并且具有指定的向前滚动方向。轮胎100可包括指定的外侧侧面115和指定的内侧侧面120,使得当安装在车辆上时,外侧侧面115始终远离车辆的质心定位,而内侧侧面120始终朝车辆的质心定位。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可包括多个胎体帘布层。轮胎100可包括第一胎体帘布层135和第二胎体帘布层140。第一胎体帘布层135和第二胎体帘布层140可包括增强帘线和橡胶胶清。增强帘线可以是纤维增强帘线。增强帘线可以是多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包括(例如)聚酯、人造丝、尼龙、芳纶和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橡胶胶清可以是多种橡胶材料中的任意一种,具有多种常见配方、密度,以及其他在轮胎中使用的性质中的任意一种。轮胎100可包括除第一胎体帘布层135和第二胎体帘布层140以外的胎体帘布层。

第一胎体帘布层135可绕着外侧胎圈部分125,沿外侧侧面115中的外侧侧壁部分105延伸,然后穿过胎冠部分110,沿内侧侧面120中的内侧侧壁部分107延伸,最后绕着内侧胎圈部分130延伸。第一胎体帘布层135可包括第一反包部145,该第一反包部由第一胎体帘布层135绕着外侧胎圈部分125延伸的部分限定。第一胎体帘布层135还可包括第二反包部150,该第二反包部由第一胎体帘布层135绕着内侧胎圈部分130延伸的部分限定。第一反包部145和第二反包部150可分别绕着外侧胎圈部分125和内侧胎圈部分130延伸,并且可继续从外侧胎圈部分125和内侧胎圈部分130径向向外延伸。

第二胎体帘布层140可绕着外侧胎圈部分125,沿外侧侧面115中的外侧侧壁部分105延伸,然后穿过胎冠部分110,沿内侧侧面120中的内侧侧壁部分107延伸,最后绕着内侧胎圈部分130延伸。第二胎体帘布层140可包括第三反包部155,该第三反包部由第二胎体帘布层140绕着外侧胎圈部分125延伸的部分限定。第二胎体帘布层140还可包括第四反包部160,该第四反包部由第二胎体帘布层140绕着内侧胎圈部分130延伸的部分限定。第三反包部155和第四反包部160可分别绕着外侧胎圈部分125和内侧胎圈部分130延伸,并且可继续从外侧胎圈部分125和内侧胎圈部分130径向向外延伸。

轮胎100可包括绕着轮胎100的外侧侧面115沿周向延伸的外侧侧面胎踵点165。轮胎100可包括绕着轮胎100的内侧侧面120沿周向延伸的内侧侧面胎踵点170。可使用在外侧胎踵点165和内侧胎踵点170之间延伸的基准线rl作为轮胎100中径向测量的基准。基准线rl可沿外侧胎圈部分125和内侧胎圈部分130径向向内地定位。在轮胎100中,从基准线rl径向向外延伸的径向测量应具有正数测量值,而从基准线rl径向向内延伸的径向测量应具有负数测量值。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可具有侧壁部分105,107,它们分别从轮胎100的胎圈部分125,130延伸到轮胎100的胎肩部分112,117。或者,轮胎100的侧壁部分105,107可分别仅延伸轮胎100的胎圈部分125,130与轮胎100的胎肩部分112,117之间的距离的一部分。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可具有侧壁部分105,107,它们分别从轮胎100的胎圈部分125,130延伸到轮胎100的胎冠部分110。或者,轮胎100的侧壁部分105,107可分别仅延伸轮胎100的胎圈部分125,130与轮胎100的胎冠部分110之间的距离的一部分。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可具有延伸100%轮胎断面高度sh的侧壁部分105,107。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的侧壁部分105,107可仅沿着断面高度sh的一部分延伸。轮胎100的侧壁部分105,107可延伸约10%与约90%之间的断面高度sh。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的侧壁部分105,107可延伸超过100%的轮胎断面高度sh。侧壁部分105和侧壁部分107中的任一者可延伸到不同高度。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可具有侧壁部分105,107,它们涵盖胎圈部分125,130与胎冠部分110中心之间的轮胎100的任何部分。

