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抽屉式客车行李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11318阅读:836来源:国知局
一种抽屉式客车行李舱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客车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抽屉式客车行李舱。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节假日会去外出游玩,在外出游玩时一般需要乘坐客车,但现有的客车行李舱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空间行李杂乱无序,放置于舱最里面的行李不易取出;在取放行李时,行李箱和舱板之间易发生摩擦,对行李箱和舱板都会造成一定的损坏;很多时候乘客在取放行李时,头部不小心会碰到舱门。在乘客过多时,也很容易出现行李箱拿错的问题,给丢失行李的乘客造成很大的困扰。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抽屉式客车行李舱,现有客车行李舱取放行李不方便、行李丢失以及空间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本发明是这样实现的,它包括下排推送板、下排滑轮机构、支撑杆、连接板、上排滚轮机构、T型滑槽、电机、变速箱、链条锁、舱门、钢丝绳、上排推送板、行李舱、T型块,所述行李舱左右两侧均匀分布有若干个向上开启的舱门,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李舱内腔底部均匀分布有若干个向外滑动的下排推送板,所述下排推送板通过下排滑轮机构连接行李舱,所述下排推送板上方设有上排推送板,所述上排推送板下方滑动连接上排滚轮机构,所述上排滚轮机构左右两侧固定连接连接板,所述连接板通过T型块滑动连接T型滑槽,所述T型块上端通过钢丝绳连接变速箱,所述变速箱连接电机,所述变速箱和电机均设在行李舱内腔的顶部。

所述下排推送板底部设有若干根用于下排推送板支撑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通过转轴连接下排推送板,所述支撑杆通过吸附装置连接下排推送板。

所述下排推送板上方左右两侧的行李舱框架上设有若干个链条锁。

所述下排推送板与上排推送板相互平行。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是:本发明可以自由的变换行李舱上下两层的空间大小,通过下排滑轮机构和上排滚轮机构可以方便的拿取行李,而链条锁可以有效的防止乘客拿错行李和防范行李丢失,大大提高了行李舱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立体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上排推送板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电机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剖视图。

图5为本发明的内部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下排推送板的示意图。

在图中,1、下排推送板2、下排滑轮机构3、支撑杆4、连接板5、上排滚轮机构6、T型滑槽7、电机8、变速箱9、链条锁10、舱门11、钢丝绳12、上排推送板13、行李舱14、T型块。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图1-6来具体说明本发明,它包括下排推送板(1)、下排滑轮机构(2)、支撑杆(3)、连接板(4)、上排滚轮机构(5)、T型滑槽(6)、电机(7)、变速箱(8)、链条锁(9)、舱门(10)、钢丝绳(11)、上排推送板(12)、行李舱(13)、T型块(14),所述行李舱(13)左右两侧均匀分布有若干个向上开启的舱门(10),所述行李舱(13)内腔底部均匀分布有若干个向外滑动的下排推送板(1),所述下排推送板(1)通过下排滑轮机构(2)连接行李舱(13),所述下排推送板(1)上方设有上排推送板(12),所述上排推送板(12)下方滑动连接上排滚轮机构(5),所述上排滚轮机构(5)左右两侧固定连接连接板(4),所述连接板(4)通过T型块(14)滑动连接T型滑槽(6),所述T型块(14)上端通过钢丝绳(11)连接变速箱(8),所述变速箱(8)连接电机(7),所述变速箱(8)和电机(7)均设在行李舱(13)内腔的顶部。

所述下排推送板(1)底部设有若干根用于下排推送板(1)支撑的支撑杆(3),所述支撑杆(3)通过转轴连接下排推送板(1),所述支撑杆(3)通过吸附装置连接下排推送板(1),这样一来,有效的防止下排推送板(1)破裂、保护了下排滑轮机构(2),延长了其使用寿命。

所述下排推送板(1)上方左右两侧的行李舱(13)框架上设有若干个链条锁(9),乘客可以将自己的行李箱安全的锁好,同时可以起到固定行李箱的作用。

所述下排推送板(1)与上排推送板(12)相互平行。

使用时,乘客将舱门(10)向上开启后,拉出上排推送板(12)和下排推送板(1)并将支撑杆(3)从下排推送板(1)拉出后,将行李箱放在上排推送板(12)和下排推送板(1)上即可,当下排推送板(1)上的物品较高无法放入时,按下控制按钮,这时电机(7)通过变速箱(8)带动钢丝绳(11)带动上排推送板(12)上升,这样一来就可以将下排推送板(1)推入行李舱(13)中,在推入一段后,将支撑杆(3)吸附在下排推送板(1)上后再将下排推送板(1)完全推入行李舱(13)中,之后乘客可以通过链条锁(9)将行李箱锁好并关闭舱门(10)即可。

以上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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