轮胎的侧壁,诸如侧壁部分105,107,在置于载荷下时可出现挠曲。例如,这种载荷可包括由作用于车辆质量(即,重量)的重力加速度引起的车辆的向下力,其中该向下力通过安装到车辆上的轮胎输送到地面。当运动车辆的轮胎撞到硬物时,诸如在冲击坑洼或路缘的边缘时,轮胎的侧壁可出现甚至更显著的挠曲。轮胎可在其侧壁中构造有多个胎体帘布层,诸如胎体帘布层135,140,从而增加侧壁的刚度。与构造有更多数量的其他方面相同的胎体帘布层相比,构造有更少胎体帘布层的轮胎可具有更小的侧壁刚度。当轮胎的侧壁出现挠曲时,所述多个胎体帘布层可出现显著挠曲,这可造成胎体帘布层破损、皱缩或撕裂。胎体帘布层的这种破坏可削弱轮胎的侧壁并导致侧壁中形成切口或撕裂。

此外,胎体帘布层的破损可允许空气从轮胎内部泄漏到外部大气。换句话讲,轮胎的胎体帘布层受损可导致轮胎的空气保留能力受损。因此,因胎体帘布层破损引起的轮胎侧壁的削弱可增大空气泄漏的风险。当车辆撞到硬物诸如坑洼或路缘的边缘时,胎体帘布层可能破损并在侧壁中产生切口或撕裂,导致灾难性的空气泄漏。

当侧壁的刚度增加时,其在载荷下的挠曲可减小。刚性较大的侧壁可减小轮胎挠曲,并且可因此防止轮胎的胎体帘布层皱缩及随后破损。保持胎体帘布层的结构完整性可保持侧壁的强度,因此可保持轮胎的内部空气压力。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可包括外侧侧面115和内侧侧面120。外侧侧面115可包括在安装到车辆上时面向外的轮胎的侧面。换句话讲,外侧侧面115可以是安装上轮胎时离车辆最远的侧面。内侧侧面120可包括在安装到车辆上时面向内的轮胎的侧面。换句话讲,内侧侧面120可以是安装上轮胎时离车辆最近的侧面。

机动车辆(未示出)的车轮可包括至少周向轮辋部分、轮毂部分以及一个或多个支撑件,所述一个或多个支撑件从轮毂部分径向地突出并将轮辋部分连接到轮毂部分。可构造这种车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支撑件从轮毂部分的轴向中心轴向向外地定位于轮毂部分上。当所述一个或多个支撑件以这种方式布置时,车轮在其外侧侧面上的刚度可大于车轮在其内侧侧面上的刚度。这种刚度增加可能是由于相对于内侧侧面而言车轮的外侧侧面上的材料增多。当车轮的刚度增加时,其在载荷下的对应挠曲可减小。因此,比车轮的内侧部分刚性更大的车轮的外侧部分在载荷下可出现比车轮的内侧部分更小的挠曲。

在给定的载荷下,安装在车轮(统称“车轮系统”,未示出)上的轮胎(其中车轮系统安装在车辆上)可挠曲一定量,该量与载荷的量级和轮胎的刚度有关。当车轮在其内侧和外侧侧面两者中具有相等刚度时,其可在这两个侧面上挠曲相等量。因此,安装在这种车轮上的轮胎也可在其内侧和外侧侧面两者上挠曲相等量。然而,当车轮在其外侧侧面上的刚度高于其内侧侧面上的刚度时,这种车轮在外侧侧面上发生的挠曲可小于将在其内侧侧面上发生的挠曲。为了补偿这种不相等的挠曲,安装在这种车轮上的轮胎在其外侧侧面上发生的挠曲可大于在其内侧侧面上发生的挠曲。这种增加的挠曲可造成这种轮胎的外侧侧壁中的胎体帘布层破损、皱缩或撕裂,从而导致空气从轮胎泄漏。

构造具有附加胎体帘布层的轮胎可增加轮胎侧壁的强度,并且可因此减小侧壁在载荷下的挠曲。这种减小的挠曲可使得皱缩的风险更低,因此更少空气泄漏。然而,在轮胎的两个侧面中都包括附加胎体帘布层,则可使轮胎的内侧侧壁的刚度增加到超过减少内侧侧面上的皱缩所需的程度。

胎体帘布层的添加还可增加轮胎的重量。在轮胎的内侧侧面上包括更少胎体帘布层,则可允许在不使用过多材料且不超重的情况下以足够刚度构造轮胎。减少轮胎中的材料可降低轮胎的成本。减轻轮胎的重量可能是可取的,因为超重可减损性能,诸如通过增大燃料效率并增加滚动阻力。仅向轮胎的外侧侧面添加一个或多个胎体帘布层可增加外侧侧壁上所需的刚度,而不会不必要地增加轮胎的重量并不利地影响轮胎性能。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包括总断面高度sh,如本文所用,该总断面高度是当轮胎100安装好并充气到规格要求时,在不施加载荷的情况下,轮胎100的基准线rl与轮胎100的滑移线sl之间的距离。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可具有第一胎体帘布层135,该第一胎体帘布层具有外侧侧面和内侧侧面。第一胎体帘布层外侧侧面可从胎冠部分110的中心线cl轴向向外延伸穿过外侧胎肩部分112,并且可径向向内穿过外侧侧壁部分105朝外侧胎圈部分125延伸。第一胎体帘布层外侧侧面可进一步延伸到外侧胎圈部分125。第一胎体帘布层外侧侧面可绕着外侧胎圈部分125转动,并且朝外侧侧壁部分105径向向外延伸并在大约高度h1处终止于该外侧侧壁部分,从而形成第一反包部145。高度h1可表示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可通过以下公式将高度h1计算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第一反包部的高度h1(以毫米计)/总断面高度sh(以毫米计))×100=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第一反包部145可穿过外侧侧壁部分105进一步延伸,并且在大约高度h1处终止于外侧胎肩部分112。第一反包部145还可穿过外侧侧壁部分105和外侧胎肩部分112两者进一步延伸,并且在大约高度h1处终止于胎冠部分110。

第一胎体帘布层内侧侧面可从胎冠部分110的中心线cl轴向向外延伸穿过内侧胎肩部分117,并且可径向向内穿过内侧侧壁部分107朝内侧胎圈部分130延伸。第一胎体帘布层内侧侧面可进一步延伸到内侧胎圈部分130。第一胎体帘布层内侧侧面可绕着内侧胎圈部分130转动,并且朝内侧侧壁部分107径向向外延伸并在大约高度h2处终止于该内侧侧壁部分,从而形成第二反包部150。高度h2可表示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其中高度h2小于高度h1。第二反包部150可在大约高度h2处延伸到并终止于内侧胎圈部分130、内侧侧壁部分107和内侧胎肩部分117中的至少一者。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可具有第二胎体帘布层140,该第二胎体帘布层具有外侧侧面和内侧侧面。第二胎体帘布层外侧侧面可从胎冠部分110的中心线cl轴向向外延伸穿过外侧胎肩部分112,并且可径向向内穿过外侧侧壁部分105朝外侧胎圈部分125延伸。第二胎体帘布层外侧侧面可进一步延伸到外侧胎圈部分125。第二胎体帘布层外侧侧面可绕着外侧胎圈部分125转动,并且径向向外延伸到外侧侧壁部分105中,从而形成第三反包部155。第三反包部155可在大约高度h3处终止于外侧侧壁部分105。高度h3可表示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其中高度h3小于高度h1。第三反包部155可在大约高度h3处延伸到并终止于外侧胎圈部分125、外侧侧壁部分105和外侧胎肩部分112中的至少一者。

第二胎体帘布层内侧侧面可从胎冠部分110的中心线cl轴向向外延伸穿过内侧胎肩部分117,并且可径向向内穿过内侧侧壁部分107朝内侧胎圈部分130延伸。第二胎体帘布层内侧侧面可进一步延伸到内侧胎圈部分130。第二胎体帘布层内侧侧面可绕着内侧胎圈部分130转动,并且朝内侧侧壁部分107径向向外延伸并终止于该内侧侧壁部分,从而形成第四反包部160。第四反包部160可在大约高度h4处终止于内侧侧壁部分107。高度h4可表示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其中高度h4小于高度h1。第四反包部160可在大约高度h4处延伸到并终止于内侧胎圈部分130、内侧侧壁部分107和内侧胎肩部分117中的至少一者。

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一反包部145基本上延伸到高度h1,该高度表示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在一个实施例中,h1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20%与约97%之间。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30%与约97%之间。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30%与约94%之间。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40%与约94%之间。高度h1可为本文所述范围内的任何值。例如,高度h1可为42%、57%、88%等。高度h1可在具有本文所述任何上限和下限的范围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二反包部150基本上延伸到高度h2,该高度表示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2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5%与约82%之间。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2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15%与约82%之间。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2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15%与约79%之间。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2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25%与约79%之间。高度h2可为本文所述范围内的任何值。例如,高度h2可为10%、38%、51%等。高度h2可在具有本文所述任何上限和下限的范围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第三反包部分155基本上延伸到高度h3,该高度表示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3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5%与约72%之间。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3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10%与约70%之间。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3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15%与约69%之间。高度h3可为本文所述范围内的任何值。例如,高度h3可为10%、38%、51%等。高度h3可在具有本文所述任何上限和下限的范围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第四反包部160基本上延伸到高度h4,该高度表示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4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20%与约87%之间。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4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25%与约85%之间。在另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4介于轮胎100的总断面高度sh的约30%与约84%之间。高度h4可为本文所述范围内的任何值。例如,高度h4可为27%、38%、51%等。高度h4可在具有本文所述任何上限和下限的范围内。

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大于高度h2、高度h3和高度h4每一者,其中高度h2、高度h3和高度h4中的至少一者为不同高度。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大于高度h2、高度h3和高度h4每一者,其中高度h3大于高度h2和高度h4每一者。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3约等于高度h2。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3小于高度h2。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2大于高度h4。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3等于高度h4。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大于高度h3,高度h3大于高度h2,并且高度h2大于高度h4。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比高度h2大至少约15%。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比高度h3大至少约10%。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2比高度h4大至少约10%。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3比高度h4大至少约5%。

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包括第一轮辋线175和第二轮辋线180,其中可使用在第一轮辋线175和第二轮辋线180之间延伸的基准线(未示出)作为轮胎100中径向测量的基准。此类测量包括高度h1、h2、h3和h4。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100可包括除第一胎体帘布层135和第二胎体帘布层140以外的胎体帘布层,其中附加胎体帘布层可各自具有两个侧面,其中每个附加胎体帘布层的两个侧面各自可具有反包部,并且其中每个反包部可在小于高度h1的高度处终止。

图2示出了具有非对称胎体帘布层结构的轮胎200的示例性布置的剖视图。轮胎200可具有围绕轮胎200周向地定位且定位于胎冠部分210内的至少一个带束层285。轮胎200还可具有至少一个沟槽211。轮胎200可具有从至少一个带束层285径向向内定位的第一胎体帘布层235,其中第一胎体帘布层235可具有外侧侧面和内侧侧面。第一胎体帘布层外侧侧面可从胎冠部分210的中心线cl轴向向外延伸穿过外侧胎肩部分212,并且可径向向内穿过外侧侧壁部分205朝外侧胎圈部分225延伸。第一胎体帘布层外侧侧面可进一步延伸到外侧胎圈部分225。第一胎体帘布层外侧侧面可绕着外侧胎圈部分225转动,并且朝外侧侧壁部分205径向向外延伸并终止于该外侧侧壁部分,从而形成第一反包部245。第一反包部245可延伸到大约高度h1,该高度表示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第一反包部245可穿过外侧侧壁部分205进一步延伸,并且在大约高度h1处终止于外侧胎肩部分212。第一反包部245还可穿过外侧侧壁部分205和外侧胎肩部分212两者进一步延伸,并且在大约高度h1处沿至少一个带束层285径向向内地终止。第一反包部245可在至少一个带束层285的大约带束层外侧侧面290处且在大约高度h1处沿至少一个带束层285径向向内地终止。第一反包部245可进一步延伸超过至少一个带束层285的带束层外侧侧面290,并且在大约高度h1处沿胎冠部分210中的至少一个带束层285径向向内地终止。第一反包部245还可进一步延伸,并且在至少一个带束层285的大约带束层内侧侧面295处且在大约高度h1处沿至少一个带束层285径向向内地终止。第一反包部245可进一步延伸,并且在大约内侧胎肩部分217处且在大约高度h1处沿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285径向向内地终止。

第一胎体帘布层内侧侧面可从胎冠部分210的中心线cl轴向向外延伸穿过内侧胎肩部分217,并且可径向向内穿过内侧侧壁部分207朝内侧胎圈部分230延伸。第一胎体帘布层内侧侧面可进一步延伸到内侧胎圈部分230。第一胎体帘布层内侧侧面可绕着内侧胎圈部分230转动,并且朝内侧侧壁部分207径向向外延伸并终止于该内侧侧壁部分,从而形成第二反包部250。第二反包部250可在大约高度h2处终止,该高度表示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其中高度h2小于高度h1。第二反包部250可在大约高度h2处延伸到并终止于内侧胎圈部分230、内侧侧壁部分207和内侧胎肩部分217中的至少一者。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200可具有第二胎体帘布层240,该第二胎体帘布层具有外侧侧面和内侧侧面。第二胎体帘布层外侧侧面可从胎冠部分210的中心线cl轴向向外延伸穿过外侧胎肩部分212,并且可径向向内穿过外侧侧壁部分205朝外侧胎圈部分225延伸。第二胎体帘布层外侧侧面可进一步延伸到外侧胎圈部分225。第二胎体帘布层外侧侧面可绕着外侧胎圈部分225转动,并且径向向外延伸到外侧侧壁部分205中,从而形成第三反包部255。第三反包部255可在大约高度h3处终止于外侧侧壁部分205,该高度表示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其中高度h3小于高度h1。第三反包部255可在大约高度h3处延伸到并终止于外侧胎圈部分225、外侧侧壁部分205和外侧胎肩部分212中的至少一者。

第二胎体帘布层内侧侧面可从胎冠部分210的中心线cl轴向向外延伸穿过内侧胎肩部分217,并且可径向向内穿过内侧侧壁部分207朝内侧胎圈部分230延伸。第二胎体帘布层内侧侧面可进一步延伸到内侧胎圈部分230。第二胎体帘布层内侧侧面可绕着内侧胎圈部分230转动,并且朝内侧侧壁部分207径向向外延伸并终止于该内侧侧壁部分,从而形成第四反包部260。第四反包部260可在大约高度h4处终止,该高度表示为占总断面高度sh的百分比,其中高度h4小于高度h1。第四反包部260可在大约高度h4处延伸到并终止于内侧胎圈部分230、内侧侧壁部分207和内侧胎肩部分217中的至少一者。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200可包括第一胎体帘布层235和第二胎体帘布层240,其中第一反包部245可沿所述一个或多个带束层285径向向内地且沿第二胎体帘布层240径向向外地延伸到外侧侧面215中的一点。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200可包括除第一胎体帘布层235和第二胎体帘布层240以外的胎体帘布层,其中附加胎体帘布层可各自具有两个侧面,其中每个附加胎体帘布层的两个侧面各自可具有反包部,并且其中每个反包部可在小于高度h1的高度处终止。

高度h1、h2、h3和h4可包括如上文相对于图1确立的值。

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大于高度h2、高度h3和高度h4每一者,其中高度h2、高度h3和高度h4中的至少一者为不同高度。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大于高度h2、高度h3和高度h4每一者,其中高度h3大于高度h2和高度h4每一者。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3约等于高度h2。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3小于高度h2。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2大于高度h4。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3等于高度h4。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大于高度h3,高度h3大于高度h2,并且高度h2大于高度h4。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比高度h2大至少约15%。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1比高度h3大至少约10%。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2比高度h4大至少约10%。在一个实施例中,高度h3比高度h4大至少约5%。

图3示出了具有现有技术结构的轮胎300的示例性布置的剖视图。轮胎300可包括外侧侧壁部分305、内侧侧壁部分307、胎冠部分310、至少一个沟槽311、外侧侧面315以及内侧侧面320。轮胎300还可包括外侧胎圈部分325和内侧胎圈部分330。

在一个实施例中,轮胎300包括第一胎体帘布层335和第二胎体帘布层340。第一胎体帘布层335可绕着外侧胎圈部分325,沿外侧侧面315中的外侧侧壁部分305延伸,然后穿过胎冠部分310,沿内侧侧面320中的内侧侧壁部分307延伸,最后绕着内侧胎圈部分320延伸。第一胎体帘布层335可包括第一反包部345,该第一反包部由第一胎体帘布层335绕着外侧胎圈部分325延伸的部分限定。第一胎体帘布层335还可包括第二反包部350,该第二反包部由第一胎体帘布层335绕着内侧胎圈部分330延伸的部分限定。

第二胎体帘布层340可绕着外侧胎圈部分325,沿外侧侧面315中的外侧侧壁部分305延伸,然后穿过胎冠部分310,沿内侧侧面320中的内侧侧壁部分307延伸,最后绕着内侧胎圈部分320延伸。第二胎体帘布层340可包括第三反包部355,该第三反包部由第二胎体帘布层340绕着外侧胎圈部分325延伸的部分限定。第二胎体帘布层340还可包括第四反包部360,该第四反包部由第二胎体帘布层340绕着内侧胎圈部分330延伸的部分限定。

如图3中所示,在轮胎300中,第一反包部345和第二反包部350具有基本上相同的高度,该高度大于第三反包部355和第四反包部360(二者具有基本上相同的高度)的高度。

就在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包括”或“具有”而言,其旨在以类似于术语“包含”在权利要求中用作过渡词时所理解的方式来具有包容性。此外,就采用术语“或”(例如,a或b)而言,其旨在表示“a或b或两者”。当申请人旨在指示“仅a或b但不是两者”时,则将采用术语“仅a或b但不是两者”。因此,本文中术语“或”的使用具有包容性,不具有排他性。参见bryana.garner,adictionaryofmodernlegalusage624(2d.ed.1995)(bryana.garner,《现代法律用语词典》第624页(第二版,1995年))。此外,就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在…中”或“到…中”而言,其旨在另外表示“在…上”或“到…上”。就在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基本上”而言,其旨在考虑轮胎制造中可达到的精确度,在一个实施例中精确度为±6.35毫米(±0.25英寸)。就在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选择性地”而言,其旨在指代部件的一种状况,在该状况下装置的使用者可以根据装置使用中的必要或需要而激活或停用该部件的特征或功能。就在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术语“可操作地连接”而言,其旨在表示所识别的部件是以执行指定功能的方式进行连接的。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所用,单数形式“一个”,“一种”和“该”包括复数。最后,术语“约”与数字结合使用时,其旨在包括该数字±10%。换句话说,“约10”可意味着9至11。

如上所述,虽然本申请已通过其实施例的描述进行了说明,并且虽然已相当详细地对所述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申请人并非意图将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约束为这样的细节或以任何方式限制为这样的细节。其他优点和修改对于从本申请中获益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将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更广泛的方面中,本申请不限于特定细节、所示出的示例性的实例,或任何涉及的装置。可以在不偏离总体发明构思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偏离此类细节、实例和装置。

权利要求书(按照条约第19条的修改)

1.一种充气轮胎,包括: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外侧侧面上的外侧胎圈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内侧侧面上的内侧胎圈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所述外侧侧面上的外侧侧壁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所述内侧侧面上的内侧侧壁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所述外侧侧面上的外侧胎肩部分;以及

第一胎体帘布层;

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外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至少所述外侧胎肩部分的第一反包部,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内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所述内侧胎圈部分或所述内侧侧壁部分的第二反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气轮胎,还包括至少一个带束层,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沿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径向向内地定位,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反包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径向向内的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气轮胎,还包括第二胎体帘布层;

其中所述第二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外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所述外侧胎圈部分或所述外侧侧壁部分的第三反包部,

其中所述第三反包部沿所述第一反包部径向向内地终止;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内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所述内侧胎圈部分或所述内侧侧壁部分的第四反包部,并且

其中所述第四反包部沿所述第二反包部径向向内地终止。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气轮胎,其中所述第二反包部、所述第三反包部和所述第四反包部中的至少一者具有不同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充气轮胎,还包括至少一个带束层,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和所述第二胎体帘布层各自沿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径向向内地定位,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反包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径向向内的点。

6.一种充气轮胎,包括: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外侧侧面上的外侧胎圈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内侧侧面上的内侧胎圈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所述外侧侧面上的外侧侧壁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所述内侧侧面上的内侧侧壁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所述外侧侧面上的外侧胎肩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所述内侧侧面上的内侧胎肩部分;

至少一个沟槽;

断面高度,所述断面高度是在径向方向上从在所述外侧胎圈部分和所述内侧胎圈部分邻近且径向向内的点到所述沟槽的径向最内部分处的点测得的;以及

第一胎体帘布层;

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外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20%与97%所述断面高度之间的高度的第一反包部,并且

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内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5%与82%所述断面高度之间的高度的第二反包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气轮胎,其中实现了以下至少一者:所述第一反包部延伸到30%与94%所述断面高度之间的高度,以及其中所述第二反包部延伸到15%与79%所述断面高度之间的高度。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气轮胎,其中所述第一反包部延伸到比所述第二反包部的所述高度大至少15%的高度。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气轮胎,还包括至少一个带束层,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沿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径向向内地定位,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反包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径向向内的点。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气轮胎,还包括第二胎体帘布层;

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外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30%与97%所述断面高度之间的高度的第一反包部;

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内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15%与82%所述断面高度之间的高度的第二反包部;

其中所述第二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外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20%与87%所述断面高度之间的高度的第三反包部;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内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5%与72%所述断面高度之间的高度的第四反包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充气轮胎,其中实现了以下至少一者:1)所述第一反包部延伸到40%与94%所述断面高度之间的高度,以及2)所述第二反包部延伸到25%与79%所述断面高度之间的高度。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充气轮胎,其中所述第一反包部的所述高度比所述第二反包部的所述高度大至少15%。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充气轮胎,其中实现了以下至少一者:1)所述第一反包部的所述高度比所述第三反包部的所述高度大至少10%,以及2)所述第二反包部的所述高度比所述第四反包部的所述高度大至少10%。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充气轮胎,还包括至少一个带束层,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和所述第二胎体帘布层各自沿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径向向内地定位,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反包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径向向内的点。

15.一种充气轮胎,包括: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外侧侧面上的外侧胎圈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内侧侧面上的内侧胎圈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所述外侧侧面上的外侧侧壁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所述内侧侧面上的内侧侧壁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所述外侧侧面上的外侧胎肩部分;

定位在所述轮胎的所述内侧侧面上的内侧胎肩部分;

胎冠部分;以及

第一胎体帘布层;

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外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所述外侧侧壁部分、所述外侧胎肩部分和所述胎冠部分中至少一者的第一反包部分;以及

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内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所述内侧胎圈部分和所述内侧侧壁部分中至少一者的第二反包部。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充气轮胎,还包括至少一个带束层,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沿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径向向内地定位,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反包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径向向内的点。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充气轮胎,还包括第二胎体帘布层;

其中所述第二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外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所述外侧胎圈部分和所述外侧侧壁部分中至少一者的第三反包部,

其中所述第三反包部沿所述第一反包部径向向内地终止;

其中所述第二胎体帘布层绕着所述内侧胎圈部分延伸,并且具有延伸到并终止于所述内侧胎圈部分和所述内侧侧壁部分中至少一者的第四反包部,并且

其中所述第四反包部沿所述第二反包部径向向内地终止。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充气轮胎,还包括至少一个带束层,其中所述第一胎体帘布层和所述第二胎体帘布层各自沿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径向向内地定位,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反包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径向向内的点。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充气轮胎,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包括外侧部分,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反包部延伸到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外侧部分的周围。

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充气轮胎,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包括外侧部分,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反包部沿所述至少一个带束层外侧部分轴向向内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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